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重峦高处,云雾缭绕,如烟如雨。山涧飞瀑直泻而下,倒溅起晶莹的水珠,如万斛明珠弹跳反射,打湿了少年悬于石上的白皙双脚。玉似的肌肤上一只青蝶随着右脚的摆动上下翩飞,让身旁的青衣男子看得失了神。
“谭抽疯,你看什么呢?”
李诗宇拿手在青衣男子眼前晃了晃道。
“诗宇,你这脚踝上方的蝴蝶刺青是怎么回事?除了我,可还有人看过?”
“爷爷说,这个自我一出生就有了。除了家人、奶妈和杜兄,再没有别的人见过。我沐浴时不喜仆人在旁伺候。”
“怎么啦?”李诗宇看着青衣男子的眼睛道。
“答应我,以后,不要在别人面前赤着脚。”
“我偏要,你能拿我怎么样?”
“泥公纸,谭公纸,寨猪有请!”喊话的,正是当日那劫轿的“独眼龙”。
(中)
“据探子回报,梓镇那边因昨夜一场暴雨冲毁了大桥,宰相的公子须绕道而行,最快也要三天后才能到我们这儿。”当家的双手叉腰,微微下弯,一只脚踩在凳上,头发本就是随便团了团,用一根金钗在脑后固定,说话间,前额几缕发丝从头上顺着鹅蛋脸脸颊的线条一路垂下,倒平添了几分凌乱美。
“真是天助我也”,谭笑风道。
“这下,我们有足够的时间部署了”,诗宇右手托着下巴轻笑。
“还有一件,既然李兄弟要男扮女装骗过众人,光靠脸蛋儿还是不够的,红袖!”
随着当家的的一声喊,一袭红衣莲步轻摇自帘外踱进来,
“红袖见过二位公子”。
“红袖是当年誉满江湖的红莲之女,最善打扮和迷魂术。有她助你,可事半功倍。”
“李公子,废话不多说,请随我来”。
(下)
盈盈月光如水,流过花窗泻到床前地上。靠床的梳妆镜里现出一位婀娜的年轻女子,穿着一件略为简单的素白色长锦衣,配以同色拖地百水裙。锦衣上用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朵朵盛放的玉兰。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腰部,不仅显出了身段的窈窕,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而腰间系着的一块翡翠玉佩,给镜中人又平添了一份儒雅之气。女子左手上添了一个乳白色的玉镯子,一头长发用浅紫色和月白色相间的丝带绾出了一个略有些繁杂的发式,头发上抹了些玉兰香精,散发出一股幽幽的淡淡的香味,发髫上插着一根翡翠制成的玉簪子,别出心裁的做成了蝴蝶的模样,额前薄而长的刘海整齐而严谨。略显粗黑的眉毛被修成了柳叶眉,一双妩媚迷人的杏眼眼波流转之间光华尽显,本来就白皙莹润的脸上略施以淡粉色的胭脂,更显得白里透红。
“呀呀,小姐果然是天生丽质。”身后擎着烛的娇小红衣女子咂咂嘴笑道。
“还好你身长不及七尺,七尺的姑娘再美,在我家乡也是难做媒的。”
“谭疯子,谁许你进来的?给我出去!”
李诗宇抄起桌上的胭脂盒子就往谭笑风身上砸,好在谭笑风反应快,偏头一伸手,将粉盒稳稳接住。
“小姐切莫怪,谭公子是有口无心。他端饭进来时看了小姐的妆,愣在门口半晌不知道言语呢。”红袖又掩口笑道。
谭笑风被这么一说,脸上哪里还挂得住,丢下一句“饭菜快凉了,赶紧吃吧”,就“嗖”的闪了出去。
折腾了一下午,李诗宇早饿了,端起碗来正要夹菜,却见碗里只有半碗饭,正欲问时,红袖已抢先答道:“公子,这女儿家弱柳扶风之态短短两三日是练不出来的,若要立竿见影,就只有这个法子了,公子且先忍忍吧,明后两日我便教公子女儿家走路的步法和迷魂术”···
三日后,李诗宇已是饿得头晕眼花,走路时纵然想迈个大步,也是有心无力了,只能一小步一小步慢慢地挪。红袖扶着他上轿时,光看着他的背影,就有人移不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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