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证上是多少?你打开看看,宽是多少?看!看!”“十点六米。”“你实际占的是多少?”“十一点六米。”“这不就结了。人家给你批的是十点六米,你却占了十一点六。你说这不是超占是啥?”我问他:“谁说给我批的就是十点六米?”“这证上不是明明白白写着?”“你意思是说这证上的数字正确无误?”“那当然!这证上说多少就是多少!”“我听照丰说,量的时候,宽不但超占了,长也超占了一点四米。那为啥只说宽不说长?”相所长一愣,扭头看着老侯。老侯说我:“你这人,咋,你还嫌罚的不够?行,你既然不承情咱就连长一块算。”他接着语气一转,“我,相所长跟你一样,也都是从农村出来的,知道咱农民挣个钱不容易,能过去就都叫过去。你今天还这样说话?既然这样,啥都不说了,按规定来,算多少是多少!”我知道他虚张声势,说:“我想这举报的总不会光举报宽不举报长吧?我四家宅基证上长短都一样,那是不是都超占,都要罚款都要拆?”老侯急了:“那三家没人举报。”“现在举报行不行?”相所长拦住老侯:“你说的这个事我还不清楚。我下去弄清了再说。是这,你先把你要说的话说完。”我说:“根据土地所说的和实际情况,我认为,这证肯定填错了。一是,划院子时不可能还留上一点,旁边一没住户,二没我组上的庄稼地,是公用的大路,无缘无故留出一溜不合道理。再是,八二年划院子,八六年办的证。证上填的四至和实际完全一样,这说明,这个证是根据院子来的,是在承认院子合法的基础上填发的。至于数字有出入,我想十有八九是具体经办人疏忽造成的。所以说我院子超占不符合事实。”老侯说:“即便填错了,这么多年你咋不更改?说明你还是承认了这个数据。”“老侯,你也在农村呆过,别说知法,有的人连字都不识。我父亲就是。我给你说句实话,这证给了他他压在箱子底下,取都没往出取过。连我也不知道还有这么个东西。再者,更改不更改的并不能改变院子合法的事实。”相所长问我:“你话说完没有?”“完了。”“那就听我给你解释。你说的第一条,人家为啥要留出那一溜?我给你说,人家想留多少,是人家的事,于你无关。再是,我执法,就是以宅基证为准,上面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我也告诉你,你说的只是你说的,我也实地调查了,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我们是不会出手的。”他站起来,说老侯:“东西收拾好,咱准备走。”我站起来问他:“这么说,你只是拿这个宅基证认定我院子超占了?”“就是。这就够了。”“那长和实际不符咋解释?”“我只认宽,不管长。”他把脸转向照永,“刚才老侯说了,我不想再重复。最好你自己拆,少损失上一点。要是叫我们拆,到时拆个啥样子,那就说不来了。”“相所长,你的意思是不是再没啥说的了?”“对。啥都不要说了,说啥都不管用。”一听这话,我火腾地上来了,心里忍不住骂了句:“你这叫说话哩!”
他们三个挤在一辆摩托车上扬长而去。我想了想说:“上县城, 去土地局。”照永问:“到土地局弄啥?土地局前天来跟这伙怂一个口气。” 我说:“ 我感觉一定是这土地证上填错了。现在咱要弄清的是,证错了责任在谁?我担心的是有没有这么个规定,填证的时候,住户要签字,如果说住户签了字,就证明你承认了,责任就在你自己,那咱就无话可说了。就跟拿欠条打官司一样,法院不管你欠没欠钱,只认欠条。可这伙刚才并不是这么说的。或许还有其它政策规定,要不就是不愿跟咱明说。再是,如果证错了,责任也不在咱,那该怎么处理?这些都得弄清。”照永把摩托寄放在一家农用车修理铺门口,和我坐上班车去了县城。车上因为坐的人少,每到一个路口都要停上一大会儿等人。照永就催:“走呀走呀,有急事里。过年哪有人么?”
路上照永说他认识一个姓宋的律师,以前帮他打过讨要工钱的官司,人还可以,要不先把他问问再去土地局。我说行。
车到站了,一开车门,一股寒风肆无忌惮地一拥而入。到了街上,头顶上的横额被刮得呼呼作响,五颜六色的塑料袋蹿起一人多高,两旁的槐树枝上缠挂得到处都是。街道上行人稀疏,班车鸣着喇叭磨磨蹭蹭,象是挨家挨户讨要的乞丐。许多商店还没有营业,小贩也不多,背风处有几个裹着大棉帽子,推着自行车卖糖葫芦和其他小玩具的。
律师事务所挺大,桌子也摆了不少,可只有一张桌子后面有人。他姓申,就问我们是不是要打官司?照永说是。他说:“来,坐下坐下。”照永问:“宋律师呢?”“不干了?”“啥时不干的?”“都快一年了。”“咋不干了?”“我想先来问问。”“行,东西拿来我看看。”见我们迟疑,他说:“我跟老宋关系也不错,你俩就放心。”
我把东西拿出来给了他。照永问他宋律师咋不干了?他只说了句:“人各有志呀。”我给他简单地讲了事情的原委。他摇了摇头,“唉!这一伙。”他拉开抽屉取出一本六十四开绿皮书,翻到地方指给我:“你看第五十六条。”上面写的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他又把宅基证推到我跟前,“你看后面这个四至图,上面和你实际一样不一样?”“一样。”
照丰掏出烟盒从里抽出一支递给他:“给给。”申律师把他夹着烟的手举了举:“这刚点着。”
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感谢他了,区区几行字,真如那古典小说上写的: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申律师说:“打得赢打不赢,我不说,你自己看。打官司必备的两个条件,一是事实根据,二是法律依据……”我迫不及待地拿起那本子翻到前头。这是一九九五年国家土地局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里的第六章里面的条款。我从头到尾扫了一遍。再看书的封面,竞是霍阳县土地管理局印制的《土地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我问申律师能不能叫我把这个复印一下。申律师说行。我叫照永拿出去复印,脑子里激动得就像是一锅滚水,申律师的话有一句没一句地传进耳朵里。我知道,我已经是胜券在握;尤其一想到,村里另外那几家拿上土地所退回的罚款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时,我再也坐不住,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在地上走来走去。申律师问我:“你是不是要上厕所?在后面。”我笑了下,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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