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身体,白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
回到家里,在白晓晨和林歆璇的强烈要求下,做了一顿美味的晚餐,和两大美女一起用过了晚餐,说了句晚上有些事情要处理之后,就拿着一个黑sè袋子出门了。
期间还搀扶了一位过马路的老太太,踹飞了一名从酒吧出来的醉汉,更是将从莫雨菲那要来打的剩下的一些钱打赏给了一位在天桥上卖艺的女青年后,苗旭拧着那个黑sè的袋子摇摇晃晃的来到了东城,来到了东方俱乐部前面的那条青龙路上。
随着时间的过去,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少,行人也是越来越少,可是不远处东方俱乐部的灯火却是越来越亮,不断的有人进去,不断的有人出来,而门口的那一二十名穿着xìng感的迎宾从始至终都保持着最灿烂的微笑,每一个客人进去,她们都会齐刷刷的鞠躬欢迎,然后胸前的两团白嫩便哗啦啦的露了出来,刺得客人的眼球一阵乱跳。
然后就被她们亲热的挽着胳膊走了进去,也许去了KTV包房,也许直接去了卧室,又或者去了地处地下室的赌场,等他们出来的时候,估计绝大多数人的钱包缩水了一半。
看了看时间,快十二点了,除了一些夜生活的人门外,绝大多数的人已经就寝,苗旭不知道白晓晨似乎打过电话,他的手机放在了家里,也开了静音,今rì是来杀人的,凡是可能暴露自己的东西都放在了家里。
在十一点五十八分的时候,苗旭取出了那块银sè的面具,缓缓的戴在了脸上,在十一点五十九分的时候,他打开了那个黑sè的袋子,抓出了一堆黑sè的铁具,用了不到十秒的时间,就组装了一把战刀,一把五尺多长的战刀,除了刀刃的地方透露出一抹刺眼的锋亮,整把刀身连同刀柄都是一片漆黑,犹如这漆黑的夜。
刀身很厚,很宽,和一般的鬼头大刀很是相似,不过刀身上的血槽比一般的鬼头大刀宽了一些,深了一些,这样放血的速度也更快一些。
刀柄用黑布裹住,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就是一片漆黑,怎么看,这都是一柄最普通的大刀,可就是这样一柄普通的战刀,却有着一个极其霸气的名字——霸气!
是的,这就是这把刀的名字——霸气!
这名字不是苗旭取的,而是这把刀的上一任主人取的,那个主人就是苗旭的师尊,那个曾经让共和国无数大人物闻风丧胆的恐怖存在。
苗旭没有去细想刀名为何如此霸气,他就这么扛着霸气,一步一步的走向了东方俱乐部,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去杀人,倒像是去砍菜,是那等轻松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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