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一句话憋了半天才出来。
“你笨啊!似笑非笑不是也有一只火凤吗?”
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她笑得更狂了。
“那和这个有什么关系?!”她依旧不解。
“你傻啊,凤为公,凰为母,同为大鹏鸟,它们是可以结婚的!”
这句话好像一下子点醒了以笙,在《如梦》的世界里,同类的宠物是可以通婚的,当然也要事先看对眼,有一点好感度作为基础,不然强娶强嫁宠物们的信任度和依赖度就会低到极点,这就和人一样,要跟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直接领证,愿意的才有鬼。
不仅如此,宠物结婚后好感度可能会持续上升,也可能会下降至底线被迫离婚,这要看它们的主人们有没有给它们足够的时间去培养感情了。并且如果好感度达标,那么宠物也会繁育后代,生出一枚宠物蛋。
“所以呢?这又怎么样呢?”
即便明白这些,以笙还是没有办法接受签订契约,这显然对潇潇还是即不公平的。
“所以我叫你先去和大神生宝宝!!然后给我当干妈!!”
实在受不了她迟钝的反应,潇潇不由喊了出来,瞬间又让她的脸红了起来,因为她的用词实在是太过暧昧了!!虽然她明白她的意思。
“我......我知道了。”
也许是赞同潇潇说的,这回她的回答变成了默许。的确,这是目前最两全其美的方式了,因为她和似笑非笑是夫妻,如果在一起的时间多的话,宠物的好感度也会来得更容易些,可以更快地生出宠物蛋。至于蓝凰会不会看上火凤,那时候,我们的以笙好像也没有想那么多。
没有了犹豫,以笙果断地拿出了血光之刃,然后对着自己白皙的手指狠心一划——瞬间,鲜红的血液就从撕裂的伤口中流了出来,一滴一滴地顺着掌纹下滴。
以笙将手掌盖于地面,单膝跪地,然后缓慢而坚定地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下念出了那一段文字:
我——安之若素,今日以鲜血之名,化天地之誓,与神兽蓝凰签订本命契约:记以誓言,终不背弃,死不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