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种无奈。
不经意间便想到叔父,我不知道还该不该这么称呼他的。
毕竟我跳崖是他一手策划的。
唯一值得有些安慰的是,他在看到我跳崖的瞬间,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哀伤,可能是出于一个人内心深处的羞愧与不忍吧。
但这至少对于他,一个长时间习惯扳着脸也难接近的人来说,算是不错了。虽然,我并没有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他的身上。
毕竟我对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我看了看四周,除了山,就是树。花花草草像是全部枯死了。
我想我现在得赶快走出去。
我对这里并不熟悉。环顾了下四周,我看了看,在那草丛的一角,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未知物体。
我的宝贝。随身必带的东西。它也跟着我一起掉了下来。
那是一个小型的钻石型包包,硬质的,周身环绕这1080颗小型水晶钻石。一串数字便可以打开的包包。
我走过去,但我的身体变小了,那长纱却还是那么长,那么华丽。我索性将衣服直接脱了下来,反正里面还有一件。我只是觉得那身衣服比较轻便。白色的比较休闲的低领丝织上衣,因为要穿裙子还不被发现。
但是它的上面系着两根较长的白色丝带,只需要一系,领口就提上来了,腰间的丝带随意系成了了个结。很有美感的。
下身一件休闲裤,百搭系。只是在现在微显的长了些。
然后蹲下,按了下那个足足有13公分的高跟鞋的边侧,轻轻的按下那个个小小的按钮。是专门控制鞋跟的高度。
觉得很方便。只是一瞬,我的鞋子就由高跟变成了平底。
虽然还有根为重要的和更加神奇的功能。
它看起来依然是那么的漂亮。水晶的,透着太阳的光。就像是辛德瑞拉。倾城的泪光。只不过在我的眼里,它并不算是一双水晶鞋,尽管它真的是。由1080颗奢华的水晶钻石环绕所构成的,和那包包是一款的,一系列的发明,来自同一个发明者的手。
穿这双鞋,不是第一次。
但却是第一次,穿,属于公主的衣服。属于我的衣服。
华丽的白纱,缀着星星点点的粉尘,每一个个角度都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和着衣人的魅力,我捧着它,一步一步向前走去。穿着这件她们专门为我定做的宫纱。
我的16岁生日,在卡伦西亚,16岁的成人礼。
但是转瞬之间,又变成一个10岁的孩童。
不禁觉得有些好笑的。若我没猜错的话,有些感谢炫紫蝶了,在不经意间,她似乎知道,我最快乐的时光,是在10岁。那个无忧无虑的孩童般的年纪。
蹲下。拾起它,然后打开,一小包,大世界。
“这是本大发明家的第106项发明,——万容量微型包。所谓微型就是小巧,所谓万容量,就是大容量。绝对可以装到你不想装。已经申请了专利,再过几天就可以上市了。妍熙,这是第一个,正品哦,给你!”
我还记得她当时和我说话时候的样子,唾沫满天飞。但我却接受了。我想,我没理由拒绝。
“这种包包唯一的好处,哦不,是好处之一是,它可以你装你所喜欢的东西的时候进行自动的检测,然后以一定的比例缩小……可到达万型容量,小巧而又精编。难得的好东西。啊,哈哈,是吧……”
是的,里面的东西,多的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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