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从隋唐开始,zhōngyāng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简介
特指明清zhōngyāng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
隋初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其中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开始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以後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左右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历史
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zhōngyāng最高zhèngfǔ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zhōngyāng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
雍正元年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左右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官制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六部具体职掌,并於岁终进行考绩,分其优劣,以行黜陟。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自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文中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旧),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
六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其中吏部尤为重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经过吏部。明朝的首任吏部尚书为滕毅,樊鲁璞、汪河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吏部分三个属部,即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司封。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定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首任户部尚书为杨思义。刘诚、杭琪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户部分设五科,即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2人,主事5人。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民部,次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2人。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司为běijīng司。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废běijīng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个清吏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罢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户部十三司,自明孝宗弘治以来,以公署不大,只留郎中1人治事。员外郎、主事只能在授官之rì出席而已,实际都只挂名。郎中一人无法管事,只好委任基层吏胥,以致弊端百出。至神宗万历时,王国光任户部尚书,始令每司吏员尽入署治事,司中职业才得修举。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
礼部首任尚书为钱用壬、侍郎为世家宝。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分四属部,即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定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1人。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改为仪制、祠祭、jīng膳、主客四个清吏司,另辖铸印局,局设大使1人,副使2人。
兵部的首任尚书为陈亮,侍郎为朱珍。洪武六年,分三个属部,即总部、驾部、职方部。洪武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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