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苍苍,有我故土。青山巍巍,照我丹心。生何百年,但求无愧。执刀执枪,战为吾邦!”
    歌声整齐嘹亮,这是离都的年轻人们在练着新学的军歌。
    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么,只听说一到秋天,邢侯就要亲自来离都检阅练兵情况,而这首歌若能唱得整齐,便能讨邢侯欢心。
    说不定,还会有赏赐。
    于是,每天练兵之余,三万五千人就开始鼓着破锣嗓子仰天喊了起来。起先几天,喊得声调有高有低,听起来颇为刺耳,便是黄计都也听得变了脸sè,然而好好练了这十来天后,到现在唱起来已经有模有样,抑扬顿挫地,竟当真有些豪壮之气。
    只是,韩枫一边跟着喊,一边心中嗤然冷笑。
    这离都之人,何来丹心?他rì之战,又哪儿来的为“吾邦”而战!
    国,不以我为民,我又为何把国当做自己的家邦看待?
    而这三十二字中,真正得他心意的,却是“生何百年,但求无愧”八字。人生在世,不过百年之数,只要求得事事无愧于心就好,哪里管得了其他?
    他心知柳泉心里多半也在边唱边骂,然而横目瞧去,见隔开十几人之外,柳泉正喊军歌喊得起劲。他脖子和额顶的青筋都暴着,整张脸却是血红的,尤其喊到“战为吾邦”四字时,手臂更高高举起,就连黄计都看了他,也微笑点头,似乎在称颂他的忠心。
    “呵……”韩枫淡淡一笑,有样学样,也大吼了起来。
    “战为吾邦!”
    喊到这句话时,他能觉得自己心中鲜血激荡,跟身边其他的年轻人一样,心跳加快,喉咙发干。
    虽然他心里并不认可,可喊得多了,还是觉得眼中又酸又干,似乎有泪水涌了上来又暗暗退去。
    他心中暗暗一叹,忽地想起昔rì酒馆之中那首诗来。
    “长门远眺鸿原衍,戎拒狼烟起雁关。铁甲莫言生死事,乌骓夜踏大青山!”
    虽然不知道写诗的人是谁,但到这会儿他已经能确定那就是跟戎羯族作战的诗,韩枫虽然向来不把自己当代国的一份子,可每当想到那首诗时,还是觉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无端端地生出一股豪情,甚至希望自己能上战场,能骑在乌骓上,踏着大青山头,看着戎羯族的士兵尸横遍野。就算不是为了出城,他也希望赶紧有一场战斗。
    人啊,有时偏就是这么贱吧。
    ※※※※※※※※※
    夏暑方过,秋风一起,邢侯便轻身简从,逆风西来,抵达了离都。
    邢侯平rì里常驻在离都以东二百里外的平沙城,统辖之地除了平沙城和离都之外,还包括两山两关。
    两山,即指离都城北的大青山与城南的长门山;而两关,则是指大青山的羊肠关,与长门山的落雁关。
    这些年轻人从邢侯身上,嗅到了一丝今年与往年格外不同的味道。毕竟,历年的平沙城主都不会亲身莅临离都,而如今的邢侯在这个位子上也已经做了五年,忽地跑到离都阅兵,那自然是有大事要发生。
    然而,让韩枫吃惊的是,邢侯抵达离都的第一天,在见过新兵们排阵,听过新兵们唱军歌之后,没有多说什么,反而下了一道极其突然的军令。
    “柳泉居心叵测,意图谋反。收监候审。”
    就连柳泉自己也没料到邢侯不远百里而来,第一件事就是对付他这个毫不起眼的小囚徒。以至于被士兵们捆起来往监牢拖时,他还愣着神,连为自己辩解的话也没有说。
    而看着柳泉被押走的身影,所有离都人都傻了眼。
    柳泉在离都之中,是出了名的富豪。他祖上是大司徒,他家学渊源,刚会走路,就满地转悠着捡东西。铜板、石头、贝壳……只要看着像钱的,不管是不是,他都要抓到手里才放心。
    而会说话之后,柳泉更是跑遍了全城上下,帮人倒腾买卖,甚至把这生意做到了城外人的头上。
    每五年一次的女奴外送,对于柳泉而言,就和节rì一样。
    久而久之,离都中也就流传起了一句话:“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柳泉弄不到的。”
    因此,柳泉虽然不可能记住离都所有人,但是离都所有人,却都认识这位小财神。如今,小财神被抓走,人们自然炸了锅,只是碍着黄计都在邢侯旁边瞪着一双鹰隼般的眸子冷冷瞧着,才没人敢说话。
    韩枫看着柳泉远去,觉得自己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
    柳泉被抓是因为什么?会不会是因为寒铁剑被人发现?会不会因为他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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