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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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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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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做完呀!你怎可以睡着!」

    「也许我太累了!做那回事的时候,男人付出的体力比女人大很多呢!而且——」

    「而且甚么?」

    「而且你比较懒惰,喜欢躺着,甚么也不做。」

    「像我这么标致的女人,当然用不着爬高爬低那么主动啦!」她笑着笑着忽然有点难过。她不是爬上邵重侠的床上请求他抱她吗?

    「你有没有喝过婴儿香槟?」她问。

    「给婴儿喝的吗?」

    「当然不是,只是分量特别少。」

    「好喝吗?」

    「难喝死了。」

    「你常喝的吗?」

    「睡不着的时候喝。都是你不好!」

    「跟我有关的吗?」

    「如果当年你没有跟我吵架,我们没有分手。也许,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了,我会是一个很幸福和无知的小妇人。」

    邱清智有点不服气:「嫁给我又怎会变成无知呢?况且,是你首先跟我吵架的。」

    「那也是你不对!你不记得自己说过甚么吗?」

    「我说过甚么?」

    「你说,只要我不喜欢,你便是错的。」

    “这简直不是人说的说话!我有这么说过吗?」

    「就是呀!我们第一次吵架的时候,你是这样说的。那时候,更不像人说的说话,你也会说。」

    「好吧!我该为你一辈子的失眠负责。」

    「这才是人说的说话。」范玫因得意洋洋的说,然後,她又说:「过两天是你的生日,我请你吃饭,赏面吗?我知道有一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只要你喜欢,我怎么敢不赏面?」

    「有甚么生日愿望?」

    邱清智望着窗外那个巨型的广告招牌,神往地说:「真想去斐济。」

    「在那里,真的可以寻回梦想吗?」

    范玫因用手支着头,里着邱清智。那年的梦想,已经是天涯之遥,就像香港跟斐济的距离,眼前人,却是咫尺之近,难道他才是她的梦想?千回百转,他们又重——了。

    邱清智生日的那天,她预先订了一个蛋糕。吃完了主菜,她问他:

    「你知道那个蛋糕是怎样的吗?」

    「是一架飞机?你多半会讽刺一下我当年的梦想。」

    「我才没那么差劲。」

    服务生捧着一个生日蛋糕经过,是属於另外一桌的,那裹坐着一对男女。

    「有人跟你同一天生日呢!」

    「她不停的看手表呢。」邱清智说。

    「我们的生日蛋糕来了。」范玫因说。

    服务生把生日蛋糕放在桌子上。蛋糕上面,铺了一层湛蓝色的奶油,椰树的倒影是用黑巧克力做的,那一轮银月是白巧克力。

    「那年的梦想?」邱清智说。

    「你不是说想去斐济的吗?」

    「谢谢你。」

    「生日快乐。」烛影中,她俯身在邱清智的脸上深深吻了一下。她在他眸中看到那个年少的自己;有点醉,有点自怜。

    「你知道我为甚么要学长笛吗?」她问。然後,她说:「是为了接近一个男人。」

    「哪个男人这样幸福?」

    「你也认识的。」

    「是邵重侠吗?」

    「你为甚么会想到是他?」她很诧异。

    「上一次,你忽然提起他。」

    「他家楼下有一家乐器行,我就在那里学长笛,故意找机会接近他。」

    「然後呢?」

    「他并没有爱上我。长笛的故事也完了。」她一边吃蛋糕一边说。

    「无论你有多么好,总会有人不爱你。」邱清智无奈地说;是安慰自己,也是安慰她。

    「我也不知道为甚么会喜欢他,就像突然着了魔似的,没法清醒过来。爱情,有时候是一种迷信。」

    「我们都是读洋书的人呀!为甚么会迷信呢?」

    “迷信和学识一点也没关系。在你之後,我有一个男朋友。一天,我看见他买了一条烧肉,我以为是给我吃的,原来他准备去拜神。他是念生物化学的呢!」她说着说着大笑起来,「我是因为那条烧肉而跟他分手的。我不能忍受我爱的男人是个会去拜神的男人!可是,现在我倒觉得没有甚么大不了。我何尝不迷信?我甚至甘愿化成—条烧肉供奉我爱的那个人!只要他喜欢!」

    “爱情并不迷信,而是我们迷信爱情。」邱清智说。

    「破除迷信的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

    「所以,最好不要再迷信。」

    「知道了。」她用力地点头,说:「去喝咖啡好吗?去上次那一家Starbucks,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puccino。』

    「又是野莓味?」

    「是的,是wildberry,我迷恋所有wild的东西。因为现实中的自己并不wild,我曾经以为自己很wild的。」

    「成长,便是接受一个不完美的自己和一个不理想的自己。」邱清智说。

    「也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完美和不理想。」她说。

    范玫因和邱清智肩并肩向前走,多少青涩的岁月倒退回来,她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邱清智却没有改变。她不知道这是否一厢情愿的想法。跟故友重逢,人总是认为自己改变良多,不再是从前的自己。有一点改变,也是成就。

    「你喜欢自己的工作吗?」范玫因问。

    「不会最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有多少人会十分喜欢自己的工作呢?」

    「我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的。」

    「女人比较幸福。因为男人做了自己不太喜欢的工作,所以,他们的女人才可以做自己最喜欢的工作。」

    她摇摇头,说:「性别歧视!」

    Starbucks里挤满了人,他们买了两杯野莓味的Prappuccino站着喝。从这里望出去,那个斐济群岛的广告招牌,依旧耀目地悬挂在半空,点缀着这个没有梦想的都市。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故事。」范玫因说。

    「在你之後,我谈过两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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