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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都给老娘说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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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_Undercurren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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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不是本星球的。 (¯ □¯ )     因为哈利和韦斯莱兄弟的关系,我大概成为了唯一一个不被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欢迎的格兰芬多学生,虽然他们没有直接说,金妮也极力邀请我去看他们训练,但我还是委婉地拒绝了这姑娘。我说身体不适,想要回卧室休息会儿。     金妮还打算说点什么,赫敏却一脸恍然大悟地表情拉走了她。我很感谢赫敏的想歪,只有这样我才能从海绵里挤出有限的时间——来摧残、不、是研究那本日记。     昨晚一回到寝室我就把日记摁进了脸盆里,我可不想一直捧着一本被浇灌过各种奇异化肥的日记。我连夜把它架在壁炉上企图烘干,可是早上去上课时却忘记把它拿下来。等我把它抢救下来时它已经被烤黄了——如果这本日记真的有自己的意识的话,我想它可能已经从这些差别待遇上知道自己换主人了。     直接上皮鞭上火钳那不叫折磨,那叫傻人发泄,面对一本会交流的日记,我决定智取:我要日记里的小秃叔自愿带上猫耳叫我主人!带着这样的小魂器去秃叔面前溜一圈秃叔一定会哭的吧~我削好铅笔,摩拳擦掌,觉得就像要和上帝对话——在我穿过来之前,“和上帝对话”是一款很有意思的网络游戏,具体就是在一个私聊室里和一个自称是上帝的机器人对话。当然啦,对我来说这样的游戏一点意义没有,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就说了一句:“你会说中文吗?”,上帝说了一句:“不会。”然后对话就结束了= =     诶,好怀念啊,不知道这么久了那个上帝学没学会中文。     希望这次不会这么无聊。     我翻开日记本第一面,踌躇满志地写下:“你会说中文吗?”     “……不会。”阿汤哥你不乖哦,居然给我装上帝。     还没等我提笔写点什么,日记本上又出现了极漂亮的手写体。虽然不想承认,但阿汤哥的字真的不错,我这一手烂字都不好意思拿出手。而且不愧是有自己思想的日记,他大概猜到我并不能熟练的运用英文,所以基本都是用最简单的单词和语法在和我对话。他说:“我叫汤姆·里德尔,你呢?”     “我叫‘主人’。”我得瑟地写下master这个单词。     阿汤哥沉默了。     过了不久,字又从日记本那泛黄的纸页上显示出来:“你是中国人?”     “对啊,我是。”     “那你认识路飞么?”     ……我可以说不认识吗?我黑线了,谁要认识那种脑子不清楚的穿越者啊啊啊!     没有等到我的回答,阿汤哥又心急地说:“不认识没有关系啊,会说中文就行了。你会的吧?”     我终于能插上嘴,老实说:“会。”很奇怪,秃叔的气势比我强就算了,为什么我总感觉阿汤哥也比我气势强很多?难道是我的错觉?“你想问什么?”     他想了想,然后回答我说:“路飞总说‘兄弟如手足’,什么意思?哥哥弟弟就是自己的手和脚?”     我吐血,这种典型的直译您能不拿出来丢人现眼么?我懒得跟他废话,于是直接告诉这位求知若渴的阿汤哥:你不需要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你知道了也没啥用。您的金口是永远不会说出这句话的。他听出了我话里的嘲讽,生气地质问我为什么。他的问号写的大大的,重重的,就好像是一个人用尽手上力气,要用羽毛笔把纸划破似的。     我继续闷头写:“在我们中国,这句话里的兄弟就是好朋友、铁哥们儿的意思,你有朋友吗?你有属下,有敌人,也有无数崇拜你害怕你的人,可是,你有朋友吗?”     他不说话了。就在我感到无趣准备合上日记的那一刻,日记上突然浮现出一句话:“……我有的。我可以带你去看。”然后日记自动快速翻页,最后停留在空白的某一页。日记本的中缝中金光闪闪——靠,我又要穿了么?     我只是随便一问,您答个“有”就可以了嘛……为啥非让我跟您一起穿呢?我欲哭无泪,突然很想把秃叔刮了。     我叫萧铅笔,无奖跪求秃叔刮开后里面到底写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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