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狄克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在前面带着路,里韬与哈洛迪紧跟其后。其次是五十名骑士在后面跟着。曼狄克这次出行选择了一副银色铠甲。身后披着蓝色的披风,威风凌凌。他在马鞍上显得英气风发。而里韬则还是穿着大红色的贵族长袍。他的确不适合做骑士,这是曼狄克一直以来对他的评价。而他那穿着黑皮靴的双脚蹬在马蹬上,用力着夹着马肚,深怕自己会掉下来。哈洛迪则像以前一样,面无表情的跟着里韬。
汀蓝位于岩镜城的东北部,两城挨着,并且以前常为领土的划定争执不休。但是之后国王出面就平息了。汀蓝到岩镜的道路很多,很杂。但是大多数汀蓝主城的人还是会选择走连接汀蓝主城和岩镜主城的梵蒂大道。不过曼狄克这次似乎并没有按着寻常的走法前行。起初他们还在梵蒂大道上走着,但是之后曼狄克就将人马带领着,偏离了梵蒂大道。
他们走的地方叫奇岩岭。放眼望去,丘陵延绵不绝,此起彼伏。现在正值清晨,寒冷的气息四处飘荡。静静的,有几只鸟儿在歌唱。道路上铺满了松针叶,湿漉漉的,就像是刚刚下完了一场雨似的。不时有像蜈蚣一样的细长的昆虫从叶下爬出来,接着又消失在这湿漉的针叶中,就像在里面畅游一般。没有松针叶的地方则更加的潮湿和泥泞。马蹄溅起的泥水不时会落在士兵的靴子上。士兵们紧紧地拉着缰绳,以便控制好马的行进。
远方的冰山隐约可见。山峰上的雪常年不化,放眼望去白皙一片。连绵的山峰看起来就像是巨龙口中的巨齿,极力的想刺破天际。不知是由于天气寒冷的原因还是因为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曼狄克觉得此时的冰山显得沧桑了许多。如果说冰山的险峻让人畏惧,那么奇岩岭的道路就像是缩小了冰山群群,让人不安。奇岩岭,顾名思义,岭上的有许多奇怪的岩石。它们有的像是被刀剑削过了一样,棱角鲜明,尖锐无比。有的则像是圆润的鹅蛋,大概是被雨水冲刷的缘故。不过无论是锋利的岩石还是圆滑的岩石都不受行人的喜爱。它们除了增加了行路的艰难之外,丝毫没有任何用处。如此一来,曼狄克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变可想而知了。
但是俗话说,人行多处必成路。多亏了不知多少人的来来回回,奇岩岭上被踩出了一条较为平整的道路。不过道路狭窄,只允许两三个人共同行进。不过即便是有了这么一条小路,队伍的行进还是快不了多少。岩石就像是有生命似的,又在那道路上生长了出来,就像雨后春笋一般。马蹄踏到岩石上时,很容易失去平衡。曼狄克独自一人在前面带着路,后面的人两两三三的跟着,队伍几乎有百十米长。
“选择这条道路简直是太愚蠢了。”里韬在曼狄克身后抱怨的说着。他是队伍里抓着缰绳最紧的一个家伙,双腿也是。稍有些晃动,他就会觉得自己将要从马上摔下来了一样。他几乎讨厌曼狄克所选的一切东西,这次更是不例外。
“这条路是捷径。虽然我们的行进比较缓慢,但这也比我们绕过奇岩岭,从梵蒂大道上走要节省四五天的行程。”曼狄克骑在马上,平静的说。与里韬一样,曼狄克也几乎很讨厌里韬所说的每一句话。他甚至觉得里韬的每一句话都是幼稚之极。
里韬早就预料到曼狄克的回答,但是他还是不免再抱怨一句,“我们是去要账,又不是去上战场,这么急有什么用。”突然马晃了一下,里韬正因为心里不爽,没在意手中的缰绳,身子一歪,险些掉下马。不过还好有旁边的哈洛迪扶住了他。里韬重新坐好之后,看了看曼狄克,见他还在前面走着,心里舒坦了许多。因为这如果被曼狄克看见了,他便又会嘲笑他,用极其难听的言语讽刺他。
不过曼狄克还是注意到了,他说道,“下次注意点。”语气平静的有些吓人。但是里韬看不到当时曼狄克那极具鄙夷的表情。
“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走梵蒂大道,那里要好走的多。”里韬说。
“记住小子,”曼狄克这次转过了头,严厉地看着他说,“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对于我们贝尔家族而言,时间要比金钱重要的多。我们早一点时间赶到岩镜,就可以早一点的行动。落后的人永远拿不到主动。”
里韬听曼狄克将大道理已经不下一百次了,这次他依旧当曼狄克是在讲笑话,根本没有认真在听。他现在满脑子想的只是在汀蓝的富裕生活。那里可以吃到美食,可以买到任何想要的东西。即便他现在还小,但是找个妓女还是可以的。这样的奢华放荡生活对于谁来讲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更别说已经这样生活了十几年的里韬了。而曼狄克却从小没有怎么过奢华的日子。他有两个非常优秀的哥哥,他几乎没受到多少宠爱。在还不到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岩镜城当养子。奥贝夫将他作为联系岩镜和汀蓝的桥梁,他希望凭借着曼狄克,可以与岩镜建立密切的关系。谁知曼狄克爱上了艾丽珍,砍伤了凡特,这层关系随之破没。奥贝夫当时几乎快要气疯了,他甚至将曼狄克关在暗室里,一关就是一个星期。奥贝夫亲切的称这是爱的教育,他想让曼狄克明白,冲动是一个成功的人所最忌讳的事情。为了家族的利益,任何私人的事物,包括感情都是不值一提。
一天的行程很快就随着太阳的西下而马上告终。他们决定不再在黑夜中赶进程,因为这会容易迷失方向。于是他们暂时停了下来。钻进了路旁的树林中,找了一块空地,支起了十来个帐营。士兵们走了一天的山路,自然是累的要命,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靠着树,点起篝火,然后美美的睡一觉,至少休息是一定要的。他们堆起了五堆木柴,然后用最原始的方法将木柴点燃。太阳的落下是使得火光变得明显起来。火苗很大,当然也不稳,被风一吹,左右摇摆。士兵的影子被照应在帐营上。狭长的影子几乎是他们实际的五倍。有些士兵会随身带着酒,他们很愿意与同行的人分享。人们背靠着大树,围坐在篝火旁,谈及着自己的所见所闻,每个人都乐在其中。
“据说龙吐一口火就可以将一片森林烧尽。”士兵韦尔奇说。他是身材高大的汉子。棕色的胡子密密麻麻地长在脸上。从嘴角露出的酒水顺着他的胡子一直流进了脖子里。
“龙早就没有了,这些都变成了传说。”士兵查德说。他比起韦尔奇来则显得瘦小了许多,左右不对称的脸上带着奇怪的笑容。
“如果我活在第一纪元的话,那真是最美好的一件事。”旁边的格鲁也插话。他刚
-->>(第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