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比较失败。今天在这郊野废弃公园参加一场帮派火拼,被人砍得死得不能再死的时候被自己附了身。
“什么?一个混混!”林风差点晕了,不能去商代泡妲己来到最不想来的二十一世纪也就罢了,自己在三十一世纪也是地球第一富豪,以前穿越到其他朝代也是一代枭雄,想不到这一世居然成了一个混混,真是几世英明尽毁。
“老周,下次回到三十一世纪老子一定买几百头母猪你,jiān完再杀,杀完再鞭尸!”林风咬牙切齿。
不过也没办法,他又不能自杀身亡回到三十一世纪重新穿越一次,因为照规矩是他每穿越一次,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得以这种身份自然老死后才可以回到三十一世纪重新穿越,所以他现在不仅不能对新身份有异议,反而还要竭尽全力保护自己不会意外身亡,否则就真的是客死异乡了。
想到这里,林风低头打量了一下孱弱的新身体,开始有点为未来的安全担心。心想就这样豆芽菜似的身体,也能当混混?恐怕不久后就又要被人乱刀砍死。赶紧搜索了一下丹田,一股极强的气体在丹田处迅速流转,劲力充盈着全身-----看来归元之力也穿越过来。
归元之力是三十一世纪高科技研发的一种强体之功,有了这种强体之力会让人威力无穷,这正是林风穿越到其他朝代也能混得风声水起的法宝,虽然这次穿越的身份是最菜的,但归元之力也一起穿越过来,这对林风倒是个不小的安慰。
心里稍定后林风打量了一下满是纹身的身体,心想这家伙估计混得太不如意,所以死前心愿就是下辈子想做老师重新做人,不过就你这样要文化没文化要本事没本事的人当老瘪三差不多,当老师是痴心妄想,看在借用你身体的份上,或许我可以代劳。
既来之,则安之。林风一向是个乐天派,他以前去过各个朝代最终成为一代霸主,这一世无奈来到二十一世纪倒也没想过要建立一番丰功伟业,只想着随心所yù做一些想做的事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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