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施秋稍稍沉吟之后道:“其实,我的家庭背景,想来萧紫去找我的时候,你们上官家的实力,应该是调查的很清楚。否则今天我也不会坐在这里吧?” 在说这话的时候,施秋心中有种古怪的感觉,他觉得自己不像是面对一个才十四岁的小萝莉,而是跟一个真正成熟的成年人在面对面得交流。 沉稳的点头,上官世婷那张还带着少女娇俏的脸庞,表现的一本正经:“是的,你说的没错,但初步的调查,并不能让我给你一个准确的定位,我还需要观察!” 上官世婷说话的时候,无论是喜欢多嘴的秦玲珑还是一贯安静的上官静紫,都安安静静的坐着,一眼不发,很显然,无论她们之间感情有多么的好,但在上官家的座位,她们心中都很有数! 看到这一幕,施秋不仅仅暗暗摇头,都是十三四岁的孩子呀,人生,或许真的有太多无奈 幸好上官世婷并没有因为施秋表现出远超甲一的武功,而调整他的工作岗位,所以在到达上官家之后,施秋可以轻松的下班。 当他回到家,打开门之后,就看到他恳请萧紫帮忙的事,也有了着落——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家中,打扫着客厅的卫生,阵阵饭菜的香味,在屋子中弥漫。 “老板,您回来了,快,换拖鞋吧!” 要说这个中年妇女的外貌,真是很普通的那种,身上多少带着点乡下人的味道,不过话说回来,一般的家庭保姆,大多还是从乡下来的。只要讲卫生,懂规矩,很多人并不会介意是不是乡下人。 “我姓段,老板你就叫我一声‘段妈’,我以前那个老板啊,年纪跟您差不多,也是叫我‘段妈’的,呵呵,看到你啊,我就想起我在外面打工的孩儿,一般大,一般大!”显然,这个段妈是个自来熟,施秋并不反感她这样,老妈一个人在家,多寂寞啊,有个喜欢说话的人陪着聊天,那是好事! “段妈,辛苦你了!”施秋换上拖鞋,对着段妈一笑,转身进屋,去看自己老娘。等到段妈喊吃饭的时候,施秋才把老娘从房间里推进饭厅,看到桌面上只摆两副碗筷,老娘有些不高兴,瞪了施秋一眼。 施秋连忙道:“段妈,你这是做啥?快坐下来,大家一起吃!”将自己的碗筷摆到段妈的面前:“我们家没这个规矩,既然进来了,就是一家人!” 段妈还有些犹豫,老娘颤巍巍的就要去拉段妈的手,惊的段妈连忙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才去接住那干枯的手腕:“大妈,您别动,别动,我这就去拿碗筷,这就去拿,老板你先吃着,我马上就来,再不吃,这饭菜就要凉了!” 段妈的厨艺还过得去,至少施秋觉得,并不比自己弄出来的差。后来一了解,才知道段妈是四川人,难怪做菜的水平不差。 “段妈,既然你是四川人,以后啊,多弄点川菜来吃,只要不太辣就好!”施秋在吃过饭之后,满意的轻轻拍拍的肚子。闲聊,然后等着段妈给老娘洗头擦身,把老娘送上床休息之后,施秋才准备给段妈安排房间,结果他一开口,段妈就说,老娘已经安排好了。 得,这下子施秋省事多了,他进了自己的房间。 躺在宽大柔软的床上,施秋还真有些不习惯。无论是从小在乡下,还是在部队上,以及后来进入卫士队,施秋都已经习惯那种硬邦邦的木板床,这种绵软而有弹性的席梦思床垫,真的很难入睡。 将手摸到枕头下,掏出来一本很厚、很旧、很破的书:《新华字典》 这是很老版本的《新华字典》了,那已经污染了的蓝色塑料封皮,在这个时代已经很难看见。施秋躺在床上,默默的翻开字典,那些书页很多地方都已经被撕裂,破损,但却没有一点卷边的情况。当翻到“谭”字那一页的时候,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暴露出来——那是一个戴着红领巾的小男孩,看样子不过五六岁,穿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期,中国边远地方最流行的那种蓝白相间运动服样子的校服,脚下是一双老解放牌胶鞋。 男孩子笑的很开心,面容上依稀可以分辨,跟现在施秋很相近的五官。很可爱的一个孩子。 整张照片唯一不够和谐的地方,就是小男孩站立的姿势,有些不正常。 很不正常! 正常人不会两脚掌分开很远,而膝盖却碰在一起,整个给人一种双脚不堪重负的感觉,除了后天形成的X型腿以外,就只有天生的腿部残疾或者是婴儿时期小儿麻痹症的后续表现,会造成这样。这,就是六岁时候的施秋! 看着照片,施秋闭起了双眼。 悲催的童年并不是一个人沉沦的理由;而残缺的身体,也不是一个人仇世的籍口! 几乎没有人见过施秋穿短裤,施秋出门的时候,也从来不会穿短裤!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施秋合拢字典,小心翼翼的放回枕头下。他站起来,解开腰带,脱下长裤,面对着房间衣柜上的穿衣镜,露出了自己的双腿! 那双,就在今天,让甲一和阿大差点肝胆欲裂的双腿! 或许如果当时,甲一和阿大看到这双腿真正的样子,不消施秋动手,他们就已会明智的抽身而退!靠着这样的一双腿,能够修炼成谭腿嫡系的人,岂是平常人? 如果仅仅是用伤痕累累来形容,并不足以让人震惊!可那明显不正常扭曲的小腿迎面骨,那仍旧带着一些X型的双腿,还有比常人大的多的膝盖骨,无一不在说明,这双腿的主人,为了站起来,付出了超越常人多少的血和泪!看着自己的双腿,施秋突然想起,在临死,或者说是刚死的时候,出现在漆黑中的那八个光团。现在施秋已经知道,那八个光团所代表的就是,那八个超级杀手的灵魂,或者说是记忆。 想来,上天给重生的机会并不是直接给自己的,当时死亡的,包括自己在内的九个人,都有可能重生,只是最后,应该是自己坚强的意志力,夺取到了这个重生的机会。所以自己吞噬了那八个超级杀手的记忆,并且已经“消化”了千面琴魔的记忆。 不是说那些超级杀手的意志力就不够坚定,就一定比施秋差。 超级杀手,和施秋这个超级保镖,跟平常人相比肯定都是意志力超群。但区别是:施秋,从一名残疾人,经过自身努力,成为了超级保镖;那些超级杀手,却是从正常人起步。两者之间的差距,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施秋笑了笑,他想到了方大伟! “方大伟啊方大伟,你怎么就撞出来了呢?上辈子你害怕我,处处防着我,最后还阴死了我!你是不是很开心,很高兴,很有成就感?”施秋瞪着镜子,放佛现在镜子中出现的那个男人已经不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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