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男人这东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8章 女性的时代第(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也可能形成导致他们失去自信的原因。

    如此看来,现代社会中不利于雄性正常生存的因素真是太多了,我们甚至可以说这是个难以生存的时代。

    诚然,在这种背景下,有人甚至提出了这样的主张,男性处于优越地位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他们应该放下架子拜跪于女人的石榴裙下,在性方面也心甘情愿地听任女性的调遣。不错,这种主张自有它存在的理由,也可以说这是女性对男性示爱的另外一种形式吧。但是,在这种场合,如果没有男性阴这是茎勃起这一事实,仍无济干事。在这种女性优越论的前提下,女性的温柔或类似母爱的态度及包容力能否使男性屹立起来尚是一个微妙的问题,实际上归于失败的情形恐怕为数不少。

    这样一说,说不定有人会提出反论:近年来妻子比丈夫年长且更具经济实力的夫妇日益增多,他们不是同样很出色地维持着琴瑟和谐的美满婚姻吗?

    诚然,在这种场合男性经济能力低且年纪较小,因此作为当家人的地位也不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所以仍然能够雄赳赳,气昂昂,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年轻这一点持有优越感。反过来说,男人们凭借本能就能了解到女方由于年长有愧对于人的感觉,因此,这点正好可以作为提高自己雄性地位的有利条件加以利用。近来小柳留美子、大澄贤也夫妇之间的关系被世人“炒”得沸沸扬扬。想必大澄深知小柳留美子女士因年龄问题对自己抱有一定的情结,故而尽管在经济方面、工作方面被她抢了上风,他非但不感到屈辱,反而认为她为自己多做些事情是理所当然的。

    一般而言,大多数男性对年长的女性较为轻视,如果同伴中有人拥有较他年纪大的妻子,他们就会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半开玩笑他说什么“去跟孩子玩去吧”。“别管阿姨什么事”之类的开心话。受到如此冷言冷语,当事人本人也会对推心置腹的朋友说出诸如“那家伙傻得可以,不能跟她当真”。“我权当自己在上班,搂着她在玩儿”之类的话语。也就是说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把年长的女性当成了傻瓜,认为跟她们在一起是施恩于她们。如果年长的女性们了解到对方所持的这种优越感,那么想必她们会气得发抖的。当然,这些还不是事实的全貌,但是,男女之间可以说是带着爱的面具而相互展开权力斗争的关系。

    雄性的性冲动(也可称之为雄性性度)不能昂扬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好像是一夫一妻制。

    所谓结婚指的是成长于不同环境,接受了不同的父母的教养,价值观、感受性皆不同的男女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一辈子的行为过程。它貌似简单,但是一旦认真考虑,它也是相当了不得的事情。而且,从男人的角度看,它又是一种契约:自己的身边总是躺着某一特定的女性,自己只能与该女性一人发生性关系。

    前面我们已经有所涉及,男性基本上是狩猎性的,他们的本能就是追逐逃跑的东西。母亲们常常教导孩子说:“看到狗时不要乱跑。一跑它就会迫过来。”同理可证,男性对女性的性冲动极其类似于狩猎本能。因此,结婚以后,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两人之间的紧张感也随之消失,总是厮守在同一个家里。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妻子保持性冲动可谓不易,也许可以说这是苛刻的要求。也就是说,正因为妻子成了妻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就由结婚当初的性对象变成非性对象了。尤其当妻子生产,育儿,以孩子母亲的形象出现于自己的面前时,男人对她们的性兴趣会急速地消失。虽然,作为孩子的母亲,男人们变得珍惜她们的价值了,但是,可能由于她们已失去性感,男人们又确实难以对她们产生欲念了。

    如何才能继续在作夫妇的同时各自扮演男性和女性的角色,继续保持雄性与雌性的关系呢?在这方面有一种较为理想模式可以考虑,那就是平安时代贵族阶层所推崇的“幽会式婚姻”。读了《源氏物语》之后不应过于草率地认定只有男性可以与数位女性保持性关系而女性就必须克制自己。相反,像和泉式部那样除了丈夫之外还拥有数名男性恋人的女性也是存在的。丈夫来会她时,她也会吩咐丫鬟对他说:“姬君(夫人)今晚身体不适正在休息,您请回吧。”而实际上她正在会另一位情人。当时的贵族馆相当奢华宏大,谁也不会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然而,现代人们住的是二室一厅或三室一厅的狭小公寓房,两人整天面对面地过日子,在这种状况下人们难以对对方抱有性幻想,继续保持性冲动。若是在地方或乡村,人们拥有充裕的居住空间日子还好过些,但是对过着都市型生活的夫妻而言不利于雄性振作的条件随处都是。这样说其实也并非过言。

    结婚具有精彩的一面,因为相爱的男女终于有了结果,他们结合了。但是,与此同时,它又是一种契约,它使双方背上了必须终生与他(她)共同生活的义务,原则上他(她)只能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在二十几岁或三十岁刚出头时便要缔结诸如“从今以后直到去世不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或“终生不与其他男性性交”的契约,换个角度一想的确让人害怕,也许可以说它是一种极为苛刻的制度。一旦有人破坏了这种契约,就会以不伦的名义被狠狠地敲榨一番,其后果是:一要离婚;二要掏出数量可观的赔偿费。因此,不能认为它是容易签订的契约。

    由此看来,一夫一妻制是现代社会随意杜撰出来的相当无理的制度。在西方诸国社会无力抵抗循环往复的离婚、再婚现象,因此,可以说该制度已被以合乎人类本质的形式加以修正了。关于这一点,在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诸国,社会对离婚的有关规定极其严厉,尤其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似乎有不少夫妻尽管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可言,但是出于面子仍然维持着婚姻关系。

    然而,统观动物界,除了鹤等一部分动物属例外之外,雄生与雌性终生相伴者极为少见。最为常见的情形是交尾一结束,雄性便离去。即使有些场合雄性也会参与生儿育女,但是,一旦孩子长大成熟,雄性便与雌性分道扬镳。而且,雌性也会重新选择可作孩子父亲的雄性。如果原来的雄性各方面条件较优越,那么它们会再结契约,再度交配。但是,如果有更为强大的雄性出现,那么雌性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也就是说,围绕孩子的父亲的人选问题每次都要另行缔结条约,而其选择权在于雌性。唯此,雄性需不断努力,它们与其它雄性殊死搏斗,向雌性显示自己的实力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