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衣服也是件很头疼的事,就算赔钱买的也不是太快。这季节顶着大太阳,实在够受。不过今天算不错,阴天,比前几天多买了几件,可买的多,赔的也就多。
这些天一直上火,每天都喝很多水,一到回家的路上就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看看了路边,选了个相对隐蔽的河边。好好的解放了一把。这时的天已是阴云密部,气压更是低的明显,闷热的不得了。远处还有雷电传闪。看样子就要下雨,得快点往回赶,心情已经很遭,再淋个落汤鸡岂不是更惨。当我刚转身要离开时,一道闪电惊掠而过,下意识的捂起耳朵,往摩托车的方向跑。人在捂耳朵的同时应该都是在等着雷声,自然的会眯起眼睛。再加上心里有些着急,没注意脚下,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下,这跤摔的真叫一个实在。心里暗骂:这人到点儿低被鬼欺。他大爷的,就撒泡尿,还来了个“狗吃屎”!什么东西绊的本师?等下非把它的“粉身碎骨”。当我随即向后一瞧,傻眼了,一个人体横在我的面前。准确的说是“死人”。他身上已经有了阴阳师才能判断出来的“死人味”。前些年跟师父时,虽说是见过不少死人,可这冷不防的出来这么一位,还真是被吓了吓了一小跳!那“尸体”看上去没死多久,这点从他面部皮肤能看的出来,不过这人的皮肤确实黑的够可以了。
报警?我有过这想法,可要知道,刚才雷电刚从我身边闪过。这时候打电话,很有可能会多具尸体躺在这里。可不走又能干些什么?这尸体怎么会在这里?离河边不算近,又没下过大雨,不能是河水带上来的。路上扔下来的?这里是隐蔽,但是明目张胆的把尸体抛到这。是不是也太大胆了,或许是他自己在这里自杀?这么想不开?看他身上的穿着哪像是件衣服,摆明了就是被火烧过的布头穿在身上,说是件衣服算有想象力了都。比叫花子还破烂。我也算是修过道的人,撇下这“尸体”在荒郊野外淋雨实在是说不过去。还是用电话拍下现场,以后或许能对警察办案有帮助。也算是帮这“死人”有个了断。
这“死人”和以前见过的有些不同,如果不是他身上带有“死人味”,会以为他在睡觉或者晕过去了。这状况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包括他手背上的血管都很明显,可谁见过死人的血管还这么明显呢?当我再靠近了些时!“我勒个去的”他在动,不是看花了眼,他真的在动,而且动作幅度越来越大。从胳膊肘到手这段,就要擎起来了。僵尸!我猛然想起了师父说过,像我这样,见到了就是“扔货”,去他大爷的!跑吧!跑出去没几步,就听后面少气无力的:“救……我……”!僵尸不会说话!这点我确定,难道搞错了?虚惊一场,幸亏没被人看到,不然这脸可就丢大了。
身后的这位又断断续续的说了几个字,我只听到“水”。这是河边,水管饱,用手捧了点给他喝,慢慢的这“死人”清醒了很多,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
“嘿!好点了没有?”我问他说。
“好点了,有吃的没?饿了”这家伙看样子真是饿疯了,连句谢谢都没说,直接要吃的,也不能和现在的他计较了。我身上没带吃的,看他这么可怜,还是好人做到底,带他吃点东西吧!
离河边几分钟的路程就有一家小吃部,我把没处理完的衣服打开拿给他,让他换上,不过,看这“死人”的智力应该有些问题,不会穿衣服。我耐着性子帮他穿上,才托着他往小吃部的方向骑。这家伙不单智力不够,胆子也很小,坐在后面用他那两只手死死的抱着我。到了小吃部,随便的点了些东西,付了钱让他自己吃个饱,我只想快点打发完这“死人”后离开。这“死人”倒是撒开了腮帮子在那里狼吞虎咽。看他吃的挺欢,我这也只能帮到他这里了,以后怎样我也无能为力。他只有自求多福。
这时候的天已经没刚才那种下雨的架势,正好赶路回家。踹了几脚车,刚打着火。那“死人”走了出来,说“兄弟,谢谢……”。还行,终于听到一句谢谢,还没傻到家。
我笑了笑,对他说:“没事,别客气,有机会再见吧。”
“不是再见的兄弟,我想问你,能不能借点钱?”这家伙变本加厉的说。他大爷的,你这不是拿我一个人坑吗?我救了你,还要请你吃饭,现在又借钱?你把我当什么?慈善家?不过转念一想,可也是,总得给他几个回家的路费呀。得,算我捐献红十字会。从兜里掏了一百块钱给他,骑着车便没再回头理他。
又是几天的东奔西跑,衣服也处理的差不多。剩下了一些有质量问题的可以退给批发商。我一般都是在沈阳五爱拿的货,所以这次到了沈阳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多住了几天,散散心随便看看有什么合适以后做的。
这城市真是蛮大的,虽然表面上看有些乱,也不难看出它的古色古韵。很早就想看看故宫,一直也没时间。有时候真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却一直很悠闲,这样的矛盾在八零后里,我应该不算个例。
难得有心情,去感受一下古代帝都的宏伟也不错。
等真的到了才知道,自己孤单了些,身边的游客不是成对,就是一家,再者组团,我显的茕茕孑立,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兴致。没逛多远,前面的一男一女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两个人走在一起让人更能深刻的懂得什么是美与丑。白美的当然是那女孩,她身材高挑,面容清秀,明眸皓齿,只是第一眼看过,在弱柳抚风间有着一丝丝妖艳,随着她的一个甜美的微笑,剩下的只有我砰砰的心跳。再看那个黑男人,我甚至都有些后悔,太丑了。虽然我的外表也不帅,但是也能看过眼,如果世上都是他这样的,那本人都成美男了。因为这个人我见过,确切的说我救过他,不错,那就是几天前的那个“死人”。他身边有这样的美女还真是让人羡慕。两人直径向我走来,女的微微的翘着嘴角,“死人”则不靠谱的向我抱拳以礼,身上还是隐隐约约的能闻到他这独特的气味——死人味。这礼让我好不尴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在美女面前向他回礼,也只能对他点点头。
这次他倒是没吝啬感激之情,还了我的钱又请吃饭,还特意请我在其它几个景点逛了逛。在游玩的过程中我们互相认识了一下,女孩叫蓝晶,是死人的表妹,年龄和职业她没说,处于礼貌也就没问。这“死人”叫王崇曦,他人看上去很粗狂简单,可这名字倒是蛮复杂的。在问及他怎么会出现在东港,又发生了些什么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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