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现一个叫华夏的地方……只是我在可笑地自欺欺人,想着以后回到家乡,回到二十一世纪,伪装成一个普通人,再次融入这个社会中,找个普普通通一心一意的男人,生个可爱的,但是会有点小脾气的孩子,过完属于我的普通人的一生,然后转世投胎。
我抱着膝,一点睡意也没有,就这么杂七杂八地想着以前的事情,想着上辈子的事情,想着这辈子的事情,闭着眼睛,坐了一晚上,直到晨曦的光亮照进了整个卧室,我才掀开被子下床,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手脚。
程鹏宇已经起来了,我推门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同样推门出来的他,他打了个哈欠,揉揉乱七八糟的头发,看着我招了招手说:“早。”
“早。”我也挥了挥手,“今天去打猎?”
程鹏宇抹了抹打哈欠时候眼角的生理泪水,说:“吃完早饭,然后带上干粮,我们就走吧。”程鹏宇从外面的水缸里舀了一勺水洗漱。
我这才想起来房间里破了一个洞的木盆……
程鹏宇洗漱完后不在意地将手中的木勺用水洗了洗,交到我手中,然后说:“你洗漱,我去做饭。”
我看着手中的木勺,程鹏宇你真善解人意!
等我看到那浓稠香滑的粥,还有几碟子小菜外加一个煎蛋后,我顿时有了一种求包养的冲动……QAQ这手艺直逼福玻斯啊!但是虽然没有福玻斯火候控制得好,却有一种家乡的味道,果然是我大中华做出来的啊!
我含着泪吃了早饭,然后学着程鹏宇揣了几个馒头,还有肉干在怀里,包裹里还被程鹏宇放了个木质的水壶,配备齐全,我们朝着森林奔去。
穿梭在密林中,我疑惑地问:“猎狗呢?”这个问题我昨晚就想问了,没有猎狗,这家伙是怎么打猎的?
“……死了。”程鹏宇停顿了一下,还是回答了我。
“对不起。”我这才想到,狗的寿命比人短得多,如果想要养一个能陪你到老的宠物果然还是养乌龟比较好!
“没事。”程鹏宇挠了挠头,笑着说道,“隔壁街的一个阿公家的狗生了崽子,我们回去的时候可以去领一个回来。”
“好!”我一直想养宠物来着,可是福玻斯不让,看着那些女神手里抱着的宠物天知道我有多羡慕,所以现在我一定要养个够!这样回去后才不吃亏。
没错,我已经决定我过段时间就回去了,总是逃跑也不是回事,反正我现在已经想通了,福玻斯就福玻斯吧!就当是我适应社会的重要一步吧!反正赫拉和宙斯也是姐弟不是!这个好榜样就在前头!咳咳,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绝对不是因为心虚才不会去的!
赚钱计划还没实施呢!!还有程鹏宇!我要怎么告诉他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会出现一个叫华夏的地方?还有他知不知道羊皮纸呢?
现在的问题太多了啊!所以我才不是害怕面对福玻斯才不会去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哇咔咔,我是日更的好孩子!!~\(≧▽≦)/~啦啦啦
阿尔处于逃家中~福玻斯你快粗线吧!!!把阿尔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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