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真的是省厅布的局,那么很多东西都有了似乎合理的解释,医院也可能是这个局的一部分,那么给我这个芯片的用意何在,无论这个芯片是属于谁的,这个芯片的秘密都得解开。
往往龙叔叔沉思的东西会很杂乱,他会在思考过程把这些杂乱的东西记录下来,然后从新整理这些杂乱的东西。也正应为如此也才有了我写的这个故事。
今天龙叔叔记录的内容是这样的:
1、如果医院是省厅布局的一部分,那么那个芯片就是省厅给我的,省厅为什么会给我这个东西,它到底是什么。
2、难道老道士受伤的目的,就只是为了给我这个芯片?不,不可能。
3、芯片上的细孔和DS标记是秘密组合吗?那么这个秘密又是什么,是解开什么的密码?
4、小飞已经4天没有回家了,如果她的工作真的是保护龙凯,那么也太失职了吧?小飞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吧,陆游是小飞的父亲,这是事实还是掩护身份而已。
5、其他人都没有任何的动静,小妖并没有问他的银行卡,真的纯真,真的视金钱如粪土吗,还是那钱本就不是她的,本就应该给我的,所以才漠不关心?
6、小道和小妖对老道士漠不关心,都没有问过关于老道士的病情,难道真的觉得活该,还是这本就是一出戏,本就知道老道士不会有事?那么即使是演戏,也应该演好点,演得符合常理点吧,打了人至少要有点内疚吧,被打成这样至少该有点同情吧,难道不是演戏?
7、省厅为什么把老道士带走,如果真的是省厅的人,那么不是暴露了吗,如果不是省厅的人那么为什么会把人带走,那不是打草惊蛇吗?
问题还有很多,龙叔叔没有一一列出。但现在总算有一个实物可以让龙叔叔去查,芯片是龙叔叔握住的唯一的线索,无论这个小片是什么东西,把他植物身体里,一定是很有价值的东西,可能是把密码钥匙,可能是储存重要资料的存储器,哪怕并不是植入身体里的芯片,而是医生借此给他芯片,那也一定很重要,并且一定与最近时间发生的事有关,并且龙叔叔可以断定最近出现的这些人一定在寻找什么东西,但一定不是龙叔叔犯罪的证据,这个东西一定不在家里。
龙叔叔再次的翻了他的记事本,龙叔叔的记事本加起来有20多本,但大多都是杂乱的案件分析。丢下记事本,在新记事本上写上了4个案件。
1、2004年8月23日深夜,黄天夜总会发生持械斗殴事件,造成黄天夜总会员工1死8重伤17轻伤的恶性治安事件。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幕后慢慢浮出水面,主谋是不夜休闲会所的幕后老板高戴,通过调查,高戴还涉嫌组织和实施过天高娱乐城的纵火案、不夜休闲会所的涉毒案,此外还与多起刑事案件有关,并且掌握了较为充足的证据,而案件就此被中断,一些与高戴有关的证据也被销毁,而找到和销毁证据的人就是我,因为很多证据证明的不仅是高戴有罪,还证明了省厅、市局、派出所有人与高戴有密切关系,并且还有受贿、包庇和参与的证据。而与此有关的很多人都已经高升,甚至到了省委常委。难道他们害怕我还留有当年的证据?不,只有是其他人以为还留有这些证据,想找到这些证据,把哪些人揪出来,由于担心我是和他们一伙的所以采取了比较特殊的调查方式。
2、2000年10月19日,我与张强、杜小伟去调查一个绑架案,张强和杜小伟在那天失踪,至今了无消息,甚至他们两人都不能评为烈士,没有抚恤金。但我却怎么都记不起他们俩是怎么失踪的,到底在王溪村发生了什么事,我能记起的是4天后,我在清晨大街上被人摇醒。之后省厅和市局组成了专案调查组对次事进行了调查,结果一无所获,我也不止20次的到过王溪村,也同样一无所获。会不会是省厅或者张强和杜小伟的家人的仍然怀疑我与张强和杜小伟的失踪有关,毕竟当时只有一个人回来,并且我和王强都是刑侦支队队长的人选,并且不能说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猜想我身上一定会有什么线索或证据。
3、王磊的杀人案。因为前面提及了王磊案,所以我就不再多写。
4、国营铸造厂的黄金窃案,那应该是在1996年1月的一个寒冷的夜,金库突然响起警报,保安打开金库时发现金库地面被打开了一个能进出一个人的口子,黄金被推入隧道口内,这个口子连接着一个通往厂外湖里的隧道,罪犯试图通过隧道盗走黄金。但通过清点,500kg的黄金一克都不少。金库地面使用50CM厚的混凝土,并夹了一层0。5cm厚的钢板,但仍然被人打开了一个口子,所以工厂一定有内应,我为了查出内应,侦破这起未遂的黄金窃案,在厂里整整待了5天,没有查出谁是内应,没有查出犯罪嫌疑人,但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天铸造厂铸炼的黄金不止500公斤,铸造厂并不常炼黄金,金库平时也是空的,也没有人去查安全系统是否完好,只有金库存放黄金的时候才会彻底的检查和开启安全系统。所以当时就觉得很难查出谁是内应,或者根本没有内应。但当时在隧道里却发现了一个和同批黄金锭大小一样的印记,很显然是一块2kg重的黄金掉在泥土隧道里留下的印记,除此外整个隧道就是被重物拖过去的痕迹。但铸造厂和委托铸造单位都证明了一克黄金都没有少。花了这么大的代价,人也安全撤离,但却没有拿走一块金锭,这显然不合常理,当时黄金堵住了隧道口,要拿走一部分黄金应该不难,这个险很值得冒,所以这里存在重大疑点。当时就假设过,如果当时铸造的不是500kg黄金而是600kg或者更多,那么隧道里的金锭印记,重物拖痕,没有取走剩余的500kg黄金就变得极有可能。黄金库报警后第一时间不是打开金库,而是报警、封锁现场、封锁周边道路,因打开金库必须3个人同时在场,厂长,党委书记和金库主管。所以罪犯有足够的时间带走黄金或部分黄金,然后找个坑埋了,封锁解除后,再来带走黄金是有可能的,为什么罪犯没有这么做。如果当时策划这起未遂黄金窃案的人,运走了500kg以外黄金的人,那么有可能知道我怀疑,同批铸造的金锭如果现在投放市场,那么同批铸造的其他黄金就能洗白,名正言顺的可以买卖,那么现在有可能会秘密的对付我,清除我当年没有上报,也无法上报的证据。如果假设成立那么并运出去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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