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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厉害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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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落日剑法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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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似要展翅飞翔。黄澄澄的颜色映着夕阳金色的光芒,那色彩充满了美丽与迷幻,像一个迷人的梦,让人憧憬的梦。

    莫意闲看到这只凤凰的时候,非但没有感觉到它的美丽与迷人。反而感到一种恐惧,一种五十年来从来没有过的恐惧。十几年来,江湖就流传着一个说法,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座城,叫凤凰城,凤凰城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山庄,叫凤凰山庄。凤凰山庄出现了一个神秘的人物,叫凤凰城主。凤凰城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没有人知道。但是人们知道的是凤凰城主的心思是绝不想只做一个凤凰城的城主,他的心思在整个武林的城主,甚至是整个天下的城主。

    不要说整个天下的城主,就是整个武林的城主,想做的人也绝不是少数。而武林城主却只能有一个,所以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一个人活着,其他人死亡,统统死亡:只有死人才不会去争,不会去抢。其实,解决的办法也不只有一个,还有第二个:一个人做城主,其他人做手下。不过在所有想做城主的人之中,还没有一个人肯做手下。选择不了城主,就选择死亡!与其让别人选择自己,不如自己选择死亡!这就是一些人的选择法则。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江湖才不致于平静,不至于单调,才充满了激情,充满了生与死、血与泪、胜利与失败、欢乐与痛苦,才丰富多彩,才绚丽多姿。

    在这一些人之中,凤凰城主无疑是幸运的一个,因为其他人都死了,他还活着。他的人还活着,他的思想当然也在活着。他的思想不但活着,而且还活的很好,活得比以前还要茁壮,还要强烈:他一定要在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做上天下的城主!于是他就加紧了他的行动,他派出了许多个活动小组,蝰蛇一组就是其中之一。派出的小组很多,要做的事却非常少,两件,仅仅只有两件:收服或击杀。收服的方式也非常简单,甚至可以说非常非常简单:只要接受一件东西就可以了。

    “你看,多美的凤凰!”蝰蛇的眼睛里充满了敬仰与由衷的赞叹,“莫庄主只要收下它,就可以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做梦都想收下它,可他们没有资格,莫庄主却是有资格的人,这天下,有这种资格的人并不是太多。”

    莫意闲的手产生了抖动,虽然很轻微,虽然几乎所有的人都没有看见,但是蝰蛇却看见了,因为他是蝰蛇——这支行动小组的负责人,他看细微的东西总是看得很清楚。这世界上就有那么一种人,在别人都习以为常的地方能够看出不寻常来,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看到一些东西来,这样的人虽然不是太多,但蝰蛇却绝对是这样的人。

    看到这个细微的动作,蝰蛇就笑了,很开心的笑。他伸出手,递到莫意闲面前,等待莫意闲去接。

    莫意闲终于伸出了手,紧紧地握住了一样东西,但却不是金灿灿的凤凰,而是一把剑,一把透明的剑:落日剑!

    落日剑本来是缠在莫意闲腰上的,并没有剑鞘,没剑鞘的剑更容易出手,更容易出手的剑也往往更容易杀人。这是一把玲珑剔透的剑,玉一样美的剑,几乎透明的剑身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散发出一种梦幻般迷人的光彩。

    看到这种光彩,蝰蛇的瞳孔已经收缩,他漆黑的身体已经急速地后退。他必须后退,他知道江南第一剑绝不是浪得虚名。据说莫意闲十六岁时就是江南剑手里最出类拔萃一个,带着一颗年轻气盛的心和卓绝的剑法,他年轻的剑,先后击败过四十九位高手。在他朝着第五十位的目标进军时,却铩羽而归。带着一颗屈辱的心,为了求得更高更强的剑法,他不远万里,只身一人到了茫茫大漠。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看大漠孤烟,黄河落日。看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

    大漠的雄壮和苍凉让他那颗受伤的心得到了医治,也让他的躁动不安得到了宁静。大漠孤烟直中他领悟到了孤烟的轻灵飘逸,从黄河落日圆中他感悟到了落日的辉煌壮美。从中他创造出来一套剑法,这就是落日剑法。剑法练成之后,他却并没有去找当年打败过他的那个人,因为那人已经找上门来,那人比他更想知道七年之后自己的剑法如何。在第六招的时候那人就已经知道了答案:他的剑断了,断了三截。此后又不断的有人找上门来,他们来得快,走的却甚至比来得还快。

    在他家的门槛换过九次之后,就没有人再来了:所有的人都已经心悦诚服把他当成了江南第一剑手。落日剑法的威力到底有多大,蝰蛇并没有亲见,落日剑法的威力他并不是不想知道,但绝不是通过自己的死亡而知道,他要通过别人的交战知道,他不想死。有安全不一定要自己上,但有危险却一定要自己下;好处不一定要留给自己,但危险却一定要留给别人!这是蝰蛇的处事法则。正是由于他严格遵循这个法则,所有才活到现在,而且活活得很好,很舒服。

    就在蝰蛇后退之际,莫意闲的眼前突然多出了一堵墙。墙当然不会自己走过来,走过来的是一个像墙一样的人。这个人的身体实在是太宽了,他的宽度远远地超过了他的高度,以至于莫意闲不得不左右转一下头,才能看得见他的全貌。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庞大无比的人却有着一颗极小的头和一双极小的腿以及一双极小的手,以至于人们几乎看不到他的头和腿。可是他的手却不会被人看不见,因为他的手里拿着一把针,银光闪闪的梅花针。闪闪的银光刺花了人们的眼睛,却没有让莫意闲的眼睛闭上。

    莫意闲告诉自己,他绝不能闭上眼睛,他一旦闭上眼睛,自己的眼睛就再也不会睁开了,只要他眨一眨眼皮,就会像崆峒派武功最好的高手七星剑魔龙在天一样,会像沧浪岛岛主无敌十三剑主鱼潜洋一样,像丐帮七袋长老擒龙手游自野一样,永永远远不会再睁开了。

    这个人真正的名字叫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不但别人记不得,就连他自己也记不得了。他只记得自己自己的职业,他对人说他从事的工作是天下最最简单、最最平常的工作——做饭,他说他自己叫厨师。正是因为自己是厨师,所以吃得很好,所以才把自己吃得肥肥胖胖。能够用自己的饭把自己养得如此肥胖的厨师,他做的饭应该是很好吃的,可天下并没有第二个人愿意吃他做的饭,哪怕是免费的。别的厨师做饭通常用牛肉、猪腿、熊掌什么的,他当然也用,只不过他用的是人肉、人腿、手掌。

    莫意闲的双眼眯了起来,眯起双眼并不是闭上,而是为了看得更清。他看到厨师的双手已经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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