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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如果可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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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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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三四月还和马琦逛街,感叹两个单身的女人。现在,她已经打电话来说她在一月份结婚,过几天会送请贴过来,一时感叹啊!邮箱里一未读邮件,打开,是一个聚会。就算我停止着,看来地球还是会转动得很快很快。

    高中的聚会,在阿清的帮助下挑了件黑色的小礼裙,简单而高贵大方的黑色高跟鞋。“其实有个人和我说,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身上透露着贵气,傲气,难以接近,我告诉他,我从小就认识你了,所以从没有这种感觉,但想想你一直的穿着都是挑简单而大气的风格,隐隐觉得也是,是我太小了解你了。”

    “是吗?可是我在你面前会撒骄。”

    “我想这情况真是没多少人能看到,真是我的荣幸啊!”

    “车,你在笑话我。”

    帮我化好妆后,她缓缓地送我出她家门口。

    聚会上好多陌生的面孔,没人来和我打招呼,我也没主动搭讪谁,这是答应副班长,我这个正班长一定要出席的。

    过了许久,有人主动上来递给我喝的果汁,我礼貌地接过来,“谢谢!”“百合?!”“是,李语,你好,好久不见。”“亏你还记得我,我变胖了,没办法,结婚后就是这样子。”“百合,我是梁紫亦。”“HI!,好久不见!紫亦你好,这两位是……”

    “班长,我们还记得你呢,差点认不出你,变漂亮了,我是王伟,她是张倩倩。”

    两个男生也上来和我们聚在一起,但我实在是记不起名字而让紫亦笑了好久。有些还认为我高不可攀,故意忘了人来显罢那种贵气。

    真是冤死。

    马琦也来了。因为她要结婚,很多人围着她问长问短的,在我们零交流后,时间流过去。接着接近尾升,把一张熟悉的面孔掠过,悄悄退出,和主办的同学说了声,有事要早点离开后,走去酒店大厅,漆黑的夜晚,因为从后门走,很静很静。没几个人。

    一个男的送着一个女的出来,“我们真的好久没见了,好想念读书时可以天天一起笑笑闹闹。”女的反而羞涩,“嗯,是啊,现在我们都长大了。”男的挺健谈,和女生有一句没一句搭聊着。我转过头过去,四目对上,我们是认识的,才没几个月前在超市里碰过面,他笑了笑,点头表示向我打了个招呼,继续和女生攀聊着。

    他变多了,原来的稚气不见了,以前是我挺闹的,在班上没有聊不来的,天天上课了也爱找前座的他聊个没完,而倒致常常被双双罚站。他开始总是少说话,在其他同学面前也三缄其口,慢慢和我熟悉了才和我聊,而且是无所不谈。

    女生认出我来,“百合,你也在?走了吗?”

    我笑了笑,“是啊,走了,有点晚了。”

    他问英英,“你回去哪?”

    “就两个路口后的西区花园,或者可以坐你的便车。”

    “最近过得好吗?现在在哪里工作了?”

    我看他们聊得热呼,英英没回话,忙着翻手袋,说了句,“你不问问我吗?英英都在忙着找电话啦。”他很客套地问了句,“百合,最近过得好吗?现在在哪里工作了?”我的心里一个激灵,我们过往的情份都这样烟消云散了吗?

    我们以前很要好很要好,被公认为最配的一对,被传绯闻的一对,传到甚至于我们都彼此认为是一对的,因为我们出自于对对方的在乎超过所有人的想像。

    就因为我家里出事,转学,我自卑地没有再和你来往过而抹掉了吗?

    时间……把一切都归零了,再见后,连彼此同学间打个招呼的情义都已经陌生成这样,深深地体会到,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什么意思。

    我以为,你会像小说里一样,就算不能在一起,你会深深地把我写进你的历史里,好好收藏的。……因为,因为我真的把你收藏在我最深的记忆里,你知道吗?无数个夜里我哭着想,如果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我也会记得你的,我还曾经想过,如果再见到你,我会勇敢点向你表白,如果你有伴侣了,我到死了也不会纠缠你,我这一辈子什么都不要,只要一句,你要爱过我吗?

    ……无论你的答案与否……

    我这辈子唯一支撑着我的是,用我所有的力量去问你一句,你爱过我吗?……无论你的答案与否……

    刚进会场里,虽然相遇,那种陌生感觉让我却步,现在你的话语温度让我停止,永远地停止……再见了。

    不是不相信爱情没有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是爱情的季节已经过去了。

    他看着我热泪满框的眼睛,尴尬地挽着英英过马路,英英也很乐意地把手伸进他臂弯里,看来,他们在会场里看到彼此已经盟生爱意,那个尴尬的眼神是给予我的一个抱歉!

    看着两个刚刚才熟络的背影,身心疲惫……我等的这么多年,是为了什么……爱情……不能长存啊……

    工作越来越繁重的时候,我把所有的情绪都寄居于工作。就像寄居蟹一样,把自己的灵魂也寄居出去了。分分称称地在和时间竞争,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一停下来,跑在我前头的人多的是。最近我的朋友都在以我为榜样,在努力学习,向我请教我的工作领域里的知识,因为她们也打算跳槽到广告行业里。

    成功并没有她们想像中的难,只要找对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就会全心全意,全神惯注地去拼。只是她们没有看到我背后孤单的身影罢了。

    年近岁晚,应酬饭局也多了起来。灯红酒绿,五光十色。这是个迷人的世界。当我高举酒杯的时候,应该没有人想过我是多么希望爱情的光临!

    我不会喝酒,不会说好多讨好的话,甚至于说出来的话过分直接而伤害到人,偏偏这成为了一个公认的好处。

    每次的应酬我都会假意的举举杯,杯中之物却从来没有喝过。管理的道理也从磕磕砰砰中悟出几分来。

    然后,每场应酬都赶在十点前回家睡觉,因为我有个习惯,睡不够八小时或小于七小时,第二天的情绪会很差。吃着饭也会想睡觉的那种。

    有时候感觉背道而驰了,在爱情的道路上我多么希望早早结婚,遇到对的人,结婚生子。翻着日记,突然发现,二十五岁生日哭得眼泪像核桃似的红肿已经是去年的事了。新年在即。各种公司里的同事间聚会陆陆续续展开。

    和刚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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