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什么叫做不用了?
“为……什么?”有种不好的预感在言以沫的心头荡开,她突然有些害怕听到宁暮悠的答案。
“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记不记起已经没有关系了。”宁暮悠一脸淡漠,看得言以沫有些错愕,此刻的宁暮悠一如最初他们相识时的样子,冰冷,漠然。
当初她放言要将他追到手的时候,小弦曾对此嗤之以鼻。
也对,那个时候无论是谁见到宁暮悠都会退避三舍,不是因为他可怕,而是他周身所散发出来的寒气让人一下就被震慑住了,女生们都对他望而却步,只有她,每天像只小蜜蜂一样围在他身边,不管对方怎么赶她还是死死地缠住他。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给她几个冷眼,后来时间长了他甚至连冷眼都懒得给,几乎把她当透明。言以沫也不在乎,整天在他耳边吱吱喳喳地吵个不停,尽管他一律不予任何回应,她依然自顾自地讲的津津有味。
她什么都会跟他讲,大到某国最近新发现了一个岛屿,据说上面还藏着食人怪,小至她隔壁家的花猫昨天又跟那只斑点流浪狗打了一架。有时候真的没有任何话题可以讲的时候,她就会跟宁暮悠说一些老掉牙的笑话,哪怕得不到任何的回应,她依然乐此不疲。
有些时候她看到宁暮悠冰冷的表情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天在图书馆与他的第二次相遇,那样的笑容与他冷然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不是因为对他足够的了解,她真的会以为他还有个孪生双胞胎兄弟。
只是时间久了,他这座冰山也会渐渐出现裂痕。
那天她发烧,烧到40度,整一个早上都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只是午饭时间到了的时候,她就再也按捺不住,也顾不上昏昏欲睡的脑袋,随意抓了件外套就往学校奔去。
每天这个时间她都会准时出现在他的教室门口等他下课,然后就一起去吃饭。
因为她不愿他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样子,所以除了上课时间,其他时间她都会尽量陪在他身边,她不知道到底是不想让他一个人落单,还是她已经离不开他了,只是时间久了,这些也就不再重要了,久而久之便成了一个习惯。
所以哪怕现在她的身体再不舒服,她还是想要到他身边去,是想他也好,想要陪在他身边也好,不管是哪一样,她只知道此刻的自己想立刻飞去他身边,等多一秒钟也是折磨。
只是放学时间早已过去了半个小时,她不确定他是否还在教室里,尽管知道他不会为了等她的出现而呆在那里,但她还是想碰碰运气,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率,她还是不想错过。
于是当她看见偌大的教室里还坐着那抹她最熟悉的身影时,眼泪猛地涌上了眼眶。
她默默地走过去替他收拾东西,他也不阻止,任由她将本来摆得挺整齐的东西弄乱,然后又重新摆正,甚至连本来游浮在他眉宇间的焦躁也得到一丝舒缓。
言以沫默默地拿起宁暮悠的书包背上,然后又拉着他的手就要走,她有很多话想说,她想说,笨蛋,下次等不到我的时候可以自己先去吃饭的……又想说,谢谢你愿意留在这里等我,还想说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可是所有的话语似乎全都化成石头,哽在了喉咙里。
“你的手好烫。”她的手触碰到他的那一刻,他就感到一阵骇人的炙热感,皱着眉又看了看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却不是那种正常的红晕。
“你发烧了。”这是宁暮悠第一次连续对她说了两句话,可是她却没有理会,而是用坚定的语气说道,“没关系,我们先去吃饭。”
宁暮悠依然皱着眉站着不动,任凭以沫怎么拉他他就是屹立不动,她强忍着脑袋传来的阵阵眩晕感,有气无力地说道,“饭堂要关门了,快点……走……”
还没说完以沫就整个人向后倒去,宁暮悠及时接住她,她身体传来的温度比她的手更为炙热,他的心那一刻似乎被什么东西猛地撞击了一下。
二话不说他就抱起她向校医室走去,昏睡的前一刻,以沫分明看见了他脸上那明显的焦急,还有担心的神情。
那时候她才知道,其实他的心并没有大家说的那样冰冷坚硬,只是没有人愿意触碰,所以才会被它表面的假象所欺骗。
回过神来,宁暮悠已经走远了,她连忙追上去,却发现不远处的校门口站着一抹熟悉的身影。
言菁?
宁暮悠径直走向言菁的方向,言以沫狐疑地跟了过去,却看到言菁无比自然都搂过他的手臂,她脸上的笑容跟她第一次拥抱宁暮悠的时候如出一辙。
大概是言菁那样亲昵的动作刺激了以沫,她愤怒地冲到言菁的身边,一把抓住她扯离宁暮悠的身边,怒斥道,“你在干什么?”
言以沫的出现她似乎并不惊讶,在看见她出现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甚至更为灿烂,似是在炫耀着什么。
“我只是想要陪着暮悠……”
“我们要干什么与你无关吧?”
如果说前一刻宁暮悠脸上的陌生与淡然伤害了他,那么此刻他周身散发出来的疏离感狠狠地刺痛了她。
言以沫由最初的震惊,到后来慢慢地眼神变得空洞,她思绪放空了几秒后,便放开了言菁,转而望向宁暮悠,用最轻的语气近乎哀求道,“要怎么,你才相信我们曾是彼此最重要的存在呢?”
宁暮悠的脸上陌生的神情慢慢褪去,渐渐地染上一层迷茫,他静默下来似乎在努力思考着什么,就在他有点被言以沫的话动摇的时候,言菁却着急地打断了他,“暮悠哥哥,我只跟老师请了半天的假,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宁暮悠神情恍惚地被言菁拉走了,言以沫只能朝着他离去的背影大喊着,“我一定会让你想起来的!一定!”
都说如果一个人失忆了,那么带他去曾经最熟悉的地方,或是接触他最熟悉的人、事或是物,那恢复记忆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暮悠最熟悉的地方,那该是他们曾一起读过的那间高中后面的那条小街吧。
说是小街,实际上却比那些繁华的大街还要热闹上许多,那时他们几乎一起将游遍了那整一条小街,小街上什么都有,小吃摊,旧书店,奶茶铺,买小饰品的小摊子,还有那间他们最喜欢去的游戏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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