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景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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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长大,他上学的时候并不是乖孩子,他脾气很倔,而且因为自己出色的容貌没少跟同学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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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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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好看,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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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好啊!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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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尝被长得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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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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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揍一顿的滋味。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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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之前,他一直是那片学区的无冕之王——他不招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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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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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招惹他。后来,不愿再念书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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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的建议下,参了军。并以火箭般的速度被某师特种部队选中。
其实最初给唐宁当保镖,季景心中是不愿意的。
他原本理想中的生活,属于军队,属于绿色,他喜欢刺激,喜欢出任务时的惊险,并享受任务完成后的成就感。而非是给上司的儿子当保镖,每天无聊的开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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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转悠。
唐宁似乎也看出了他的不愿,他对季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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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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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如果到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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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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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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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
季景同意了。
反正只有一年——他这样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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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日子很平淡,平淡到季景几乎都已经想不起曾经的日子是怎样的,他每天充当司机,按时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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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团委工作的唐宁上班,下班,偶尔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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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处解决一两个前来寻衅的不长眼的家伙——这就是他全部的生活。
于是他烦躁的开始抽烟,喝酒,无聊的时候也会去泡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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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一天天的数着日子,不断告诉自己,就快了,季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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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快自由了。
但是有一点,让季景对唐宁嗤之以鼻:唐宁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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