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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霸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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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中华帝国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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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国家最高领导人为元,任期不限,是整个国家军队的最高领导人,也是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作为国家元,还拥有宣战、媾和、缔约、召集和解散帝国参议会和众议会的权力,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的国民采取特赦。

    帝国参议会由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审计部等二十一个部门的部长和一位总理两位副总理组成,日常事务由总理负责处理,重大事务需参议会投票决定后才可交由国家元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投票时每位议员一票,总理为两票,投票数占大多数既可通过。参议会直接向元负责,替元处理国家日常事务。

    其中国防部又分为陆军部、海军部、后勤部、装备部组成。

    众议会有国家中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代表组成,人数未定,主要是参与对国家某些政策改进。讨论通过后交由参议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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