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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王子之原来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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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维以不永伤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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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到达社团,应该算是很早的了,教室里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人。只有春天午后的阳光,毫无保留地进来串门。

    但Rosamond比我更早,一向踩点进的她,今天斜倚在门口的讲台上,盯着我。

    “Daisy,”Rosamond看见我就立即起来,走了过来,满脸歉意的模样,“恐怕……恐怕以后都得麻烦你了。”

    “嗯?”我微微一笑,带些疑惑,也带些嘲讽。

    你不是一直在麻烦我吗?

    “D……Daisy,一开始,我以为我……我承受得住,最近渐渐发现自己力不从心,昨天……昨天,我的私人医生说我……我从今以后只能吃这个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她摊开的手心里,是一瓶麝香保心丸。

    看来是真的了,那以前也情有可原了。我暗自庆幸我以前原谅了她。

    “是这样啊。”我关心地看着她,“要多休息啊,以后不要太累了。”

    “可是,Daisy,真的很对不起,马上市里的推理大会就要开始了,以后你……真的很对不起。”Rosamond的表情让我想到了一直犯了错的波斯猫,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晃荡着湖水一样的歉意。

    “得心脏病又不是你的错。”我拍了拍她的头,就像是在安慰一只猫咪,“为了社团活动,让自己永远失去机会是不可以的。”

    “Daisy,其实……以前我也不是那么尽职的……我曾经……”Rosamond的眉毛压得低低的,她的声音低低的,像是跪在牧师家中的虔诚忏悔的珈伦。

    “跑去给越前加油,不是吗?”我似乎是不在意地问。

    “你都知道了?”

    “没事的。”明明是我对她并不满意,可满腔的不满却说不出来,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我脱口而出的是,“网球部是我们学校的招牌,越前又是一年级中的明星,至于‘越前后援会’嘛,我们还是不能得罪的,你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从拿着剑的安琪儿,变成了拿着玫瑰花的天使,给珈伦带来救赎的金色之光。

    好吧,我承认我有时还是蛮自恋的。

    “Daisy,你是龙马的同桌,了解他吧?”Rosamond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星蓝宝石在阳光下的光芒,“告诉我他的脾气吧,不然我会弄巧成拙的。”

    我皱了皱眉头:“你知道多少?”

    越前的事,我也不知道啊,我不怎么关注的他的。

    “星座、血型、生日、身高,没了。”Rosamond的声音越来越低,“要是多知道一些他的习惯和个性就好了,也就不会受他冷落了。”

    “我知道的也不多,而且你知道的,我都不知道。大致应该是,他是左撇子,从美国回来,爱喝葡萄味的Ponta,最喜欢家里的喜马拉雅猫。为人安静而又孤独,不拘小节,从不服输。仅此而己。”我想了想,又点了点头,应该没错。

    “真的吗?你问过他了?确定吗?”Rosamond脸上写的是两个字:怀疑。

    “没有问过,只是推理,你知道,我是不会去问这些的,但应该不会错的。”我摇摇头,“首先,他话不多,安静和孤独不过分吧?收拾东西常用动作是塞,而不是像我们通常那样按顺序依次放好——不拘小节。只喝葡萄味的Ponta,身边总带着喜马拉雅猫的照片——足以说明他喜爱葡萄味的Ponta和家里的喜马拉雅猫。用左手写字——左撇子。只在美国获得比赛冠军——只有一种可能,如果是在日本居住的话,很有可能四处比赛,只有一直在美国定居,所以连日本比赛的奖都没获过,就只有美国比赛的奖。另外,他的纽约口音也可以证实这一切。至于从不服输嘛——服输的人会成为冠军吗?这么说也似乎合情合理。”

    “那怎样才会使他高兴呢?”Rosamond歪过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像他这样孤独的男生,应该是细心而又敏感的。任何一个男生都不会讨厌一个真正关心他的女生。不要太张扬吧,这样比较好。其实啊,”我趴在Rosamond耳边低语道,“越前虽然平时表现得很拽,对什么都不关心,但是,他其实是很细心的,这一点绝对不会错!”说完,我还挑了挑眉毛。

    点头代表确定,挑眉毛代表万分肯定。

    “Daisy,就知道你最好了!”Rosamond笑靥如花,“谢谢你了。”

    “那么Rosamond同学可以给大家上课了吗?”我递过去今天的讲稿——《栅栏、凯撒和维吉尼亚》。

    “那当然!”Rosamond眨眨眼,旋即站到讲台前,用她那温柔而不失韧劲,轻盈而不失沉静的声音讲道,“好了,各位,今天我们来谈谈栅栏、凯撒和维吉尼亚……”

    我则坐在后排,思考着下一讲的内容。

    在推理社,我负责写知识性的讲稿,而Rosamond负责讲演。

    2个小时后,Rosamond完成了她的任务,急急地向网球部的方向走去。

    今天看上却精神不错嘛,走得这么快。我盯着她的背影,微微一笑。

    目的地应该是网球部吧。

    那为什么不去看看呢?

    一边想着,一边就跟了过去,当然不能被发现了。

    否则不就成电灯泡了吗?

    电灯泡,是脸皮厚者的专利,我当则显得不伦不类。

    间谍,则是我这个侦探的最好职业。

    樱花树后,我将手放在粗糙的树皮上,偷偷地往外边看。

    密密的樱花,将我安全地盖住,教旁人看不见。

    我却能清楚地洞悉一切。

    越前似乎是刚刚结束比赛,脖子里挂的是雪白的毛巾,额角的汗滴依稀闪现着七彩的光。

    Rosamond轻巧地走了过去,那脚步,踩在落叶上也不会有一丝声响。但有极其稳,一路小跑如飞。

    她的手上是……是……我的150°近视终于看清了,是葡萄味的Ponta。

    Rosamond的记忆力不错,我只能这么评价。

    因为,我没有时间来做更多的评价。

    我要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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