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了,我在掏水晶鞋,伙计们。
好容易抓住她,这必须试试。
随后,我将辛德瑞拉放倒,伸手去拽掉她的鞋子,一双大脚丫子就露出来了。
老天,这姑娘可真够豪放的,估计几天没洗脚了,一股炖熟了的咸鱼味儿。
忍着恶臭,我将她的脚放在了自己的大腿上,把掏出的水晶鞋开始往她脚上套。
过程中,她差点醒过来,用迷迷糊糊的眼神看我,我对她露出一个笑,马上又趁着她不注意给了她一拳头,她再度昏过去。
原谅我,辛德瑞拉,你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的。这是为了救大家和你。
不过,我的行动不太顺利。
水晶鞋一如预料的,根本套不上她的脚,只能挂在她的脚趾头上,还是横着放。
没辙了。
因辛德瑞拉很强壮,块头和我差不多高,体型比我还壮,恢复能力很好,所以为怕她醒来,我忙收拾收拾就要走。不过不巧,我才要走,她又有了一些意识,模模糊糊的,还伸手向我:
“哦,亲爱的,你要去哪里?我对你做了什么了?完事了吗?”
我对她一眨眼,装得可怜地道:“是的,完事了,你想做的都做了。”
“可我怎么一点记忆都没了?”
“你都嗨翻了,当然没记忆了。”
她露出亢奋的眼神:“是吗,我这样能干?真对不起,本来不想惊吓你,小可爱。”
“我知道,小甜心。”
忍着呕吐的冲动,我这样对她道,同时一眨眼:“亲爱的,下次见。”
这话说得辛德瑞拉很受用,她迷迷糊糊地对我抛个媚眼:“我会想念你的,小心肝儿。”
“我也会的。”话落,我又趁她不注意给她一拳头,之后抓起自己的东西,撒了丫子就跑。”
辛德瑞拉对我迷糊地喊道:“不要试图在月圆之夜激怒大法官大人。”
我一愣,月圆之夜?
不管了,先跑再说。
出了门,紧紧把门锁上后,我脑海里只浮现一个词“走你”,而随后,便蹭地一下跑出了这座宾馆。
“该是去和德拉科他们报道的时候了。”
带着复杂又喜悦的心情,我飞奔向我们居住的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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