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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魔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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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红龙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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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这是铭刻在基因里面的本能,任何生物都需要通过生育,把自己的物种延续下去,而身为一头雌性巨龙,天生的母性更让她对孩子的热爱远超雄性的巨龙,甚至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     但是列娜菲的第一次生育却是以悲剧收场,她产下的龙卵是个死卵,无法孵化。     巨龙是一个生育率超级低的种族,产下的蛋,孵化需要整整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啊,普通蛋放这么久,早就臭了。就算保存的好,不臭,孵出的幼龙还要经过五百年的幼生期,在幼生期里,幼龙十分脆弱,不耐冷也不耐热,漫漫长五百年时间,有什么头痛发热的话,随时就会挂了。     所以能幸运的长大到成年非常不容易,十不存一。如此低下的存活率,导致巨龙一族的数量一直不多。也幸亏是这样,否则天生巨大的优势,数量再多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人类生存的空间了。     列娜菲的孩子并不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那十分之一,一百年的孵化期过去了,直到龙卵彻底失去生命的气息,也没孵出幼龙。     一百年的漫长孵化期,幼龙在卵中的时候,意识就逐渐成形了,虽然没法交流,但还是能感受到那幼小却慢慢成长的意识,每天感受着自己孩子的成长,这是列娜菲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可惜最困难的一关还是没有撑过去,孵化期就要结束了,卵里的孩子却仍然没能够成长到足以挣脱卵壳独立存活的程度。孵化期的长短是由卵内的养分决定的,没孵化之前的幼龙在龙蛋里就是靠那些物质存活的,养分耗尽还孵化不了,幼龙就必死无疑。     感应到幼龙的生命气息逐渐消失,列娜菲的心都碎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笑过了,至今又是两百年过去了。     像巨龙这种强悍的生物,视线早就不是感知环境的唯一手段,格里斯以为躲在树后别人就看不见,可是列娜菲在发现格里斯的那一刻,就通过感知把他扫得清清楚楚,自然‘看’到了格里斯脱掉盔甲,躺下装死,又爬起来拆掉手脚再装死的整个过程,看到这里,列娜菲实在是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     茫然不知自己所作所为全被别人看得一清二楚的格里斯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身上骨骼凌乱,除了干净了点外,和那些常见的人类骸骨并没有差别,如果没看到他装死的那一幕,恐怕很多生物都不会对一堆骨头感兴趣,很有可能就给他蒙混过关了。     列娜菲硕大头颅绕到树干后面,斗大的眼睛在地上那堆骨头上扫了一遍,血盆大嘴裂开一个弧度。然后,一个清脆但十分洪亮的声音从列娜菲的嘴里传出来:“咦,什么东西?怎么不见了?”     格里斯一动不动。     “咦,地上有堆骨头?”列娜菲装做刚发现的样子。     格里斯还是一动不动。     “不知道这堆骨头会不会动呢?它挡住我的路了,如果不会动就被我踩碎了。”这明显是逗人玩的了。     格里斯动了,他用最快的速度接上手脚的骨头,连爬带滚的滚到一边,让出了那根本不存在的路。     “咯咯咯……”列娜菲发出一串很很清脆的笑声,震得四周的树木都颤抖了起来。     “有趣的小家伙。”边笑着,列娜菲边给格里斯下了定义。然后问到:“你会说话吗?”     “不会。”两个火焰化成的人类文字燃烧在空气中。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群居生物,所以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也是最复杂最严谨最实用的,高贵如龙族,如今在日常生活中也抛弃了晦涩难明的龙语,改而使用人类的语言和文字,毕竟吃喝拉撒这些还能用龙语,但像‘今天天气哈哈哈’这类复杂点的交流,龙语的词汇量就明显不足了。     所以列娜菲能看得懂格里斯的字,不过这也让她惊讶了一下:“会写字?好聪明的小骷髅嘛。”死亡世界中蝼蚁般卑微的白骨骷髅竟然会写字,带给她的震惊不亚于看到一只蚂蚁在唱歌。     有智慧又懂写字的不死骷髅,想到格里斯的种族,列娜菲猛的一震,双眼明显泛起了激动的神彩。     “小家伙,你站好。”列娜菲不容置疑的吩咐到,完全不给格里斯拒绝的余地。     PS:求票求推荐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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