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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艾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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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哎,我到底是怎么了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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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76人队即将于公牛队较量时,身为穿越者的陈龙,已经不在叫这个名字,而是艾佛森本人。

    他对公牛队的以前和未来的事一清二楚,对他们当家球星更是了无指掌。

    那时候,芝加哥公牛队绝对是在全球拥有最高知名度的NBA球队。

    因为“飞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Jordan)——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早已把身披公牛队23号球衣、轻灵而又霸气十足的身影,定格在每一个球迷脑海里。

    1966年加盟NBA的公牛队,度过了一段艰辛的适应期后,渐有起sè。

    1971年起,公牛队连续四年常规赛取胜50场以上,终于吹响了进攻的号角。1974和1975年,公牛队凭借顽强的防守两度杀入分区决赛。

    只不过,公牛队的辉煌历史,起起浮浮,从辉煌再到没落,也许,他们的命运就是这样!

    当迈克尔、乔丹退役之后,一代领袖的消沉,让公牛队的战绩一落千丈,突然有一天,他们选择一位代替乔丹的领袖德里克、罗斯,他的加入给球队焕发生机和活力,成绩越来约好起来。

    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

    弟兄几个在附近球场切磋球技的rì子里,往往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而罗斯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后来者居上。“他的速度太快了”,二哥雷吉回忆时说道,“我们谁也赶不上他。”

    尽管罗斯还不到10岁,但是他的篮球天赋已经可以吸引到不少街边的经纪人,总有人打电话或者敲门希望与罗斯谈谈。

    罗斯的天赋到底有多出sè从初中开始,他就能够统治比赛。"他甚至不需要得分就能定胜负,"

    雷吉说。如果放任罗斯在街头胡来,那么他要么变成下一个本·威尔逊,死在英格伍德的街头,要么就成为菲尔德斯,徒然伤仲永。

    罗斯的母亲布伦达想过搬家,英格伍德有大批的单身母亲,她们中有很多人任由孩子在街上晃悠,然后更多人加入,在这个地方,哪怕有人突然死去,也不会引起任何人惊讶。

    但限于经济困难,布伦达始终没有离开。

    她每天都提心吊胆,只要街上一发生什么事,她就赶紧跑出去四处查看,将自己的孩子拉回家。

    布伦达在教子谨慎之余也非常开明,对于篮球事务她并不jīng通,所以索xìng把对罗斯未来的规划重任交给了他的哥哥们,而在三个哥哥的保护下罗斯免遭外部不利因素的困扰一直健康地成长。

    高中时连续两年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四年总战绩达到120胜12负。

    高中一年级时,场均得到18.5分4.7个篮板6.6次助攻2.1次抢断。高中二年级时,场均得到19.8分5.1个篮板8.3次助攻2.4次抢断。

    高中第三年,场均得到20.1分5.4个篮板8.7次助攻和2.6次抢断。

    高四赛季率队挑翻全美第一的橡树山高中(这也是当年橡树山高中唯一一场败仗),个人得到28分9板8助。

    在芝加哥当地享有极高声誉,传球好防守强的特点让队友们都热爱跟他一起打球。

    罗斯在高中时期还获得了入选麦当劳全美最佳阵容,入选由《今rì美国》、《Parade》杂志和《EA体育》联合评出的全美第一最佳阵容。

    入选乔丹(品牌)全美最佳阵容。被《芝加哥论坛报》选为2007年度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

    高中毕业时位列梅奥之后被列为全美第二控卫(第一的纯控卫)。

    由于是芝加哥本地人,因此自己也很期待继勒布朗-詹姆斯后成为又一位为家乡球队效力的NBA状元秀。

    Rose从高中全明星赛开始崭露头角,各项高端比赛中优越的身体素质和更无私踏实的球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进入名帅约翰·卡利帕里手下的孟菲斯大学,在成熟的球队中依然赢得信任出任首发控卫。

    虽然得分不比同届其他超级新鲜人,但展示了控卫必需的无私品质和灵敏的传球嗅觉。

    比赛学习能力出sè,进入赛季中段开始展现出非凡的大场面比赛控制力,作为球队进攻发起者的同时承担外线防守屏障角sè,单防能力出众,下快攻能力出众,速度、爆发力、平衡能力结合完美。

    最为人诟病的就是投shè能力,他的三分和罚球命中率都尚在开发阶段中,内线突破时的滞空挑篮动作也算不得教科书般规范。

    赛场外罗斯比较腼腆,不过也有不成熟的一面,试训公牛时表示无需去热火试训就是一例证。

    罗斯将号码换为23号,因为学校为纪念安芬尼-哈达威(PennyHardaway)而退役了他原先所穿的25号。

    因为有罗斯的加入,加上旧将乔伊-多西(JoeyDorsey)、克里斯-道格拉斯-罗伯茨(ChrisDouglas-Roberts),孟菲斯老虎队赛季初的排名为全国第三。

    孟菲斯开赛26胜0负,在过去的25年来第一次全国第一,在2月对阵田纳西大学的比赛中,以62-66失利,终止了连胜。

    孟菲斯之后强势反弹,以33胜1负的战绩杀入NCAA64强锦标赛。

    常规赛中,罗斯场均拿下14.9分,4.7助攻以及4.5篮板,并入选全美最佳阵容第三队。

    他还进入了鲍勃-库西奖以及约翰-伍登奖的最后入围名单。

    在芝加哥长大的孩子都以迈克尔-乔丹作为偶像,罗斯也不例外,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23号球衣,但看过他打球的人都觉得他并不像乔丹,却更像是杰森-基德,特别是在讲求整体攻防,强调分享球的孟菲斯大学,更多的时候。

    卡利帕里向队员们灌输了一种团队而非个人英雄主义的概念,在他们训练馆的球场上甚至写有"CAREABOUTYOURTEAMATES"(想着你的队友)的大字。

    所以乍一眼看上去,罗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甚至没有梅奥那样永远酷酷的脸庞,翻开他的数据单,14分4.2个篮板4.5次助攻也不算惊艳,至少不会让你想到,他是那年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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