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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雪花融化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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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表弟

    赵妮妮                                                                                   今 天一回到家,就发现家里多了两个人。一个是我最最敬爱的姥姥,一个是我最最讨厌的表弟。我上去就给了姥姥一个热吻和深情的拥抱,而表弟我却把它当成了隐形人。再瞅瞅他,怪委屈的。可是本小姐不想抱你。突然,那个臭小子跑去向老妈告状去了,哼,谁怕谁呀!想完便以0。00001秒的速度闪进卧室写作业了。

    刚才提到表弟,他今年4岁,姓李名奥。你别看他小,他真是疯得没话说。我今天就揭发他的四大恶习:

    一大恶习:自恋,我还记得有一次到他家玩,找了半天也没看到他的人影。突然,只见表弟潇洒的从卫生间走出来,嘴里还说:“哥帅不帅,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二大恶习:好色,就在上次,表弟放假到我家玩,非要让我带他去超市,没办法,走喽。刚进门,就看到一个好漂亮的小妹妹。表弟就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她,最后按捺不住,上去亲了别人一口。亲完还说:“有缘我们再相会”害的小妹妹的父母要告他,最后我与他们和解了。

    三大恶习:爱玩,他每次来我家都要弄坏一样东西,瞧,那里有一箱子废物,全部出自于表弟的双手。不知道是他健忘,还是连玩具都讨厌他。凡是玩具,跟随表弟一般不到三个月,就玩失踪。

    四大恶习:爱打架,我表弟可是一个“武林高手”。我也不能形容他有多厉害,只要你惹到他,他上去就给你一拳。重者内伤,轻者红肿。只要我跟他一起,保证两个月后,就请帮我准备好棺材吧!

    不过,表弟很贴心。如果我哪里破了,第一个给我送创可贴的肯定是表弟。唉,这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小表弟呀!

    我读书,我快乐!

    耶,又到星期天了。妈妈答应我每到星期天就会带我到图书馆“泡”上一天。每次出来我都会焕然一新。因为我爱读书,所以我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     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吗?那得从一年级说起嘞。

    那时候 ,因为家里没有玩伴,而《喜羊羊与灰太狼》这部好看的动画片又刚巧上映了。所以我每天一放学回到家 第一件事就是 打开电视 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对此,妈妈老是说我:“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别老看电视,会坏视力的。”而我总当耳旁风,依然我行我素。突然有一天,家里停电了。没法看电视,我就去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可妈妈正在工作呢。唉,识相的我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了。为了度过这段无聊的时间,我可谓是想尽了所有办法。一会儿跳绳,一会儿跑步。。。。。可这时间好像老是跟我过不去。一看钟,才4点。妈妈看我这么无聊,就跟我说:“妮妮,你房里不是有许多书吗?为什么不去看看书呢。”我瞬间茅塞顿开。以前,妈妈买回来的书我只看看上面的图片,看完了就再也不碰了。我把书全都搬出来,挑了一本拿起来看。我看得津津有味,连晚饭都顾不得吃了。今天我没有再吵着要看动画片,而是看书一直看到睡觉。

    从此以后我就爱上了读书,嚷着要妈妈给我买书,到了图书馆里,我东挑西捡,拿起这本又舍不得那本。我会跟着书里的主人公欢笑、哭泣、难过、满足。因为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经常跟妈妈说:”我要像《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西一样有爱心,要像《白雪公主》里的七个小矮人一样乐于助人。

    在书的海洋里,我总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因为读书让我变得懂事了,变得开朗了。我读书,我快乐!

    喜看家乡新面貌

    日月如梭、时光荏苒。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的家乡也“从头到脚”彻底“换了装”。我的家乡在安徽的一个小城镇,趁着十一长假,我又要回到我那可爱的家乡了。

    在车上,我回忆着小时侯在家乡的种种快乐的回忆——“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白云在胸膛,还有一支短笛也在吹响……”我和小伙伴手拉手,赤足走在田埂上。在夕阳的见证下,互赠一颗糖果为信物。契定着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到了!”妈妈的呼喊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到了现实。我兴奋的跳下车,眼前一亮。心也震颤了。天哪,这还是我的家乡吗?我赶紧问爸爸:“老爸,你是不是搞错地方了。我们的家乡怎么会变成这样?”老爸也瞪大了眼睛,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但事实的确如此。三年不见,我的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日新月异的大改变。稀泥路不见了,变成了干净整洁的水泥路。简陋不堪的小平房在哪儿?代替它们的是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原来浑浊的小溪水已变得清澈见底。路两边摇曳的柳树,像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在欢迎我们。现在的乡亲们已脱贫致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热情的招待我们,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那么的亲切。

    走进街巷,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我顺着香味走到巷尾,原来有一家烧烤店。琳琅满目的美食让我垂涎三尺,我赶紧拉着爸妈冲进店里,点了一些美味的家乡小吃。当小吃都摆在我眼前时,我贪婪的扇动鼻翼。拿起一串就不顾淑女形象吃起来,顿时,我感觉天地都以我为中心。香味萦绕在口腔,令人回味无穷。吃了一串后就想吃第二串,简直停不下来。这次回家乡,发现什么都有了极大的变化,更令我难忘的是家乡的美食。

    这就是我变化甚大的家乡。我爱我的家乡。

    乡间清晨

    清晨,一声在渺远的鸡啼中拉开了帷幕,轻纱似的薄雾笼罩着整个乡村。这时,村庄便显得神秘无比了,路边的小花小草,在这曼妙的环境中舒展着腰肢。小路湿润润的,似乎是被雾姑娘刚刚整理好。树叶上,一颗颗小水珠晶莹剔透,它是珍珠,拥有高雅的外表。它是钻石,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啊,它真美!

    这时的太阳似乎还没睡醒,藏在山后的身子只浮出一点点。整个村庄泛出一丝白色的气息,给人一种自然静谧的气氛。村路两侧静得能听出花草们说的小秘密。清澈见底的小溪,此时也没有了前日的朝气,只是静静地流淌。也许它正准备养足精力,中午才快活吧!

    村子里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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