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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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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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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他不爱她,因为甚至她都不知道他究竟喜不喜欢她——那种比爱情浅得多的感情,她甚至都不能确定。

    他会替她做许多事,但却从来都没有丝毫企图或预谋的样子,不论是当着众人的面抑或是私底下,他的神情都是那样的坦荡。

    秦少珍曾狐疑地猜测:“会不会是程浩羞于表白?否则你们两个这么好,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火花呢?”

    可是聂乐言知道,并不是这样的,并不是他羞于表白。她不清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但是直觉告诉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一定是的。

    其实有个秘密她一直没说,包括对秦少珍,她也一直守口如瓶。

    是程浩生日那天,他们摆了十几箱啤酒在食堂里,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热闹非凡,看那势头几乎都要将屋顶给掀翻掉。后来,程浩自然被一群哥们儿灌得明显有了醉意,付账时连手指都不太利索。

    聂乐言恰好也在场,全程都看着,觉只得他那天似乎特别开心,因为话比平时多了许多,而且明明知道旁人有心来灌他,却也都来者不拒,统统一仰脖子喝个底朝天。他酒量好,一直到生日宴尾声时才终于醉倒。

    其实大家都醉了个七七八八,最后谁也顾不着谁,三三两两胡乱招呼着就勾肩搭背而去。她刻意慢了一步,似乎程浩的思识还算清醒,结完账之后随便捡了张桌子就趴在那儿,她走过去轻轻拍他:“回宿舍去睡吧。”

    他却动也不动,只说:“等会儿。”虽然口齿含糊,但隔了一下竟然还记得跟她说:“你先回去……”

    可是她没走,只是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一边思索着如何将这身高182公分的男生弄回宿舍去。

    早已经过了晚自习的下课时间,吃宵夜的同学们来了然后又走了,最后偌大的食堂一楼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还有刚将一片狼藉收拾干净的保洁员阿姨。

    从食堂那边的尽头开始,高悬在天花板上的日光灯被一排排地熄灭,周围逐渐暗下去,聂乐言知道,阿姨很快就会过来赶人了。

    她再一次尝试叫醒程浩,谁知手刚搭上他的肩,他就突然动了动,从手臂间将头抬了起来。

    他喝了酒之后脸色并不见红润,相反地,脸上正呈现出某种仿佛透明般的苍白,与额前乌黑的碎发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她怔了怔,说:“食堂要关门了,回去吧,你这样容易着凉。”

    他不说话,似乎酒力让目光都升了温,因为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处在他的注视之下,整个人都仿佛被灼灼的热度笼罩着。

    她又再催促了一遍,谁知他仍是一言不发,半晌之后却突然伸出手来,触到了她的脸颊。

    好像短得只有零点几秒,又好像有一生那样漫长。程浩的指尖碰到她的肌肤,她便如同被施了定身术,有某种过电般的颤栗感从大脑一直延伸向下,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到四肢百骸和五脏六腑。

    “轰”地一下,仿佛被隔离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周围的一切便全都不存在了,没有光色也没有声音,她只是定在那里,这个真空的世界中只有两个人,而她从对方的眼睛里,可以看见自己小小的倒影。

    那个倒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她的世界又突然开始有了声音,不过,那只是自己的心跳声,那样急促紧然,扑咚扑咚,似有回音……她以为它就要从胸口里蹦出来了。

    她微喘着气,有点紧张地收紧了手指,结果就在她要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却似乎看见有什么东西在某个很深的地方微微一闪,然后,所有的一切便全都猝然幻灭了。

    程浩在最后一刻硬生生地别开脸去,那点停留在她脸颊上的温度也随之很快消逝。

    聂乐言不禁呆了一下,犹如被人从一个美梦中狠心地拉扯出来,一时间还不明白为什么会转变得这样快,所以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而他却已经扶着椅背站起来,错开了视线,说:“走吧。”

    那是她唯一一次没有和他并排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高高的路灯将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就那么远远地隔着,她知道他一直跟在她的身后,可是却固执地不肯回头。因为从头到尾,聂乐言都只觉得茫然,那颗前一刻还因为惊喜羞涩而跳动不已的心脏此时却似乎被人突然掏空了,变成一个巨大的洞,如果真有什么能将它填满的话,恐怕,那填充物也只能是更加巨大的失落和伤心罢了。

    每个周末的早晨,聂乐言都习惯了先睡个懒觉,然后起床泡上一壶英国红茶,再给自己做上一份精致可口的早餐,最后捧着热气腾腾的杯子开始一天的休闲活动,瑜伽,看书,上网,或者做美容。

    秦少珍曾无比感叹地说:“你这女人真是越来越会享受了。”

    其实,她的这个习惯,还全是被江煜枫养出来的。

    当初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留在对方家里过夜,当然,通常都是选在周末的时候,因为无论是谁家都与聂乐言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远,害她平时不得不早早起来做准备,而江煜枫则一向最不耐烦被人打扰到清早的睡眠。

    因此只有周末,他们才会住在一起。有时在她的公寓,有时是在他的大房子里。后来聂乐言渐渐发现,某人的生活简直是以一种极为悠闲自在的状态进行着,并且绝对的高品质,着实令人嫉妒。

    有一天两人直耗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他又在浴室里折腾了半个多钟头,最后终于神清气爽地出现在餐桌前,她便随口说:“你每天打扮的时间比女人还要长,平时上班哪里来得及?”

    本意只是想讥讽一下,因为自己没能抢到首先使用浴室的机会,彼时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心里颇有些忿忿,结果谁知江煜枫却好奇地反问:“怎么会来不及?晚一点去不就可以了?”那副语气是多么的理所当然。

    “多晚?”

    他给自己倒了杯现磨咖啡,状似轻描淡写地看她一眼,“十一点吧,有时是下午。”

    几乎气得她吐血!

    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十一点!十一点才去上班?!她严重怀疑他是在故意气她,因为这种懒散的老板形象与她那位兢兢业业的大BOSSKYLE简直截然相反,而偏偏江煜枫的生意又不像是快要倒闭的模样。

    可是,BOSS不都该日理万机的吗?接近中午才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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