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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李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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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夕阳西下水东流(下)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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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九里山项羽力战群雄。

    人多势众,又有拐杖板凳作武器。眼瞅着一记自他背心迎头击下——

    菊仙也不细想,即时冲出,以身相护,代小楼挡这—记。慌乱中,一下又一下,她肚子被击中了……

    菊仙疼极倒地。

    冷不提防,只听见小楼惨叫:

    “菊仙!”

    血自她腿间流出。

    如刀绞,如剜心,她也惨叫:

    “哎——”

    全身蜷缩,一动,血流得更凶。

    小楼如愤怒的狂狮,疯狂还击。他歇斯底理,失去常性:

    “我的孩子!菊仙!我的孩子!”

    大伙眼看不妙,喊:

    “出人命了!”

    “快走!快走!”

    小楼狂势止不住。

    蝶衣捂着流血的额角。他没有为小楼牺牲过。他恨不得那失血昏迷的人是自己,名正言顺,义无反顾。蝶衣也很疼,但他有更疼的在心胸另一边。不是不同情菊仙,间接地,是他!因自己而起的一场横祸,她失去孩子了。

    啊,终于没有孩子横亘在中间。

    拔掉另一颗眼中钉!

    蝶衣只觉是报应,心凉。只要再踹上一脚……他的血缓流,遮住眼角。菊仙的痛苦比他大多了。——但这又是师哥最亲的人。瞧小楼伤心悲嚎,不忍呀。

    蝶衣掩耳闭目。

    一地碎玻璃,映照惶惶的脸。——中国人,连听场戏吃个饭,都以流血告终。

    警察来了,人声鼎沸,抓人。

    抓的竟是汉奸!

    为日本人服务过哈过腰唱戏的角儿程蝶衣是汉奸。

    菊仙在昏迷以前,见到蝶衣被带走。

    一天一夜,她终于醒过来。孩子流产了。

    小楼陪伴在病榻旁,眼皮倦得有千斤重。浑身像散了架,伤势不要紧,从小打到大,致命伤是失去了孩子,还有,师弟又被抓,以“汉奸”入罪。此罪可大可小,经一道手,剥一层皮。政府最恨这种人。一下子不好便枪毙。

    小楼是两边皆忧患。

    见菊仙终于醒过来,脸色苍白如洗,命保住了,人是陡地瘦下去——是肚中另一个人也失掉了,血肉一下子去了一半,菊仙如自噩梦中惊醒,狞厉一叫:

    “——小楼!”

    他楼着她,相依为命的当儿,他竟又抽身他去,营救蝶衣。

    “……”菊仙气极,“小楼你……叫那假虞姬给你生孩子去!”

    “得去想法子呀,他们是说拿便绑,说绑便杀。汉奸哪!也是人命!”

    “蝶衣他是有干过这事,大概罚罚他,关一阵子就给放出来。你跟他们是说不清的。”

    菊仙不想他走,在一个自己最需要的当儿,他为另一个人奔走!这人,台下是兄弟,台上是夫妻。而她,是他终生的妻呀。

    “他没杀人,不曾落了两手血。”菊仙道,“一定从轻发落的,你能帮上什么?”

    “那回是为了我,才一个人到鬼子的堂会。他们怀疑他通敌!”

    “吓?”菊仙一听,才知事态严重。

    她当然记得那一宗“交易”,她背叛了他——或者说,她答应离开小楼,只是小楼不曾离开她吧。她没强来呀。她当然也记得二人转身朝林子路口的黄包车走去时,身后那双怨毒的眼睛,刺得背心一片斑调。

    是对是错,她已赔上一个孩子了。真是报应。也许双方扯平了。

    但菊仙太清楚了,如果三个人再纠缠下去,小楼仍是岌岌可危的。她应该来个了断!她还他,救他这次,然后互不拖欠。

    菊仙拉住小楼,道:

    “我和你一道去!”

    小楼望着她。

    “咱们去求一个人。救出来了,也就从此不欠他了。”

    她挣扎着要起来:

    “那把剑让我带去。”

    蝶衣在法院被告栏上受审。他很倔傲,只觉给日本人唱戏出堂会不是错。——他的错在“痴”。不愿记得不想提起,心硬嘴硬,坚决地答辩:

    “没有人逼我,我是自愿的。我爱唱戏,谁懂戏,我给谁唱。青木大佐是个懂戏的!艺嘛,不分国界,戏那么美,说不定他们能把它传到日本去。”

    完全理直气壮,一身担戴,如苏三的鱼枷。

    不是为了谁。

    根本为自己。

    这样的不懂求情,根本是把自己往死里推。

    菊仙重新打扮,擦白水粉,上胭脂、腮红。棉纸把嘴唇染得艳艳的。有重出江湖的使命感。她的风情回来了,她的灵巧机智仍在。男人,别当他们是大人物,要哄,要在适当时候装笨,要求。

    她抱着那把剑,伴着小楼面见袁四爷。

    她知道蝶衣这剑打哪儿来。袁四爷见了剑,一定勾起一段情谊。把东西还给原主,说是怕钱不够,押上了作营救蝶衣的费用,骨子里,连人带剑都交回袁四爷好生带走,小楼断了此念,永远不必睹物思人——这人,另有主儿。……

    菊仙设想得美,不止一石二鸟,而且一石三鸟。

    她弱质纤纤,万种温柔。仿佛回到当年盛世,花满楼的红人。旧戏新演。

    袁四爷还着实地摆足架子,羞耻了段小楼一顿,以惩他个不识抢举。小楼都忍了。

    ——谁知—切奔走求效都不必了。

    意外地,在法院中,蝶衣毋须经过任何程序,被土兵带走。

    到什么地方去?

    无罪,但又不放。

    所有人都疑惑起来。全场哗然。———这个人根本‘早勾结官府!”

    其实他又去了堂会。国民党军政委员长官,到了北平。为了欢迎、致敬。政府以最红的角儿作为“礼物”,献给爱听戏的领袖。于是。什么法律就不算一回事了。

    —时间,“程蝶衣”三个字,又逃出生天了。他的唱词。仍是《游园》、《惊梦》、《皂罗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云霞翠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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