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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桥到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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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琦上书篇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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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证明司马光得逞了。直到王安石 第 128 章 里,王安石保持着镇静。冷眼旁观等待着最重要那个人的出现。那个人的才学和威望,才是他深深忌惮的。几乎处处与他相反,是生来的死对头!

    17日,迩英阁,司马光给皇帝讲授他的《资治通鉴》那天他讲的是西汉初年的事,大家都知道的那句成语“萧规曹随”就是西汉开国宰相萧何死后,曹参接任。可这人上任后吃喝玩乐、万事不管。当时的皇帝汉惠帝急了,派曹参的儿子去问。结果曹参把这儿子一顿海扁。几天后,汉惠帝亲自召见曹参。曹参问皇帝:我与萧何比怎样?皇帝答:你不如他。曹参再问:您与开国之祖、您的父皇刘邦比怎样?皇帝脸红:差远了…于是曹参说:我比不上萧何、您也比不了高祖,那还变什么法、做什么事?一切照老规矩来不就得了?

    赵顼立即就听出了话外之音。问“汉朝一直守着萧何定下的汉律不变,能行吗”

    司马大师的回答超级雷人“何止汉朝!如让夏商周三代君主始终恪守夏禹、商汤、周文、周武王的法度,那么直到现在,仍还是夏商周,绝不会改朝换代!我们大宋根本不会出现”

    针对司马光这番高论,新党选择反击。由刚上任的崇政殿说书吕惠卿负责实施,方法也是给皇帝上课。只是同样是上课,待遇不一样。司马光讲课时可不被打扰,吕惠卿讲课时。台下坐满了大臣,其中也包括了司马光…这是讲课吗?这是公开辩论会!

    19日,吕惠卿上台说:根据《周礼》,先王之法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宫庭外的大门上公布法律)。有不合适的当场就要改!有数年一变的,如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有一世一变的,如刑法的轻重缓急。有数十世而变的,如各地的贡赋、学校。还有百年不变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伦秩序。

    接下来请看司马光的答辩“布法象魏,那是公布旧法(都是吗?)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为的正是检查诸侯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处死。刑法,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并非法律本身的变!改革就像修房子,定得有良工美材才能动工。可现在变法的这些人,两者都谈不到,臣担心朝廷会露雨”接着开始发动群众“陛下,现在大家都在这,您可问问他们,国家秩序己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本朝规定由三司管理天下财赋,不称职可罢免,但宰相不可过问它的运作。现在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怎么回事?宰相要用道德来铺佐人主,怎可用“例”?如用“例”宰相岂不成了胥吏?听说最近又要成立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这又是为了什么”

    底下众大臣欢声雷动,异口同声:顶司马光,顶司马光…

    吕惠卿对此准备不足,百忙中回了句“司马光讥笑朝廷,讥笑臣是条例司官员”

    截止到这,抛开各自道理到底谁对谁错,先看交流的诚意。吕惠卿不管以后什么名声,他开讲以来一直都在说道理。司马光呢?先是攻击国家职能部门的合法性,进而否定同僚们的工作能力。

    请问一政府公务员,有什么权力说别的同志是废物?大家都是人,你凭什么高高在上,认定别人不是“良工美材”注定了办不成事?回到大家都是人类这基本衡量点上,这是人身攻击!

    说到人身攻击就有趣了,宋史里记载是下面轮到吕惠卿发言,未来的“无耻奸邪”变得恼羞成怒,他气急败坏用别的言语来诋毁司马光,其恶劣程度让皇帝都看不过去了“相互辩论是非而已,何必如此”

    想必吕惠卿真的说了特别不要脸的话了?但为什么史书里半点都没记录他到底说了什么呢?以后来所有人对吕惠卿打压鞭笞的程度,这都是最重要、最生动、最切实的证据啊!怎能忽略呢?

    唯一解释只有一个——吕惠卿根本就什么都没说,或说出的话是司马光等旧党们没法面对、无法解释的难题,他们“为尊者讳,为贤者隐”都给隐去了…

    接下来,司马光与吕惠卿又针对青苗法的利弊,在皇帝面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熙宁3年(1070)1月,范镇上疏。以历史为证,要想从根本上否定青苗法。他说常平仓法起源于西汉鼎盛时期,于农于商都有利。青苗法起源于唐朝衰落时段,急征暴敛,制造不安,本身就是个邪法!

    2月1日,河北安抚使、前首相韩琦加入了反对派的行列。这位3年前还独领朝纲的大宰相从大名府寄来了份奏章,这份文件力量是天翻地覆级别的,一举把宋朝当时的政局搅乱。

    韩琦在奏章中说青苗法的执行走样了,和发布时原文件严重不符、有严重硬摊派行为!且韩琦强调之所以有硬摊派。毛病就在法令本身里!如城乡居民里的上等户,本身就是所谓兼并之家,人家有的是钱,根本就用不着借贷。管你青苗黄苗,与人家无关。于是问题出现:他们不借,国家利息就会少得,为增加利润,只有硬摊派给他们。可这公平吗?

    接着,强硬凶狠了一辈子的韩相公突然间毫无征兆的慈悲了起来。他说小民们借钱。借时容易还时难,到时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劲地抽,那会出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子民产业。不能这样凶残啊!

    这两点把年轻的神宗皇帝给震住了。他信心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起王安石各种法令的妥善性。手捧这份奏章,他一连串感叹“韩琦,真是忠臣。身在外地。不忘王室。我本以为青苗法是利民的,谁成想害民到这种地步”接着他自动顺着韩琦的思路滑了下去,成了韩琦的代言人——朕想起来了。青苗法还有个大毛病。青苗法只针对农业,关城市什么事?为何在城市里也放青苗钱?

    应该说:韩琦说的是对的。本来嘛,上等户有钱,为何硬摊派?城市不种田,你搞什么青苗钱?还有动用国家机关去追债,那注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

    可恨的是王安石居然还不服,他面对一脸忧愁悔恨的皇帝,还怒了“如能满足借钱者的需要,就算城市居民又怎样”一脑门子的钱!

    但请大家注意韩琦是什么阶级?他家世代为官,至他达到顶点,各种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议,曾有篇文章计算过,以包拯为例,他一年的官方工资就折合现在人民币数千万元!请想像韩琦的收入…吴晗先生曾计算过宋朝和明朝官员的收入。据他的计算,宋朝宰执大员的年收入相当于他当时的人民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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