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号检察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四章 正本清源第(2/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着向大家点头。

    苏清林的心情非常沉重:“同志们!为了这个会议,省委办公厅安排官阶平去了医院,我又打发王东山去银池县视察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两位全是党的高级干部,在没有确凿的事实面前,我们不能轻举妄动!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有两个议题。一是‘2.6’特大火灾中无辜失去生命的107名学生,他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必须把真正的元凶抓出来!二是请大家来把已经掌握的部分事实亮出来,以便于省委下最后的决心!”

    苏清林看着北京来的毛主任和盛局长说:“毛主任,盛局长,是不是现在就开始?”

    毛幸说:“苏书记,纠正一下,因为中纪委信任中共西兰省委,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调个了,现在是省委直接办案,我们协助!”

    苏清林笑了:“谢谢!那就开始吧。”

    唐学强把初步掌握的事实向省委和中央来的同志,做了个简要地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做为未来“2.6”火灾大案的公诉人,此时此刻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将要站在被告席上的王东山,不仅是拥有5千万人口的西兰省的副省长,而且是我本人的亲属。作为一个党教育培养多年的高级领导干部,他曾经创造过让兰河市年增80亿元收入的神话!可以这样说,他为兰河的发展、西兰的经济繁荣,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在荣誉和成绩面前,他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神圣的国家法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然而,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资料我们知道,他已经蜕化变质为一个渎职犯罪、重婚犯罪、绑架犯罪、杀人犯罪嫌疑人,这是一个很难让人接受的反差和事实!我相信,各位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心情,也会和我一样,在惋惜的同时,都充满了愤怒和憎恨。

    作为代表国家法律的公诉人,我们尊重法律的本质,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在对王东山、官阶平犯罪事实进行公正的辨析和确认的情况下,才初步得出这个结论。

    第一,王东山涉嫌渎职犯罪,很可能还有受贿犯罪。

    在所谓的“兰河第一楼”那城关区支木学校设计、建设期间,……王东山先后给市城建设计院、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教委书写四尺宣的条幅四张,……直接干预了这些单位的职能权力,导致了城关区支木学校以木材为主,建起了“兰河第一楼”,埋下了火灾隐患,造成了“2.6”火灾事故的发生,这些构成了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在这场交易中,王东山的情妇田婷玉一次性受贿达1千万元。

    “1千万?”

    “是的。1千万已经没收了,用于支木中心学校的重建。现在的问题是,田婷玉收受巨额贿赂,是不是受到过王东山的唆使,或者说共同受贿?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兰宗震放出了调查录像:

    田婷玉接受询问的画面。

    她横眉怒目说:“这1千万元是仿古建筑公司老板朱坤荣送给我舅舅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朱坤荣为什么要送你舅舅这么多钱?他已经给了梁平山5百万了,为什么又要送这么多?”

    “不知道。”

    “梁平山为什么把这一千万存到了你父亲的名下?”

    “他愿意送谁是他的事!”

    “他是谁?”

    “我舅舅。”

    “为什么不给别人送?”

    “无可奉告!”

    “朱坤荣的那些王副省长写的条幅是你送他的吗?”

    “不是!”

    梁平山接受询问的画面。

    “田婷玉是你什么人?”

    “外甥女。”

    “她为什么要帮你这么大的忙?”

    “自己外甥女,总要让舅舅过的好么。”

    “你怎么报答她?”

    “我给她留了一千万。”

    “为什么不给她,要存在她父亲的名下?”

    “她现在是国家干部,等她不当干部了,再给她。”

    “这也是朱坤荣的意思吧?”

    “朱坤荣也有这个意思。他说田婷玉穿针引线让我们挣了大钱,要报答她一下,但朱坤荣又不敢把钱送给她。”

    朱坤荣受审的画面。

    “为什么要送梁平山1500万的巨款?”

    “是梁平山骗了我,他说他的木头好,就值那个钱!”

    “为什么不在兰河买平价木头,而要舍近求远去梁平山那里买高价的?”

    “因为他是我工程介绍人田婷玉的舅舅。”

    “给了田婷玉多少好处费?”

    “一分没有!”

    “为什么?”

    “她不可能要!”

    “王副省长为什么给你写条幅?你拿的这些条幅在建支木中心学校的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

    “有了省长的条幅,他们才给我办了手续。”

    “如果没有这些条幅呢?设计、修建批复能不能拿到手?”

    “不能!”

    “这些条幅是谁给你的?”

    “是……是,……”

    “谁给你的?”

    “是我自己去找王省长求的。”

    “在办公室还是家里?”

    “家里。”

    “谁能为你证明?”

    “他夫人梁三妹。”

    ……

    唐学强说:“很明显,他们早就商量过怎么对付我们,尤其是王东山写条幅的事。据我们掌握的证据,这些全是田婷玉让王东山写的。田婷玉用这些条幅给别人帮忙,从中收取好处费,每幅字多者五万,少者两三万元。小兰,再放一段。”

    兰宗震放出了一段画面。

    34号楼的楼号。

    三门301的门号。

    客厅里:王东山挥毫泼墨:“依法办案”。

    田婷玉用草纸在沾墨。

    王东山:“还有吗?”

    “有!”

    “写给哪里?”

    “这是法院的,再给法院经济庭写一幅吧。”

    “那还是‘依法办案’?”

    “是!”

    王东山

    -->>(第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