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引为笑谈,瑞典不以为忤,坚持"犯人也有人权"。在"野蛮"的瑞典,没有人会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而被拒于医院门外,没有鳏寡孤独年老者会因为无人抚养而死去。在"野蛮"的瑞典,没有人会因为"言论不当"而被囚禁起来,也没有人会把幼女贩卖到妓院作为雏妓。
一个来自高度文明的欧洲人被中国人看作"番子";我这个自视甚高的亚洲作家被欧洲人看作从良妓女、难民;我们的感受是一样的。我在欧洲所面对的误解、歧视,其实不是欧洲人的弱点,而是"人"的弱点吧!
或者作梦的七等生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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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欧洲》是我旅瑞一年半的心路,大部分的文章都在《九十年代》、《文星》以及时报"人间"副刊上发表。从《野火》到《人在欧洲》,我好像翻过了一座山,站在另一个山头上,远看来时路,台湾隐隐在路的起点。离开瑞士,移居西德,眼前又是一条叉路,我渐行渐远渐深沉,但路则像一根绵延的带子,系在胸间,时时感觉那起点的扯动。
一九八八年五月于苏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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