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女子与小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美丽兔宝宝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苦而又危险、在默默中为社会大众安全而奉献的女警员,这是十分不公平的!也是十分残忍的!更是十分恶毒的!

    因此,我们不能缄默!我们不能抑止我们的愤怒!因为女警员也是一个有尊严、有人格、有情感的人!不容如此无端受人侮辱!

    胡美丽女士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到台北县警察局在迎接上级视察会上,女警员“提着大茶壶”为男人送茶水?我所知道的警察局里有专司茶水的工友,他们为客人倒茶,是他们的工作项目之一,基于职业的尊严,倒茶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胡女士动不动就提美国,美国不也有专为客人倒茶水的人吗?你能不能瞧不起这些为人服务的侍者?即使真的有上级来视察,女警员帮忙倒倒茶水,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就如同家里来了客人,来了长辈,做晚辈的,无论是儿子或者是女儿,出来倒茶水敬客,这也是极普通的一种礼貌,为什么胡美丽女士就会联想到“花花公子”的兔女郎呢?这种离奇的联想,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胡女士当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或许曾经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打过工,她穿过那种“紧身露胸的小衣,屁股上缀了一个大绒球,穿上镂空的黑色丝袜与高跟鞋,头上还得绑上一个特大号的蝴蝶结,手捧着酒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来来去去”,在调剂客人的气氛!否则,胡美丽女士怎么能异想天开,超越正常人的联想力,从威武严肃的女警察,联想到“花花公子”的兔女郎?只有在她可能曾经干过这一行,才自然地、近乎本能地联想到这些!

    第二、胡女士的思想观念,可能受到社会上某些擅长于无中生有,捏造最恶毒、最无聊、最卑劣的名词来丑化别人的人的影响!因为女警员所担任的工作,就是肃清奸宄,打击邪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好人,是坏人的克星,因此,坏人才会怀恨在心,就捏造一些无聊的事情,来攻讦、丑化我们!

    胡美丽女士名字曰“美丽”,实际上她的文章所表现出来的人格和文格,非但不美丽,而且非常之丑陋!一个女性高级知识分子,行文走笔如此无聊、无格,除了说明她可能是天生刻毒之外,实在也找不出其他原因。我们女性之中,居然出现这种人,真的是女性一大耻辱!一大悲哀!

    根据新近获得的消息,胡美丽女士的本名,可能就是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点出一把“野火”的龙应台。龙女士尖酸成性,专戴着偏激有色的眼镜看问题,被文坛诸先进撰文斥责得体无完肤,如今尚不自我反省,却又另用一个“美丽”的笔名,写出如此“不美丽”的文章,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会让人怀疑她是天生刻毒,她是一堆粪土之墙!

    只不过是看到女警员为男人倒了一杯茶,就引起胡美丽(或龙应台)把我们女警员无端地侮辱一顿,而胡美丽女士她自己最近“忍辱负重”为男洋人生了个娃娃,是不是也应写上一段联想?但愿“你能生个女的,将来好到美国花花公子俱乐部去当兔女郎,以了你的心愿吧!因为你已经不够资格赚那种钱了!”

    祝福你!胡美丽女士(或龙应台女士)!祝你在尖酸刻薄侮辱无辜之后,内心还能获得平静。

    ·回应与挑战·

    小心因果报应!

    俺一口气把“一群女警员”对胡美丽《美丽兔宝宝》一文的抗议读完,心中当真是在一字一泪地细听她们的倾诉!俺好像听见她们大哭!顿脚!捶胸!怨恨!咒骂!

    自从俺认识字会看报以来,第一次念到使俺伤心伤到底的读者投书!恨不得一口将那个骂街的王婆胡美丽咬死!

    这个泼妇不知道是谁家的媳妇?这家真倒楣!谁家的娘?这家更倒楣!谁家的姊妹?这家很倒楣!谁家的女儿?这家最倒楣!谁家的孽种?这家倒楣至少三代!取了个名字叫“美丽”,竟然骂出这么粗野又卑贱的脏话,简真是禽兽不如!猪狗不如也!臭美!

    好啦!好啦:俺退一步想想,俺何必生这么大的气呀!反正她恶有恶报!目前虽然还没有得到恶报,那是因为时间未到——大限一到,一定有报,走着瞧吧!丑陋的“美丽”!

    这“一群女警员”在投书的最后一段写道:

    “祝福你!胡美丽女士(或龙应台女士)——祝你在尖酸刻薄侮辱无辜之后,内心还能获得平静!”

    这一群善良的女警员真是教养好、有良心、有爱心、有容忍的美德、有宽恕的雅量——这正是我们最需要的警员!

    可是,即令她们祝福胡美丽“心安”,老天爷也绝对不会、也不能容胡美丽心安,因为做了坏事的人,(用尖酸刻薄的毒话伤人的人,一定打入十八层地狱:因为她是天下最坏的人——这种人没有口德。)法律纵然暂时约束不住她、惩罚不了她;但是,宇宙间唯一“永远不中立”的“人”就是“良知”——无论她是否有“良心”,“良知”一定有的,不过,有些人的“良知”需要有人去教化他,才能发掘出来,这种过程就叫做“致良知”。

    到了良知“出土”,“良心”也就跟着“上来”,这个程序乃是永远不变的。常言说得好:“某人良心发现”,正是如此。

    胡美丽总也会有那么“良心发现”的一天。就是因为坏人也会“良心发现”,老天爷在造人的时候“特制”一颗“看似良知的良心”,并且赋予这个良心或良知一颗“永远不中立”的“个性”,明辨是非,明辨善恶。在法律暂时无法管教她的时候,就罚她日夜良心不安——轻者失眠、做恶梦;重者精神分裂!

    俺把这种良心的责备叫做“精神上的无期徒刑”——请胡美丽指教、参考、研究!

    俺从来不仇恨任何人,连那最卑贱的小人俺也不恨,因为俺认定恶有恶报。请听俺讲两个真人真故事。

    从前台湾南部某镇上有个大流氓,有一天持刀在菜市场上勒索小贩,十分狠毒。有一名卖菜的因为不服勒索,那流氓便一刀砍在他的小腿上,并且不许任何人救助,直到流血过多致死!

    这名流氓杀了人便逃亡,通缉了二十年,二十年一过,通缉令也就失效了,他认为“从此又可以为非作歹了”!谁知道这名流氓却生了一种毒疮,小腿上有一大片皮肉莫名其妙地害了“无名肿痛”,到处求医无效,不久小腿就烂完了,最后活活疼死了!

    还有一个抢犯,杀人劫财,得手之后逃亡,也就成了通缉犯。一逃二十年,日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