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拍摄。但在国外却不行。
老外要是发现一部电影中出现了自己的脸,而又未经自己授权,可不会像国人一般高兴的告诉亲朋,“快看XX部电影的那一段,我上电影了。”这些老外依旧会很高兴,但他们是高兴的拿起电话打给自己的律师,商讨如何向电影公司讨要赔偿的问题。而且还不像国内一样顶多赔个千把块意思一下,他们的赔偿通常是以千万美元为起点。
所以要在美国拍摄街景,封闭街道那是必须的选择,不然就是比尔盖茨、巴菲特之流,也要被赔得倾家荡产。
这样一来,大量的群众演员就是必须的,且这些演员还需要能专业胜任。幸好美国庞大的演员工会能解决这一烦恼,而且还走向规范化。从这一点来说,比国内从片场门口找几个蹲活的业余爱好者更让人放心。
此外,与国内商家相比,老外们更加懂得什么叫商业。
在国内,一不小心拍到了某家店铺什么的,人家还高高兴兴的感谢江河,觉得是为自己打广告了。而在美国,拍到那家店铺就要给那家店铺钱,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要求江河为自己打广告,在未经自己允许的情况下,自己的东西被江河拍摄下来并因此赚钱了,那就应该付钱给自己。要是不付钱?美国法律是保护私有财产一切合法权利的,闹到法赔的钱更多。
当初江河还想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乡亲之情,感动一下唐人街的老乡们,获得免费的场地使用,但没想这些人都学坏了,入乡随俗的向江河伸手要钱。当然,看在同胞的面上,还是给江河打了九五折的优惠,差点没把江河感动的痛哭流涕。
而通过这件事,也终于让江河知道前世时的《当幸福来敲门》为什么只有威尔·史密斯一个大牌,整部片子也没特效什么的,竟然还要四千多万美元的成本。美国人民实在是掉进钱眼里去了。
当然,这是江河没有独自去过号称纯朴好客的国内少数民族聚居地,要真独自去了哪里,江河才能深刻体会什么叫见钱眼开,为什么汉人是内陆的末等公民。相比起那些人,万恶的美国人已经是有法可依了。
PS:本人还真在少数民族旅游区被坑过,万幸的是从没有嘴馋买过切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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