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着走回去。没办法,李凤和阿塞姆早就上了年纪,多年的劳累早已透支了他们的身体,狗子和王有民一人搀着一个向前走着。“狗子,我们这样走也不是办法,总不能让人家等急了。要不你先和阿爸在这等着,我先背着阿姆回去,待会儿我在来背阿爸。你先在这儿好好照顾阿爸,知道了吗?”
“不要叫我狗子,狗子这个名字好难听。我有名字。叫我拉姆。”
看着红着脸努力摆出一脸严肃的狗子,哦,不,是拉姆,王有民忍不住轻笑,像小时候一样,用着一只有着厚厚老茧的大手抚平着拉姆快要炸起来的狗毛。
“好,拉姆就拉姆,你乖乖地在这照顾好阿爸,我马上就回来”王有民一脸无奈地说道。
若是被手下的兄弟看到这些,说不定会惊得下巴拖地,要知道道上的人都知道王有民是出了名的脾气暴躁,一向说一不二,不容人反抗自己的主。
拉姆,其实也是个汉人,因为被收养时就是个不记事的婴儿,他不像王有民一样记得自己的名字。小时候,被王有民一直狗子狗子的叫,直到查户口的时候才想起来他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于是阿塞姆大叔就给他取了一个藏名 ,拉姆。
或许因为年龄关系,在这个几岁的少年心中,阿塞姆和李凤就像他爷爷奶奶一样慈祥。而王有民其实一直就像他心目中的父亲一样,给了他山一般的父爱。在这个小小少年的心中,王有民的形象一直是高大的,无所不能的。在他的童年生涯中,王有民一直扮演着父亲的角色。而拉姆就如同所有的少年一样,进入了叛逆的心理时期。总是爱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装大人。
“不要总是摸我的头,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你要去就去。阿爸就交给我就行了。”说完,拉姆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副一切有我的傲娇样。
“是的,是的,拉姆已经是大人了,那我就先背阿姆走了。”王有民嘴上说着,心里却不以为意,小毛孩一个。不过,他也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浪费时间。说着,就背起阿姆往家里走去。
趴在王有民的背上的李凤也的确有些累了,看着仍旧健步如飞的名义上的养子。一向要强的李凤不得不感叹岁月真是催人老,一晃儿有民都这么大了,都可以当人孩子爸了。联想到刚刚尤莉说的在自家门口等人的姑娘,李凤不禁开始脑补起来。这姑娘找上门不知道是不是有民作了对人姑娘对不起的事情啊,要是这样,她非打断这兔崽子的腿不可。要是这姑娘肚子里揣着个娃该多好啊,一想到自己白白嫩嫩的小孙子,李凤这一直想抱孙子的心就热乎热乎的。于是,就催促着王有民快点。比起未来的儿媳,将来的小孙子,在李凤心理,养子王有民的地位是直线往下。不过,李凤心里也知道这点路对王有民来说更本不算什么。
她的儿子她又怎么会不知道,王有民的身体壮得像头牛似的,别说背一个她就算是五个她也照样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这些王有民都不可能知晓,他只是一个劲地往家里赶。
这些也实在是怪不得李凤心急。王有民现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在草原上象这般大的年纪的男人,儿子都可以放羊了。其实在外奔波多年的王有民,也渴望有个自己的家。可是,王有民凶神恶煞,五大三粗的样子,到底是不受大多数女孩的喜欢。他虽然长得不错,在现代也可以算得上是型男,可他满身的煞气基本上让大多数女生望而却步。走私是个暴利行业,这些年他也赚了不少,真要是想找个漂亮的结婚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王有民也知道自己不是讨女孩子喜欢的那种,愿意和自己结婚的大都是嫁不出去或是看中的是自己的钱包。
很快,天黑了起来,气温也开始骤降。好在李萍是修真者,倒也不惧寒冷。只是等了整整大半天,到底是有点儿焦急的。
正打算按原路返回的李萍,隐隐间似乎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有民啊,快到了,我可以自己走了,你快放我下来吧。”到底是舍不得王有民劳累,李凤执拗的要自己下来走路。最后实在是拗不过,王有民搀扶着李凤向前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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