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看了眼腕上的时间,该死,要是再不给身体补充必要的糖分,他一定会因为低血糖症而直接挂掉的。
“你!”大概是想不出可以马上拒绝的理由吧,原本Kyle还想强撑起虚弱不堪的身子去厨房帮忙,不过看到林以墨那种发泄似地煮菜方式,想想还是作罢吧。
于是半个小时后,当我们的林大律师好不容易脱下围裙将白色瓷盘端上桌的时候,Kyle 看看盘子里那一坨乌漆嘛糟的东西,又看看林以墨那张花猫一样的脸,“那个,这是什么,炒饭吗?”
“是啊,酱油炒饭加荷包蛋。”
“能吃吗?”
“应该可以吧,以前我们家的哈莉莉可喜欢吃了。”
“嗯?”
“一条很可爱的古代牧羊幼犬,白色的。”
“......”惊愣地同时,某人手里的小钢勺应声落地。
“不吃拉倒。”说实话,以墨确实不会做饭,当然啦,她才不会实话实说,不过说真的,就连哈莉莉也不爱吃她做的饭,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会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毅然决然地就离家出走吧。(这世道真是连狗都这么难伺候,何况是人。)
为此,她妈妈还伤心了好久,当然,作为从小就非常独立自主的林以墨小姐而言,自然和她那位多愁善感的艺术家妈妈不同,她本来就不喜欢小动物,要不是哈莉莉是那个男人送的,她才懒得去伺候,早送人了。
“等等。”一把夺过林以墨手里的餐盘,Kyle 咬牙道,“我吃!”
大概是饿极了,Kyle不再多话,以墨眼看着餐盘即将见底,便起身说道,“吃完后记得洗碗,哦,还有,顺便把水槽里的锅也洗了。”
“不会吧。”边说着Kyle故意伸出一双连女人都要汗颜的芊芊玉手,在她的面前晃来晃去,意思再明显不过,本少爷的手岂能是用来洗碗,就算是拨玄弄月那样的雅事,都算是白白浪费,糟蹋了一双好手呢,“这是我的家,如果你不愿意,就请出去。”
“你,OK,算你狠!”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谁让他白吃了人家的饭理亏了呢,虽然真的好难吃啊。
没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高明显超过183,美得根本不像男人的美少年默默低头去洗碗,啧啧,这境况何止一个惨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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