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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国&拼图〗风炎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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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再见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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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上挂着“停止营业”的牌子,我踌躇了一会,还是伸手按下了门铃。

    不管怎么样,既然都来了,总是要进去的。

    D伯爵来开门。

    一身黑底团花唐装,齐耳短发柔顺亮泽,俊秀的脸庞,一金一紫的异色双瞳。

    看起来像是什么也没变。

    但他看了我一眼,就屈膝行了礼:“陛下。”

    我一怔,然后才意识到,其实他早就知道阿骜是麒麟的事吧?

    所以才会对他另眼相看,所以才会在我们被雷劈的时候及时给阿骜输血。

    只有我傻乎乎被蒙在鼓里。

    我皱起眉来苦笑。“哦,伯爵,你就不要取笑我了。”

    D伯爵道:“怎么会是取笑,您可是正正经经由麒麟挑选的王!”

    “拉倒吧。”我伸手将伯爵拉起来,“你一早知道那件事,却不肯告诉我,你知道阿骜跟我下跪的那一刻我有多窘吗?真的觉得天都要塌了!”

    D伯爵笑起来:“麒麟认主的时机自然有麒麟的判断,我又怎么能胡乱开口?”

    我翻了一个白眼,“你只是想看我出丑而已吧。”

    D伯爵笑道:“那么,您今天到我这里来何贵干?”

    “当然是来取我寄在你这里的宠物啊。”我板起脸来,“你不会想赖吧?”

    D伯爵伸手将我往里引,又笑道:“您这是说什么话呢?我们还以为是陛下您想赖呢。”

    ……说起来还真是。

    当时阿天历劫,被雷劈了个半死,我和阿骜还多亏了青龙才捡回条命来,便把阿天交给D伯爵带回去养伤。结果他伤还没好,我们就出了事去了外太空,音讯全无。

    要说是我遗弃宠物……貌似也说得过去。

    我只好讪讪打了个哈哈,“我这不是来了么。”

    D伯爵没再说话,只伸手往里做了个请的姿势。

    店里很多动物,但这时都鸦雀无声,一只一只全睁大了眼睛看着我。

    当中的沙发上,斜倚着一个少年。

    十四五岁的样子,眉眼细长,瞳仁碧清,一头银发织成了辫子搭在身上,穿一身黑色的皮背心皮短裤,却又披了件透明的衬衫。

    我进来之前,他正在吃蛋糕,眼下动作便僵在那里,左手拿着半块蛋糕,嘴角还沾着奶油。

    一路上右肩的旧伤都在痛。但在见到他的这一刻,却奇迹般平息下来。

    我早该来见他的。

    我这么想着,缓缓走过去,伸手轻轻拭了拭他嘴角的奶油,笑了笑,“这蛋糕看起来很好美味啊,让你像个小孩似的吃得满脸都是。”

    少年没说话,只是扔了蛋糕,抓住我的手,一口咬了下去。

    我痛得倒抽了一口气,这家伙还真是一点没变……动不动就喜欢用咬的。

    这一口咬得真重,血顺着我的手和他的嘴角滴下来。

    我轻轻叹了口气,道:“抱歉,丢下你这么久。我之前……真是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回不来。”

    阿天松了口,抬起眼来看着我。静默良久,终于伸手紧紧抱住我。

    紧得就像要将我整个揉到自己身体里去。

    我吸了口气,轻轻问:“不生气了?”

    他皱了一下眉,突然凑到我唇边嗅了嗅,脸色再次沉下来,“你喝酒了?”

    “嗯。”狐狸的鼻子真灵,要说酒,其实也就是在晴明那里喝了两口,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就坦然认了,又笑道,“壮壮胆。”

    阿天稍微松开我一点,皱着眉打量我的表情,“壮什么胆?”

    我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要把一只又狡猾又无赖只喜欢捉弄人的狐狸带回去,总是要几分胆色的。”

    阿天的脸色看起来还是不太好,嘴角却微微向上扬起。他回头看了一眼,又左右看了看,“你说的那只是谁?”

    我笑起来,向他伸出手,“呐,我现在去了一个奇怪的地方,担着一份奇怪的责任,这次是偷溜出来的,回去可能就再也过不来了。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阿天便再次抓住了我的手,这一次没再咬,只是低下头,轻轻吻在我的掌心。“天涯海角,碧落黄泉,我都跟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跟09年的新年番外《思念彼端,心之所系》有小重叠,所以稍后会另补一篇小肉做补偿。

    照例放在信箱网盘,[email protected],密码fenghun,请自取。但不要乱删改密码,谢谢。

    顺便说几句题外话吧。

    我也知道和读者较真争辩是不成熟幼稚的表现,但有时候,还真是淡定不起来。

    写文这种事吧,用梦枕貘大人的话来说,就是冥思苦想,再冥思苦想,一直到脑浆从鼻孔里流下来。虽然恶心了一点,但我觉得再贴切不过了。

    写文真是件自我又寂寞的事,我想每个作者都有卡文卡到吃不好睡不着的时候,都有想到有趣的情节呵呵傻笑被周围的人指点的时候,都有想着文章低头走路撞树撞墙的时候,其中辛酸甜蜜,真是没办法向别人表达。

    是不是认真,有没有用心这种事当然没办法争个输赢,也不可能真的能说服谁。

    只是提到了阿骜的愿望的问题,我想也许并不只一个人有那样的想法,所以还是直接在这里说吧。

    我其实真没忘记,只是觉得不需要明说,阿骜的愿望,的确是拼图的一条暗线,但既然是暗线,自然就不可能直白,到了阿骜问“你真的想要一个国家吗”然后小桀就当了芳王,这样的地步,真的还需要再明明白白说出口吗?其实当年很多读者本身都已经猜到过吧?

    说起来这还真是我的错,一篇小说,必然会有明有暗有主有次,但是含蓄到读者看不出暗示,就是我笔力不足。就算是第一人称,当时也应该补一个番外的,但当年我就傲娇得很,觉得这种事还要不停问不停解释,那也太可笑了。就跟我会直接说“阿天已死”一样。但你看,其实我早就安排了在这里接它回来。

    包括很多人都说我忘记了那个玉如意,其实也真没忘,只是到了后文,它对剧情就没那么大作用,不是必要道具,自然也就不会时时出场了。而且这个没必要,其实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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