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中国皇帝震怒,三将军舍命02第(1/1)页
1月27日,义律在莲花城将一份包括割让香港岛的《条约草案》中译本交给琦善,要求逐条讨论,也称《穿鼻条约》。琦善指出,企图割占香港岛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要求义律撤回这项要求。义律对此极为反感,坚决反对修改他《条约草案》中有关香港的条款,硬要由英国“完全据有香港”,双方争执不下。
28日,义律又前往琦善住处逼他屈服,会谈几个小时仍无结果。最后,琦善以患病为名,拖延时间,谈判无果而散。在2月11日~12日蛇头湾的下一轮会谈前,琦善将义律提出的《条约草案》修改为四条草案(未签名)送交义律:
一 、割让沙角与英国;
二、割让香港(广东新安县南部小岛)给英国,但税收仍归中国;
三、补偿没收英国商人的鸦片价款银币600万两。
四、承认中英两国的地位平等。
琦善将其中第二条关于香港的条款,改为准许英国人“就新安县属之香港地方一处寄居”。义律对此大动肝火,气冲冲地说:
“琦善的修改草案,在形式和内容方面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在这轮会谈中,义律对琦善施加了极大的压力,逼他在英方草案上盖印。
琦善进退两难,如不盖印,英军必将再次发动进攻;如盖印,他本人必遭道光皇帝严惩,身家性命难保是小,如果满门抄斩,大大小小有100多条人命。琦善对左右说:
“我现在左右不是人了,要达到英国人满意,必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皇上不愿意;要达到皇上满意,英国人一无所获,必将开战,战火一起,又是我的罪过。唉,难办啦!”
出于万般无奈,琦善再次施行拖延战术,恳求将盖印时间“再延迟10天。”
1月29日,义律单方面发布公告称:
经清朝大学士兼钦差大臣(琦善)盖印,香港岛已割让给英国君主。
义律单方面宣布:
在该香港岛内和岛上,所有女王陛下的各种权利、特权和特惠,无论是对于或关于土地、港口、财产或个人的利益,都完全保留给女王陛下。
义律一口咬定琦善已在割让香港岛的“文据”上“盖印”。
30日,英军代司令官伯麦照会清军大鹏协副将(从二品)赖恩爵,也说琦善和义律已“说定诸事,议将香港等处全岛地方,让给英国主掌,已有文据在案”,并要求他“速将该岛各处所有贵国官兵撤回。”
2月1日,义律、伯麦又联名发出公告,向香港岛的居民宣布,义律、琦善已达成“明白的公开协议”,香港岛“现已成为英国女王领土的一部分;在该岛居住的所有中国人已是英国女王的臣民,必须对女王及其官员们表示敬意和服从”。
2月13日,琦善接到道光帝任命奕山为靖逆将军,赴粤主持战事的谕旨,琦善方寸大乱,更不敢在“条约”上盖印。
2月14日,琦善奏报他与义律会谈情况,并呈上他拟就的允予英人寄居香港的章程底稿。道光帝阅过奏折后,怒斥琦善“败家子”,“丧心病狂”。对琦善所拟上述“章程”,斥为“一片呓语”。
因义律对外宣称,琦善已在条约上盖了印,而实际是没有的事,义律在国内外舆论界,也是骑虎难下。
2月16日,义律再次逼迫琦善盖印,照会琦善:
如果在下月(1841年3月)1日以前和约还没有盖印,必将重新开战,并已经调动好了部队进行准备。
2月16日,道光皇帝又痛斥琦善“甘受逆夷欺侮戏弄,迷而不返”,“代逆恳求,……甘为此遗臭万年之事”,“无能不堪之至!”
2月21日,广东巡抚怡良奏章到了京城,参奏琦善私许割地,道光皇帝气得吐血,大叫:
“这些败家子误我!这些败家子误我!”
道光皇帝吐血后,从此落下病根。
道光皇帝以琦善“代逆乞恩,丧尽天良”,在2月26日谕令将他“革职锁拿来京,严行讯问”。
30日,琦善在广东被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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