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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厨房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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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颈椎疼……妹子小哥们走过路过留点花做买路费!窝是对么温油滴劫匪啊~QAQ~

    心大爷需要动力~

    又加了几百字……好吧,窝一直就是介么不靠谱……
  第二天,哈夫登就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李大娘,并感谢她这些日子里以来对自己的悉心照顾。

    高岩在一旁闷不吭声的听着,脸色不是很好看、

    “纳纳,如果在外面过得不好就再回来,大娘这儿就算是你第二个家了。”李大娘非常舍不得哈夫登走,但也知道,外面的世界会有更多更好的机会,这小山村终究不是他的长留之地。

    阳煜把这句话翻译给他听。

    哈夫登点点头,“我会的,只要有机会一定会回来看望您的!”面对分别,他心里也不好受。毕竟经过了两个月的相处,从起初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到现其乐融融在的一家人,又怎么能轻易放下呢?再说,如果不是李大娘的好心收留,他重生后的命运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

    “其实你们不用这么着急伤感。”阳煜开口,“我要回家陪父母过年,所以瓦尔纳在半个月之后才会跟我离开,”

    “那就好!那就好!”李大娘拉着哈夫登的手眼泪汪汪的。

    一直沉默的李佳丽突然问阳煜,“你不打算在这里过年吗?”

    阳煜奇怪的反问她,“我为什么要在这儿过年?这里又不是我的家。”他对这个女孩没什么好感,语气也淡淡的,说完就不再理她。

    李佳丽气结。

    还有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鸡洼村里全部的小餐馆都闭门歇业回家置办年货了,到处都贴上了大红福字和红灯笼,喜气洋洋的。

    哈夫登和阳煜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走在水泥板的小路上,看到墙上的福字都是倒着的,皱眉说,“是谁这么粗心。竟然把纸都给贴反了?”

    早上的时候,高岩刚把这个字教给他认识,所以才会发现这一点。

    阳煜笑道,“这么贴是有寓意的,把福字倒过来贴,是为了犬福到’的好兆头。”说着,撇撇嘴,“看来那个小眼镜教得不到位啊。”

    哈夫登看他那副嘲弄的嘴脸,真想翻个白眼,但这个动作不符合自己的涵养,只是在心里翻了一下就作罢了。

    两人继续往前走,路过的村民都热情的和他们打招呼。来到村头,阳煜伸了个懒腰,做了个大大的深呼吸,顿时感觉肺里凉凉的,舒服的不得了。

    “这里的冬天可真冷啊。”哈夫登哈着白色搓搓手,脸颊冻得有些发红,“在德国,冬天只要穿皮夹克或者羊毛大衣就可以了,我还是第一次穿这种羽绒服呢。”

    “还好吧,习惯了就感觉没什么差别了。”阳煜倚坐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从衣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点上,深吸一口,再慢慢吐出烟圈,“明天一早我就走,等元宵节过后再回来接你。”

    “好,”哈夫登应道,看着周围的山水,有些不舍。

    空旷的平地上,两个男人,一个抽烟,一个发呆,谁都没有说话,一时间听得到四周风刮过树枝的“呼呼”声。

    “纳纳,我想问你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当然不方便的话,你可以拒绝回答。”阳煜抽完烟,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舔了舔嘴唇,看他,“你心里有人没有?”

    又是这个问题,高岩好像也问过。哈夫登皱了皱眉,表情似乎有些不悦,但他诚实的点点头,“有的……”

    “有?”

    “有!”

    “……”阳煜吃味地叭咂叭咂嘴,正犹豫着是不是该继续问下去,就听到哈夫登低声说,“可惜他不喜欢我,从来都没有。”

    “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非常优秀。”哈夫登嘴角露出一丝浅笑,但看在阳煜眼里莫名地有些刺眼,“这当然不是我个人看法,所有和他交往过的朋友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以他为荣。”说到这儿,想起前世的伤心事,不禁轻叹一声,“如果不是我胆小怕事,畏缩不前,或许还有争取的机会,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无论是生是死,他永远都不会属于我。”

    阳煜算是听出来了,合着让他一根筋的那个人已经死了啊!虽然庆幸,但心里的酸水冒得更多了——死了还这么念念不忘,到底是有多深的感情?一向自负的阳老大对自己能否成功拿下这只进口兔子的几率感到有些担心。

    哈夫登发觉自己又说多了。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总是不自觉的会一些不为人知的把心里话给他听,仿佛他和自己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安全,可靠,最主要的或许就是他那一双能看透自己心事的眼睛吧。

    “希望你能对我今天说的话保密,我……这种事不好让别人知道。”

    “放心吧,你以为我是那李佳丽啊,整天就知道东家长西家短的。”阳煜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尘土,走到哈夫登面前,伸手为他带上羽绒服的帽子。

    两人离得很近,男人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清晰地钻进鼻孔里,哈夫登直觉的想往后退,但被他霸道地阻止了。

    “中国有句老话‘人死如灯灭’,我想你应该能听懂。既然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何苦再留恋不舍的抓住哪一点念想自欺欺人呢?”男人低沉的嗓音融进了一丝温柔,一字一句敲打在哈夫登日渐冰冷的心上,“放弃他,就等于放了你自己。在前面或者就在身边,一定还有什么人会义无反顾的对你好,请不要为了一朵枯萎的蔷薇花放弃所有美好的画景。”

    这番话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个人?哈夫登知道自己不是洒脱的人,十三年的感情不可能微微一笑后当作没有发生过。如果他真的可以这么干脆,那在当年,尼娜就不会坠楼难产身亡,戴纳也不会被自己锁在枪械室里。他做的孽确实已经够多了,但依然不想放手,不仅仅是不甘心,更多的还是对心里那份无望爱情的执着,总是幻想着有一天,克劳斯会接受他。

    哈夫登不是傻瓜,当然早就看出阳煜对自己有意思,虽然这个男人很不错,但克劳斯的音容笑貌是烙在心里和眼底的,回忆他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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