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杯那年了。
吃饭的地点设在镇上一家比较高档的餐馆,已经是能够找到最好的了。
菜式很是平常,没有路易十三,没有地老鼠,也没有名贵食材。不过却是我最近几顿别人的请宴中,吃的最开心和舒服的一顿,期间,两位老大哥更是拉上我喝起了十五元一瓶的米酒,仿佛大家相识了很久一样。
这顿饭,也吃了两个小时,我们也谈了很多,但我只记得一件事情。
为什么大家转变这么大?
是顾子刚安排?是知道我妈的地位?还是我忽然变得可爱亲切平易近人了?
都不是。
就是我这身衣服。
其实很简单,因为昨天的我和他们格格不入,所以他们不咋愿意搭讪我。
而今天,我就顺眼多了,因为这身融入他们的衣服。
不穿最贵的,要穿最适合自己的----永远的穿衣之道。
不过老妈还是说错了一点,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开始喜欢我了。
有一个人例外。她是开始不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