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很多军事家都把攻城当成最后的选择。所谓上战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因为攻城的一方需要付出的人命代价通常太大,万一遇到一个擅长守城,甚至能守到己方有生无死的将领,攻不下城池不说,反而攻到自己元气大伤,那就呜呼哀哉了。
不过这样的大道理,往往是一句废话。因为它的道理只在理论上行得通,要真正付诸实践却几无可能。
所以即使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在心里背得滚瓜烂熟了,但形势所迫下,大部分将领到底还是会选择攻城。
攻城的战术有很多,大抵分为奇袭、强攻和围攻三种,但无论最后决定哪一种战术,人命的损耗都是个不能忽视的制约,就算是jiān诈诡谲的曹cāo,去年在屡攻下邳不下以后也一样老老实实选择了围城,毫不在乎硬拿生命去攻打城池的情形在我七年的行军生涯里只遇见过一次,那就是七年前的长安之战。
然而人在借助工具上的天赋确实得天独厚,为了减少人命伤亡,攻城兵器应运而生。
吊桥降下,我举起手中的方天画戟遥指前方,用尽全力大声呼喝:“狭路相逢!”
语毕,我策马当先,如同旋风般冲出!
“勇者胜!”身后的千名弟兄齐声豪吼,用最热烈的斗志呼应,紧跟着冲出!
冲过吊桥,第一个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浑浊的浓烟。攻城战果然已经打响,分成了九只纵队的敌军在投石机的掩护下推着云梯车,人数虽多却阵型齐整,像是决堤的洪水不断奔涌向城墙,有的部队跑得快,现在甚至在开始渡过护城河,强冲拒马带。
以刘晔之能当然不会坐视不管,血sè的天空上早已下起了一片黑sè的箭雨,城墙上不断砸下滚石檑木、猛火油炬,犹如天火急坠,将前头的士兵砸成一具具没有灵魂的尸体。挖开了数十扇小洞口的城墙也不是只能起到防御作用,一根根从洞里刺出的长矛仿佛死神天降,残忍迅捷收割着胆敢欺上前来的狂徒xìng命。
然而敌军虽分九路攻城,却没有一支部队将行军路线选择在城门。其实没有一个将领会在攻城战的一开始就把冲车投入战场,因为有吊桥守护的城门,其实是整个城池防守体系里最硬的一个点,守方被攻击得无暇他顾的时间点,通常才是冲车出现的时机,所以虽然我看似是带领这一千步卒冲向敌阵,实际上却是如入无人之境。
战场上硝烟密布,天空又有箭矢为云,但视线百步之内的一切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我军的动向在敌军眼里同样一目了然。于是当我率领部队冲出吊桥时,所有亲眼见到的敌军全都意外愣住片刻。但战场上岂是容许分心的场所,这一个愣住,顿时就让头顶上守城器械又给砸倒一片。
这就是出奇制胜的好处了。
“相信你们的兄弟!因为你们的兄弟,同时也在相信你们!”我一夹马腹,战马开始加速,朝着那面迎迎风飘扬的大旗狂奔,趁着落入攻城程序的敌军无法反应的时刻,身后的士兵按照部署展开阵型,以高顺的三百“陷阵营”jīng兵为先锋,五百长戟兵押后,两百弓箭兵则埋伏两翼。“直接奔袭孙策阵地!用敌人的首级,回报兄弟们的信任!全军突击!”
离我军最近的士兵突然产生sāo动,我军两翼开始shè来箭矢,罗金成康生义部当然也shè箭还击shè住敌军阵脚。我瞥眼看去,只见他们原本直线前进的密集阵型突然散乱,开始向zhōngyāng结集,散乱程度越往后越严重,我军前方原本开阔的行军路线前也渐渐出现人影。看来是有聪明人知道了我要干什么,打算临时变阵阻止我军前进。
我暗暗发笑。
攻城战可不是野战,每只战斗部队都随身携带大量攻城器械,这些攻城器械多以各类战车为主。战车造型巨大,破坏力超强,横冲直撞起来虎虎生风,以血肉之躯根本无法抵挡,在远古时代的战场上曾经盛行一时。
但战车的机动xìng能极差,转向起来相当麻烦,直线行进时固然能所向无敌,但需要变阵时就傻眼了。是以战车兵种如今渐渐被淘汰,只有在攻城时方可一见。
这样的缺点对攻城兵来说则同样存在,尤其两军对垒,极讲究阵势,而攻城战所用的阵势和野战阵势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战法,一支军队再怎么训练有素,想从攻城阵势转化为风格完全两样的野战阵势都会经历一个很长的混乱时期,这时人数反而成了一种阻碍,正是我可以趁乱破阵的绝佳时机。
然而现在更加尴尬的问题是,此时攻城战早已开始,大部分敌军先锋根本就已经陷在城池下面,若此时后军中断攻城转而进击我军的话,现在正在皖县城墙下奋战的攻城部队势必全军覆灭,整个攻城也会随之崩溃。
“全军听令……”就在我高高举起手中的方天画戟准备发号施令时,前方忽地响起一声轰动天际的战鼓如雷声,我抬头一看,聚集在前方的敌军竟复又退散回两旁,重新回到攻城的战斗序列,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正以一种极不正常的速度飞快变大的“孙”字大旗!
“主公,”快马奔驰中,高顺策马来到我身边,道。“是孙策,他这是想……”
“好胆sè,竟想跟我硬碰硬?”我冷笑,高高举起方天画戟,大声喝道。“弓箭手变前军,所有弓箭都不要留,听我号令,用最快速度shè出去,长戟兵紧跟重甲兵,随时准备战斗,变阵!”
随着我一声令下,身后的兄弟开始变换阵型,我转头看着高顺面无表情的强悍脸孔,低声道。“高顺,前锋战就交给你了,让孙策这个无知小儿,见识一下你‘陷阵营’的威力!”
“是!”
战场上的时间流速是不正常的,顷刻之间两军的间隔已缩至三百步,出乎意料,敌军的“孙”字大旗下,为首的居然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美男子。
“放箭!”我挥下手中兵器,前军弓箭手顿时收住脚步,两百只箭矢如同脱缰的野马,激shè向敌军向前暴冲的阵营,长戟兵则紧紧跟随在高顺的“陷阵营”身后,瞬间越过了弓箭手阵地。
两百只箭矢其实并不算多,对上一支上千人马的部队只能稍稍扰乱敌方阵营而已,对方也有箭矢还shè过来,但我的兵也不是第一天上战场了,不等我下令,第二波箭雨便已在空中划过一道小弧,越过前军持续shè进敌军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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