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一切都还来得及。只要他在这里,只要亨利·查德还觉得他还有价值,他就还有时间,孔雀城就还有时间。
孔雀·海蓝,这条贱命,能够用来换两天的时间就够了,足够了。
饮下有一瓶啤酒,孔雀把空瓶子扔向远方,对马克说了句:“我睡了,你帮我放哨。”就安心地躺在草坪上睡了过去。
马克弄了一下孔雀的头发,小声地对他说:“你睡吧,我是不会睡的,我会守在这里,我会一直守着你的!”
“我知道。”孔雀仿佛是笑了,让微风将他心头的忧郁暂时带走,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从十年前就开始计划如何逃跑,那本躺在他办公桌里的逃走计划已经堪称完美,只是孔雀万万没有料到,原来的灵魂系太阳剑剑客,亨利·查德现在已经是灵魂系星辰剑剑客了。
灵魂系大剑,被成为魔王之剑,亨利·查德的大剑名字更是裸地就叫做魔王。
魔王之剑的含义就是……它是操纵人心之剑,是阴暗处窥视暗涌之剑,也是那些从遥远的星球过来的核元素唯一奈何不了的蓝星石种类。
亨利·查德从沉眠中睁开眼睛,然后猛地发出命令:“泥泥,带约瑟夫走。我不想看到他,碰也不想碰。”
下完命令,亨利从他的躺椅上站起来,摩挲着他手中一枚银色的骷髅头饰品,那是他他的大剑最新的杂质形态。他个人对这个杂质的样子非常反感,但无可奈何的是,这个世界上能够练造十吨以上级星辰剑的人少之又少,除了镜·真理,镜·白日流云和那个什么飞火流云,就只剩下一个镜·修罗了。
而在这么多人里面,他又只找得到这个叫镜·修罗的男人。每个练剑师都有自己的风格。飞火流云是奇怪,镜·真理是完美,白月流云是工整,镜·修罗就只能是恐怖了。
不管如何,他总算还是升级成功了,不像宏·鹰守着一仓库的蓝星石,手里没有练剑师,也成不了气候。
亨利摩挲着骷髅,把脑内的杂念弄开。等他再次睁开眼睛之时,紫色的光还未从他的眼中消失。
他感到鼻腔温热,伸手抹去了一行鼻血。
该死的人类身体,果然承受太大的剑会有麻烦。看来,找个时间,他还得让镜·修罗改造一下自己才行。
不过暂时这五十几吨重的剑也够用了。
“孔雀这个小人,居然也想做英雄。”亨利冷笑一声,心头扬起了一个最恶毒的方法。正如孔雀所说,孔雀城他根本不放在心上。
他挂心的只有两件事,或者说两个人。
一个是约瑟夫·查德。他可不要像白夜那样担上屠兄之名。亚历山大年轻气盛,也听多了那些无聊的英雄故事。现在他抓约瑟夫何其容易,难的是让他走。该走多远走都远,反正没人喜欢他,离开孔雀城,他就一文不值。
一个就是飞火流云。亨利深知练剑师的重要性。现在和平时期,看不出来。一旦开战,有蓝星石是没用的,要有能练大剑的人才行!
他已经有了镜·修罗,但是镜·修罗本身就是麻烦人物。天才飞火流云无疑更有价值,但是……
他也没有有价值到要亨利·查德心慈手软的地步。
“孔雀·海蓝,中土天王?凯撒·祖蓝朵,风吼怒狮?”亨利流着鼻血的脸上露出笑容,“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新时代,我的时代了!”
“明天孔雀城将会从地图上消失,哈哈哈……”亨利仰头大笑起来,“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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