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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夺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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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逃亡的美国女兵(2)(修)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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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军中尉雷普莉?杰克逊,女性,从军5年,今年21岁。她体格健壮,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五,正抱着一个小木箱子飞也似地冲向8C服务区的一家便利店,这个地方看起来足够大,有足够的回旋余地跟追兵交战。而且,她以前来过这个地方,对这里的地形有一定的了解。     雷普莉直接从早已破碎的玻璃大门中直接穿过,又一脚踢翻几个空空如也的货物架将其作为障碍物阻挡追兵为自己赢得时间。货物架倒下,激荡起陈年的灰尘,在便利商店隐身灰暗的空间中飞舞。     雷普莉顾不上拍打自己身上也沾上了的灰尘,她眼下更要紧的是尽快取出装在小木箱里的冲锋枪。她的自动步枪在逃亡的时候不慎丢失了,身上只有一支转轮手枪,现在若不赶快取出美国游骑兵每辆载具都必备的“车枪”,她十有**会死在这里。雷普莉不想死,至少在她能当上将军前她不想死,尤其是不想死在喜性奸.尸、吃.人的掠夺者手里。     碰的又是几声重物坠地所发出的沉闷声响,雷普莉又踢翻了一个自动饮料贩卖机和一个收银柜以此作为她的掩体。在这简易的掩体后,她迅速地打开小木箱,从防震防潮的干麦秆之中迅速地抽出帆布包,里头是一支插着30发弹匣的美制M3A2盖德冲锋枪。帆布包里还有一个浅棕色的帆布制的、可以像挎包一样斜跨在人身上的弹药包,里头是一支装着消声器的备用枪管、两个弹匣、一个100发弹鼓和两个纸盒各100发装的0.45ACP自动手枪弹。     雷普莉迅速地取下弹匣,换上弹鼓。中国式快装弹鼓可是个好东西,它能不但能给自动武器提供强大的火力,而且重新装弹可比弹匣快多了,要装满一个空弹鼓,像雷普莉这样手快熟练的“老兵”只需要十几秒钟。其实,她本来还想换上装有消声器的后备枪管,这可是巷战缠斗中的神兵利器,但是她觉得时间来不及了,地上的灰尘太多,敌人可以顺着她留下的脚印很快地追过来。甚至,雷普莉已经听到敌人在便利商店门外那急冲冲的脚步声了,于是她紧握冲锋枪,同时心想:“来吧,就让我们在此好好较量较量吧!”     雷普莉想得没有错,两个壮汉已经到了门外。不过,他们也是老手了,在无数次的烧杀掳掠之中有了许多火拼的经验。     “抓活的,我们还能乐乐,这小妞的胸够大的,搞起来一定很爽……”一个头上的鸡冠头发型染成绿色的家伙对他的同伴低声说。另一个鸡冠头染成蓝色并挂着一个耳环的家伙点点头。他们已经不用过多的商量了,一个人在正面吸引注意力另一个则迂回包抄这种经典到老土的战术,他们早已了然于胸口。不过他们并没有想到,在100左右米开外一辆废车后边,高雷端着一支装了瞄准镜与消声器的鲁格Mini-14卡宾枪对准了他们。     老实说,高雷很不喜欢他现在使用的这支卡宾枪的外形,它外形不够威武,而且长得实在太像美军二战时代装备的那种M1卡宾枪了,不过他没得选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爱德华?卡特在自己住宅里的秘密军火库中遗留下来的各种武器,差不多都是二战和50~70年代的旧货,还均为美制武器。     但不管高雷再怎么不喜欢这支鲁格米尼14的外形,它依然是一支简单可靠、人机功效良好、射击精确的小型步枪。此外,死去的爱德华?卡特还很贴心地在这支小型步枪上加装了瞄准镜和一个硕大的消声器。毫无疑问,这是一支他用来在城市之中的中距离搞暗杀的武器。     爱德华?卡特,一个并非很好的人,一个想加入黑手党却因为是非意大利裔而不可得的人,一个被迫隐姓埋名以致“江湖”威名不显著的杀手,一个二流的销赃贩,一个三流的色.情.片制片人兼星探,一个四流的贩毒份子。总而言之,不管你是什么人,谢谢你,卡特先生。高雷在心里这么想着,然后他扣动了扳机。     一发5.56毫米口径的北约弹,径直地打在了“蓝色鸡冠头壮汉”的后脑勺上。这颗子弹的弹头经过改装,尖头被磨平后切成爪样,在钻了个小孔之后还装入了氰化物,这既是一颗达姆弹,也是一颗有毒的子弹。毫无疑问,这种子弹也是爱德华?卡特的遗产之一。     高雷理所当然的没有看到目标毒发身亡的样子,因为目标的半个脑袋已经被掀飞了。在瞄准镜中,他清楚地看到目标的猩红的鲜血与惨白的脑浆混合液体,宛如水龙头喷射一般疯狂地喷洒在便利店那道尘土斑斑的、肮脏的墙壁上。     “真的谢谢你,卡特先生。”高雷又一次很满意地在心里想,几乎同时,他飞快地缩回作为掩体的废车后,将全身的意志力集中到脑部立即开始“瞬移”。下一秒钟内,高雷犹如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地就在他的位置上消失了,似乎他从未存在一般。     在可视范围内的超时空传送对于高雷来说并不危险,在可视范围内,他肯定不会把自己误送到某个固体里去导致暴毙,而且这也比在两个不同的平行世界中穿梭来得轻松。至少,这不会产生长达数秒钟的眩晕与强烈的恶心呕吐感。     高雷又端起了米尼14型卡宾枪,他没有立即瞄准,因为对手显得很强悍。那个绿色鸡冠头壮汉的打扮非常可笑,他浑身是纹身与油彩,皮衣与护甲并存,背上还挂着仿佛是铁链一般的装饰物,这一副装扮下来以致高雷除了能判定他不是黑人外就不知道是什么种族。可是他的身手却不像他那飞车朋克党式的装扮那样可笑,事实上,高雷觉得他的身手异常敏捷。     在这个“绿色鸡冠头”当然没法像电子游戏《使命召唤》的玩家那样能控制自己的角色全场跑个不停,但他依旧在附近几个诸如废车、大型铁制垃圾桶等等几个掩体中机动。在机动的同时,他还伸出手上拿着的那支英格拉姆M10冲锋枪朝高雷方才作为掩体藏身的那辆废车泼洒出弹雨,将其打得星星点点的火花四溅。     高雷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为了夺取异时空黑手党的黄金,因而苦修过两个月的轻武器知识。虽然水平还不够,但他知道自己手上的这支装了消声器的小型步枪尽管不能完全消声,但是在百米开外,这消声器却能让枪声变得不像枪声而像某种重物坠地的声音,此外这消声器也能让人听不出枪声传来的方向。可是,“绿色鸡冠头”却能准确地判断出了高雷刚才藏身的地方,毫无疑问,他是从自己同伴的尸体倒地方向与尸体上的伤痕,迅速地就推算了出来。这非常厉害,高雷那个时代的绝大部分职业军人都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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