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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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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六十九章 遵守传统(求订阅支持!)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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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事情,都要有分寸,万万不可做绝了,否则,等待着黄强的必然不是什么好结果。

    “将军……!”黄倩的脸变的一片通红,脸上满是羞愧的脸色,农家子弟出生的黄强,对于盛铮所说的这个打猎的传统,其实很是了解,他爷爷在他小时候带着他去山上打猎的时候,不止一次的和黄强说过这些话,但是,想不到这样的事情,他黄强还需要盛铮来提醒。

    在看到那四万五千贡献值的时候,黄强甚至忘记了从小爷爷对他的教诲,这让黄强心里面满是羞愧,要是现在地上有个洞的话,黄强绝对会马上钻进去,省的丢人。

    “将军,对不起,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这样短视,绝对不会被金钱迷惑住自己的双眼,将军,我以我军人的名誉发誓!”

    黄强一脸严肃的向盛铮保证着,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很是认真的改正,绝不弄虚作假。

    黄强誓言里面的真诚,让盛铮知道,黄强所说的这些话,绝度不是来糊弄自己,黄强的话,百分百是他的真心话,这让盛铮的心里面很是高兴。

    一个人犯错误其实并没有什么,只要这个人能够在犯错之后,知错就改,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那这个人就是亡羊补牢,犹时未晚。

    黄强能够这样干脆,这样真诚的认错,那就说明,黄强对于自己的错误,已经认识很深了,将来,黄强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因此,盛铮很是大肚的说道:“好,黄强,我相信你刚刚所说的话。

    黄强,现在我命令你带领你的先头不对,为大部队侦查前方的动静,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地蛮兽的踪迹,明白了吗?”

    “是,将军,黄强明白!”

    …………………………………………………………………………

    “盛铮不错,居然没有对剩下的那三只四角鹿赶尽杀绝,面对着四万五千贡献值的诱惑,盛铮都能够认主,盛铮这个人确实是不错。”

    盛铮和黄强的对话完完整整的全部被赵朝纲听到了,对于盛铮放过那三只四角鹿的行为,赵朝纲很是赞同。

    刚刚要是盛铮他们真的要去捕捉那三只四角鹿,赵朝纲肯定会出手,因为赵朝纲对于禁杀怀孕期间的动物,还有带着幼崽的动物这项传统很是赞同。

    赵朝纲可以允许盛铮他们猎杀成年的四角鹿,但是,绝对不会允许盛铮他们为了金钱,去猎杀刚刚出生的四角鹿幼崽。

    做人,做事都得有底线。

    其实禁杀怀孕期间的动物,还有幼小动物这项传统在秦代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中国古来就十分重视天人关系,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秦国宰相吕不韦尽管是个有争议的历史人物,但他招揽天下之士编成《吕氏春秋》,却是对传承中国古代文化作出的突出贡献。

    《吕氏春秋》有《十二纪》,有人问其中的思想要点,吕不韦明确回答,就是要调整天、地、人的关系,使之和谐,要点则在于无为而行。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系统地介绍了一年十二个月的天象规律、物候特征、生产程序以及应当分别注意的诸多事项。其中有很多的内容,就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这些方面。

    例如,孟春之月,要祭祀山林川泽之神,所献祭品不得用雌性禽兽,当月还禁止伐树。不得毁坏鸟巢,不得杀害怀孕的动物和幼小动物,不得取禽类的卵。

    仲春之月,禁止破坏水源。也禁止焚烧山林。季春之月。禁止用弓箭、网罗、毒药等各种形式猎杀禽兽,也不许伐取桑树和柘树。

    此外。又有孟夏之月不许进行大规模的围猎,仲夏之月不许烧炭,季夏之月禁止砍伐山林等规定。

    成书于先秦秦汉时期的《逸周书》的《周月》、《时训》、《月令》等篇,以及《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也有相近的内容。

    以《月令》指导政策而言,可能在西汉中期以后更为明确。

    《汉书?宣帝纪》记录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六月诏,其中宣布春夏两季不得破坏鸟巢,探取鸟卵,射击飞鸟,这正是《月令》所强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禁令。

    大致成书于西汉中晚期的《焦氏易林》有“秋冬探巢”的文字,说明春夏两季不得破坏鸟巢的制度确实得以实行。

    《汉书?元帝纪》记载。汉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六月,因气候失常,“风雨不时”,诏令行政部门认真监察。不许违犯“四时之禁”。

    永光三年(公元前41年)十一月,因地震雨涝,诏书严厉责问百官为什么不遵行“时禁”。

    唐代学者颜师古解释说,所谓“时禁”,就是《月令》中所规定严令禁止的内容。

    近年甘肃敦煌悬泉置汉代遗址发掘出土的泥墙墨书《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其中有关于生态保护的内容。

    如“孟春月令”有“禁止伐木”的条文,又解释说,直到八月,大小树木都不得砍伐,待秋后“草木零落”时才可以有选择地砍伐。

    当月又有不许破坏鸟巢的禁令,规定甚至空巢也不许毁坏。破坏空巢的禁令执行到夏季。如果巢中有鸟和鸟卵,则全年都禁止破坏。又规定,只要是不伤害人类的蛇虫,在九月之前都不得杀害。

    不许杀害怀孕有胎的动物,则是全年“常禁”。不得杀害幼鸟的规定,也同样是全年“尽十二月常禁”。保护幼弱走兽的禁令,则执行至九月底。

    这篇文字的日期为“元始五年五月甲子朔丁丑”,时在公元5年,是明确作为太皇太后的诏书颁布的。书写在墙壁上,是为了扩大宣传,使有关内容为众人所知。

    《明史?职官志三》说到“荐新,循《月令》献其品物”的制度。太平天国文献中也可以看到这样的内容:“特命史官作《月令》,钦将天历记分明;每年节气通记录,草木萌芽在何辰。”

    这说明《月令》作为一种文化存在,确实有久远的历史影响。当然,其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在不同的时代,受到重视的程度可能是不同的。

    其实不得杀害怀孕的动物和幼小动物,不得取禽类的卵这项传统,其实就是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爱惜,而爱惜和保护生态环境,在唐代开明士人中可以说已经形成了某种共识。

    郎士元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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