刑……”
“你对将来有什么打算?”
戴维一言不发地进了自己的轿车,开车离去。
二十一章
在他的脑海里,他将那些场景重演着,反反复复,无休无止。
今天早晨我看了新闻,佩特森医生。我无法向您形容我有多么遗憾。
是的。这真是个巨大的打击。我需要你的帮助,戴维。
当然。只要是我能做的事情。
我要你代表艾什蕾。
我做不了这个。我不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不过,我可以推荐一名了不起的律师,杰丝·奎勒。
那就好。谢谢你,戴维…
你是个迫不及待的年轻人,是不是?我们的见面要到五点钟呢。好吧,我有好消息给你。我们要让你当合伙人。
你要求见我?
是的,法官大人。他们在英特网上谈论这次审理,而且他们已经判定被告有罪。这会严重损害辩方。因此,我提出无效审判的动议。
我认为那些是绝好的提出无效审判的理由,辛格先生。我将允准它……
那个尝起来苦涩难受的“如果……就好了”的游戏……
第二天上午,法庭接着开庭。
“控告方准备好作总结陈述了吗?”布莱能站起来。他走到陪审团面前,一个接一个地看了一遍陪审员们。
“在此,你们正处往一个创造历史的位置。如果你们相信被告真的是许多不问的人,而且她对她所做的一切、对她所犯下的可怕罪行不负责任,因而你们让她逃脱惩罚,那么你们是在宣告,任何人杀了人都可以逍遥法外,他只要宣称自己没有干,是某个神秘的另我干的就行了。他们可以抢劫、强奸和凶杀,那么他们有罪吗?没有。‘我没干它。我的另我干的。’凯恩或乔或苏茜或者他们想要称呼自己的无论什么名字。不过,我认为你们都很聪明,不会上这种幻想的当。事实在你们看过的那些照片里。那些人不是被哪个另我谋杀的。他们都被坐在那张桌子旁边的被告艾什蕾·佩特森小姐故意地、有预谋地、残酷地杀害了。陪审团的女士、先生们,被告方在本法庭试图做的事情以前曾被尝试过。在‘曼诉泰勒’案中,其裁决是:发现多重人格错乱症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规定必须作出无罪开释的裁定。在‘美利坚合众国诉威尔雷’案中,一名谋害了一个婴儿的保育员申辩她患有多重人格错乱症。法庭裁定她有罪。
“你们知道,我几乎为被告感到遗憾。寄居在那个可怜的女孩身上的所有那些人物。我相信,我们当中谁都不想让一伙疯狂的陌生人在我们体内到处转悠,是不是?到处去谋害和阉割男性,我会被吓坏的。”
他转身看着艾什蕾。“被告似乎没被吓坏,是不是?没有被吓坏到不能穿上一套好看的衣服、将她的头发漂漂亮亮的,还化了妆。她似乎一点都没被吓坏。她以为你们会相信她的故事并放她走。谁也不能证明这种多重人格错乱症是不是真的存在。因此我们将不得不做出我们自己的判断。
“被告方宣称这些人物会出来并支配人。让我们看看——有托妮:她出生在英国;还有艾丽特:她出生在意大利。她们都是同一个人。她们只不过是于不同的时间出生于不同的国家。这是不是把你们搞糊涂了?我明白,它可把我给弄糊涂了。我主动给被告一个机会来让我们看看她的另我们,可是她并不领我的情。我疑惑,为什么?会不会是因为她们不存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承认多重人格错乱症是一种精神状况吗?不。科罗拉多州法律呢?不。密西西比州呢?不。联邦法律呢?不。事实上,没有哪个州有法律确认多重人格错乱症是一种法律辩护。那么为什么呢?因为它不是一种辩护。女士们、先生们,它是一种为了逃避惩罚的编造出来的借口……
“被告方要你们相信的是,在被告体内有两个人,因此没有一个人为她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可是,坐在这个法庭里的只有一名被告——艾什蕾·佩特森。我们已经毫无疑义地证实了她是一名杀手。可是,她宣称自己没有作案。那是由别的什么人干的,那个人——她的另我们借用了她的身体去杀害无辜的人。如果我们大家都有另我,那岂不是太好了吗?——另我可以做任何我们暗地里想做可是社会不允许做的事情。或者,可能并不太妙。你愿意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吗?在那个世界里,人们可以到处杀害他人,然后说:‘你们不能碰我,我的另我干的’或者‘你们不能惩罚我的另我,因为我的另我其实就是我’。
“然而,这次审理的并不是关于某些并不存在的神秘人物。被告艾什蕾·佩特森因为三桩恶毒的、冷酷的凶杀案而受到审判,而控告方要求判处她死刑。谢谢大家。”
米奇·布莱能回到他的座位上。
“被告方准备好总结陈述了吗?”
戴维站起身来。他走到陪审团席位前,直视着陪审员们的脸,而他从那儿所看到的实在让他泄气。“我知道,对我们大家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你们已经听过了专家们作证说,他们治疗过多重人格错乱症;你们也听过其他的专家作证说,根本就没有这种东西。你们不是医生,因此,谁也不期待你们作出基于医疗知识的判断。如果我昨天的举止似乎有点粗野,我想向你们所有人道歉。我朝艾什蕾·佩特森大喊大叫,只是因为我想迫使她的另我们出来。我曾经跟那些另我交谈过。我知道他们存在。真的有一个艾丽特和一个托妮,而她们可以想在什么时候控制艾什蕾,就在什么时候控制她。她对犯下的任何一桩凶杀案都一无所知。
“在本次审理的一开始,我就告诉过你们,某人要被判一级谋杀罪,必须有物证和动机。在此案中没有任何动机,女士们、先生们。一个都没有。而法律规定,控告方必须毫无疑义地证明被告是有罪的。我相信你们会同意,在本案中,确实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疑义。
“就证据而言,被告方并不质疑它。在每一个作案现场都有艾什蕾·佩特森的指纹和DNA遗迹。可是,正是它们在那里这个事实应该让我们停下来思考一下。艾什蕾·佩特森是一个聪慧的年轻女子。如果她犯了凶杀案而又不想被抓住,她会笨到把她的指纹留在每一个作案现场吗?回答是:不。”
戴维接着又说了三十分钟。最后,他看了看他们的脸,并没有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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