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要命的是,张知秋还不敢多问,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地麻烦:距离自己离开现代的时间已然不多,这才真的是让人耗不起。
换句话说,张知秋是有意地不想和李观书将关系搞的太近,否则如果李观书提出一些要求来的话,自己地麻烦会更加地大和多。
比如说,李观书作为自己“最要好”地朋友之妹,来到了自己的地头上,是不是也应该带着玩上一天半日的呢?
但张知秋如今所最为缺乏的,就是时间。
更为准确地说,是连贯地时间。
王队长这时真正地已然是汗透重衣了,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惹出来这么大的一次麻烦,两个局长的联袂而来,实在是超出了他的心理承载力太多、太多了。
王队长由此感到庆幸的是,自己的贪婪之心尚且不是太重——如果是之前只是一心想着要黑下来那两根人参而做出一些什么不当之举的话,恐怕自己这时却是要比小警察会更加地惨上十倍!
这件事情本身非常地简单,一听便明白其中猫腻的魏国华满脸黑气地发话,要求派出所务必要把这种造谣生事、颠倒黑白、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地败类绳之以法!
听到消息后匆匆忙忙地赶回来的派出所所长干脆利落地立下来军令状,保证完成任务,与此同时却是在心里已然将王队长判定了死刑。
这件事情肯定是要落在王队长的身上——敢于捞偏门不是什么大事,但捞偏门捞到了不该捞的人头上,那就真的是一件大事了。
但最让派出所所长所为之痛恨的是,王队长地这次行为,使自己在魏国华的心里留下来极坏地印象,而这对于自己今后地仕途发展,几乎就是致命的打击!
这件事情恐怕是不处置当事人难以了结——看到有些气急败坏的魏国华如此地大发雷霆,王队长也知道自己这次终于是夜路走多了撞鬼,在心里有所觉悟地同时,更是咬牙切齿地发狠。
不管自己日后会如何,但今日这一关,却是只能让那个拉皮条的中间人来给自己顶杠子了;至于说他要再牵扯出他的后台来,那就不干自己地什么事了。
当然,如果自己因为今日之事而倒霉的话,王队长也是绝不惮于去找找别人地晦气的。
既然想着占人地便宜,那也就要有被人打耳光的觉悟。
PS:真的是抱歉之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了……
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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