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酒吧的大门,只见背着吉他的骆忆不紧不慢地走在路边,背影高挑。林悦便喊道:“骆忆!”
骆忆转身,林悦加快了步伐到他跟前,“嗨!你还记得我吗?”
“你是林悦。”骆忆果然认出了她,他有礼貌地微笑,然后还补充了一句,“我们是邻居。”
“你现在要回公寓吗,我们一起走好了。”林悦笑道,脸颊边漾起两个深深地酒窝。
“可以啊。”
夜晚繁华的都市一刻也不会消停。车水马龙的道路,亮起灯的商业大楼,无数店面闪烁的霓虹灯以及时尚年轻的男女们构成了一道风景。
“对了,我刚才在深蓝看到你的表演了,你的吉他弹得真好听。”走在骆忆的身边,林悦开口道,“还有,你唱歌也超级好听。总之,非常棒呢!”
“谢谢,今天是我第一次来深蓝唱歌。呵呵,我还以为没有人注意到我唱的东西呢。”
“怎么会呢?我觉得虽然今天的气氛不是很好,但听你唱歌,我就感觉好听。你的声音是那种可以唱进人心里去的,比之前那支摇滚乐队不知道好多少倍呢!”
“哎,骆忆,你这把木吉他很不错呢。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学的吉他?”
……
两人并肩走着,城市的夜色中,两人聊着天。
而我们的故事,似乎也就从这一刻开始。
你说命运有多奇妙?本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却意外成了邻居,有过一些小小的矛盾,但最终,两人却像这样在聊着天,并由此展开了一段令人难忘的筑梦之旅。
在看过骆忆那场表演之后,林悦对这位邻居有了新的看法。每天晚上,骆忆柔和的琴声也不再让她心烦,相反,就像动听的催眠曲一般,每每听着听着,就进入了梦乡。而骆忆的那只名叫球球的小狗,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林悦也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东西。
而骆忆和林悦,在半年的相处下,也渐渐变成了朋友。
林悦发现性格温润内敛的他,似乎很少发脾气,至少林悦和他接触的这几个月来,都没有看过他生气的样子。对任何事,他都是淡淡的,仿佛他的情绪是很难被影响到的。
这让林悦想起曾经学的一篇古文,其中“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句也许正是对他的最好诠释吧。
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悦发现,看似沉稳内敛的骆忆,对事物却常有很多与众不同的见解。和他相处,林悦常常会有特别的收获,受益匪浅。
当然,最吸引她的,还是骆忆的音乐。
骆忆告诉她,他一直都很喜欢音乐。在没有搬来吟秋市之前,曾经在酒吧驻唱过一段时间,不为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他还告诉他,他不仅想唱歌,还想做音乐创作。生活中的他是安静的,内敛的,可这并不是真正的自己,在音乐的世界里,他会散发出和往常不一样的热情与能量,拿起话筒的他才是最真实的。
那时候的林悦还只是大一的学生,大大咧咧的她,哪知道自己的理想呢?也许是不知道,也许自己根本就没曾去想过。对那时的林悦来说,人生的信条就是混一天是一天,脚踩西瓜皮,滑到哪是哪。
这个叫骆忆的男孩子,真的让林悦好羡慕。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要过什么样的人生,也愿意去为梦想为奋斗。
有梦,真好。有了想要坚守的东西,其他的,似乎就不再重要。
那么,自己呢?
3
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地流逝了,林悦还是每天重复着千篇一律的生活,而与骆忆之间的友情,也越来越牢固了。
但……总会有些改变的,也许两人之间已经并不完全只是单纯的友谊了吧。时间真的是催化剂,它总在潜移默化中将一些东西改变,虽然只是很细微的感觉,但却是真真实实地存在了。
比如……林悦总喜欢和骆忆聊天,喜欢看骆忆笑,喜欢听骆忆唱歌。
比如……原本安静的骆忆似乎也不反感有些调皮闹腾的林悦,甚至,他已渐渐习惯了这样的一个有些让人头疼的邻居。
那天晚上,林悦正看着那本未看完的小说,忽然灯光暗了下来,整个房间一片漆黑。
停电了。
林悦的胆子不算大,但也不至于怕黑。可是,一个人呆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总让人有些心慌,想了想,林悦还是决定到骆忆哪儿去消磨时间。毕竟,有个人陪着说说话,应该会安心很多,时间也会过得很快。
“骆忆,我来你这边晃晃。”没有多想,林悦便跑到对门,骆忆一开门,林悦便说道。
骆忆倒是有所准备,手上拿着一只精致的蜡烛,见到是林悦,便笑着说:“可以啊。”但视线扫过林悦时,忽然有些尴尬地转过视线,用手指了指林悦,“呃……你的衣服……”
林悦倒是不解,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大惊。
原来,自己竟还穿着那件粉色的Hello Kitty睡衣,顿时脸红得像苹果般。
“我……”林悦从没这么窘过,自己穿睡衣就算了,可竟然还给骆忆看到了。真是……丢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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