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要成为时装设计师。
她从小说喜欢时装。她那个美丽而端庄的妈妈在友戚间是以会穿衣服出名的,虽然生活紧绌,而且不过是个家庭主妇,但傅芳仪的妈妈总是把自己和孩子打扮得漂亮和得体,她还会自己做衣服。
带着这种遗传长大的傅芳仪,自然也很会穿衣服,她中学时的零用钱大部分都花在时装杂志上。她本来想念时装设计,为了前途,选了英国文学。妈妈说,念英国文学,毕业后起码可以当教师,生活比较稳定。
大学第二年,她认识了比她年长七岁的李存厚,毕业之前,她意外怀了-,只得匆匆披上婚纱去。
婚后,丈夫的事业愈来愈成功,女儿在八岁那年拿到奖学金上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现在十一岁了,她将会有一个灿烂的未来。
傅芳仪突然有点炉忌自己的女儿,-面前有一片壮阔的梦想,可是,她自己呢?除了一段已经消逝的爱情和一段平淡的婚姻,她一无所有,而她已经不年轻了。幸福,到底是她所过的生活,还是那些她曾热切地向往却失落了的生活?
她望着面前那一球融掉在蛋糕旁边的冰淇淋怔怔发呆。
那个晚上,她告诉李存厚,她要离婚。无论这个跟她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的男人怎样哀求,她也不肯回心转意。她已经不爱他了,这个男人只是她的亲人,是她的热土旧地,埋葬了她诗意的青春和梦想,而且已经无能力再提供她需要的爱了。她不怪他,但她告诉他,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召唤她的,是一片乳酪蛋糕。
那个可怜的男人以为他妻子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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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芒俯用赡养费开了一家高级时装店。她那几个最有野心的同学都赶在生物时钟敲响之前结婚生孩子,只有她,重寻失落了的梦想。她要成为时装女王。
李存厚在离婚后把香港的生意统统结束了,一个人去了加拿大魁北克,整整两年陷在悲伤之中。两年后,他在街上碰到一个中学时的女同学,这个女人从前很仰慕他。李存厚跟她结了婚,生了个男孩,留在那边生活,不打算回来了。
跟傅芳仪由相识到结婚十三年之后分离,然后在异乡遇上一个故人,过着另一种人生。他终于相信,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而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回应这种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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