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没有吃饭便出去了,温墨知道他很生气,任她在后面怎么喊都没有回头看一眼,支言不出。
温墨心里抽抽疼了一下,便压了下去,拿来碗吃了小半碗便没了胃口,平时总是要吃上两碗的,女人瘪了瘪嘴,都是那男人强迫下去的,一定。
洗了碗再打扫房间,这个房间,那个房间,做完这些看了下时间,着着实实吓了一跳,老王九点半要在楼下等的,回想起那个冰冷的声音,“老王九点半来接你,这是你自己选的路,到时别哭。”说完便臭屁的进了房,锁了门,不知道有没有听见那声有着沙哑,震惊,小小怯弱了谢谢。
温墨摇了摇头,解下身上的卡通围裙,冲进卧室换衣服,换了条偷偷回家拿的牛仔裤,白色的衬衣,套上运动鞋边用手捞头发边出了门。
下了楼便看见一辆低调奢华的黑色轿车停在公路边,温墨小跑了过去,看见窗开着,便歉意的说道,“王叔,你好,我是温墨,对不起,来的有点迟了。”
里面的人打开车门下了车,中旬的模样,笑容温和,“你好,温小姐。”打开了后面的车门,恭谨的模样让温墨非常不习惯,“请。”
“谢谢。”温墨有点不自然的坐了进去。
车子缓慢启动,悠扬的钢琴曲缓慢流动在安静的空气中。一路无语。
还未到达司家大门的时候,便看见一位美丽的女人不停的向这边展望,看见车子到来,笑着挥了挥手,温墨突然有点感动。
司凌风跟妈妈说了,安排好一切,她是不是太没心没肺了,专门做番茄炒蛋不放蛋。
她从小的记忆,司凌风最讨厌吃酸,记得她七岁那会儿,心血来潮爬了司家后花园的杨桃树,小时候怕妈妈骂,故意摘了未熟的杨桃说给小少爷吃为自己爬树当借口,她坐在一个大树杈上摆着小腿,悠闲地看着漫画书,有一个女佣进后花园吓得大叫,谁只看见短短粗粗的小腿挂树上都害怕,然后温墨同学光荣的为爬树付出了代价,脚摔骨折,住院了一个星期,抢了玉瞳的专属后座一个月,这些都是题外话,温墨记得清楚,司凌风来到医院的时候阴沉着脸,当时十三岁的他决定有了现在的些许威慑力,那时候躺在床上打着石膏的温墨救命稻草般的叫妈妈,“妈妈,妈妈,把杨桃给凌风哥哥,快。”冷着脸的司凌风接过青青硬硬的杨桃,皱着小峨眉。“这是我给你摘的,你吃吧。”男孩擦了擦,没有表情的咬了一口,温墨永远也会记得,那一张还带着稚嫩的脸,如何的,可爱……
温墨下了车,便看见妈妈高兴的走了过来,拉着自己的手。
“墨墨,我好高兴。”
“我知道,不就是可以去见司叔叔了吗。”温墨笑道
“不止这个,你知道吗?刚才凌风给我打电话了。”李之琳的眼眶有点湿润,却激动无比的说道,“这是他十年来第一次正面和我说话呢,他说你会来接我。”
温墨有点吃惊,十年没有说过话,那该有多深的怨念啊。
“好了好了,走吧,有点迟了哦。”
“嗯。”李之琳高兴的上了车。
十分钟就到了别墅医院,大片大片的绿化让人心旷神怡,空气清新是病人恢复的最好催化剂,这所医院做到了。
下了车,老王下车打开了后门,待两母子下了车便看着温墨说道,“温小姐,老爷在VIP302室,另外,少爷还吩咐,你需要送午饭到司慕集团。”
“啊,现在已经来不及了。”温墨吃惊的说道,现在十一点了,如果还要回家做饭,哪还来得及。
“少爷说你自己想办法。”男人对着温墨鞠了一躬,开着车下了山。
“他,这人是报复吧。”温墨咬牙切齿。
旁边的李之琳一团雾水,急切的说道,“墨墨,你是不是和凌风同居了?”问话却是肯定的语气。
温墨的眼神有点闪躲,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解释。
“墨墨,你太令我失望了。”李之琳十一年来第一次对女儿生气,“女孩最重要的是洁身自好,你怎么能?难怪你今天坐着老王的车来,难怪今天凌风给我打电话说可以让我见庭严。”
“没有,我只是做,做他的女佣,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温墨看见母亲快哭的表情,撒着谎道。
“真的?”
“真的,他又不喜欢我,再说,你不是说他有爱人吗?怎么可能和我发生关系啊。”温墨继续安抚着母亲,笑容有点苦。
看见母亲渐渐平静下来,便拉上她的手,乖乖地说道,“走吧,我们进去看司叔叔,不用担心我。”
“好吧。”李之琳终于放了下心,心里又回想起庭严严肃的话,你的女儿,成为凌风的女朋友,只能万劫不复,好好管管吧,别到时候又崩溃到弃生寻死。
她打了一颤,安慰着自己,她拼命维护的女儿,会是幸福安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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