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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何必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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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怪叔叔养成记》。

    马小宝还没睁眼,便闻到一股子刺鼻的血腥味,这血腥令作呕,那味道大得好像是几十万个的鲜血堆积而成似的,味刺激得马小宝一个激灵,一下子的,她立即睁开眼,然后———她看见了地狱。

    不,不,也许比地狱还可怕。

    只见荒野之地,尸横遍野,鲜血一滴一滴的,好像还很新鲜,红艳艳的,带着一种诡秘又妖娆的色彩,正沁染脚下的大地,而她的身子,正软软的趴一具已经断了头的尸体下面,那尸体的鲜血掉落她脸上,她推开那尸体后,打了个冷颤,才拿起袖子赶紧把脸上的血迹擦掉。

    等她擦干净血迹后,定了定神,才用心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来。

    只见她身后不远处,有一座孤零零的城正冒着淡淡的烟,而整个城远远看去,有些黑不溜秋的,那城墙上黑黄的痕迹赫然是整座城被燃烧后才留下来的,此时,城里很静,一点动静也没有,就像马小宝现所处的环境一样,静,很静,大抵除了她,一只活物也没有。

    除了这座孤城,马小宝前面,左面和右面,则都是连绵的山脉,而这些鲜血淋淋的尸体随着远处蔓延出去,也不知道尸体到底蔓延到哪里去了。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马小宝看着自己小小的手掌,摸了摸自己嫩嫩的,小小的脸蛋儿,这具身体,大抵只有五六岁呢。

    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没有任何交通工具,不能抵抗任何野兽和带着恶意的成,她怎么穿过那连绵的山脉?

    看了看前面,又看了看后面的那座孤城,对比了一下距离,马小宝无奈的迈着小步子一步一步的往那座已经被战争摧毁,但依然有着大体骨架的孤城走去。

    一路上,马小宝小心翼翼的踩着步子,尽量不踩着旁边的尸体,而看到有用的东西,她也不嫌弃的,顺手就捡了起来。

    只是,她看来,这些有用的东西实太少了,她走了一大半的路,累得有些气喘吁吁的,结果却就捡到了六个馒头,至于金银,她捡了两块后,就无奈的放下了。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看到金子却TMD拿不动更憋屈的事情?更别提前生,作为一个生活底层的小老百姓,马小宝那是买把小菜还叫送根葱,买根萝卜还叫多送几根萝卜缨子泡咸菜的市井姐儿,她月月买次彩票,心心念念的,就是发财。

    可惜,财没发,却穿越了。

    穿越就穿越吧,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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