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林森心情大好,重新生起篝火,借着火光,将那狐狸收拾干净,烤来吃了。这一次他真是吃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味道实在太好了,而且肉也很肥。吃的饱得不能再饱的穆林森仍然意犹未尽的想到,这狐狸比野兔、山鸡实在大上不少,明天依然可以享用美餐了。他熄了篝火就打算回去睡了,当他钻进树洞,一把摸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吓了一跳!哦,真是吃糊涂了,原来是那只小野兔。“今天我吃饱了,就不吃你了,还是留在以后吃吧!”穆林森用有些生硬的语气说道。这也难怪,他已经几个月没有开口说话了,最初他还会偶尔的自言自语几句,后来觉得没意思,也就懒得再开口了。
第二天,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穆林森才醒过来。他突然发现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贴在他的身子旁边,正是那只大耳朵的小野兔。嗯?它竟然还活着?这让穆林森很是意外,昨天晚上明明看见它已经死了啊?怎会又活了过来?穆林森一把将它抓了过来,仔细看了起来,土黄色的皮毛,大大的耳朵,就是前两次逃掉的那只小野兔无疑,唯一的不同就是在它的一只耳朵上有一道伤口,但血已经凝固。它眯着眼睛,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而此时穆林森惊奇的发现,在它的额头上有几条细细的黑色条纹,恰好三横一竖,竟然是一个王字?不是说老虎的头上才有王字吗?怎么这只兔子也会有呢?要说自己抓到的野兔也不算少了,这头顶有王字的还是第一次见到。穆林森虽然有些好奇,但毕竟只是一只兔子,兔子嘛!当然是用来吃的。只是这只兔子实在太小了,他有些无奈的摇摇头。
哎?有了!穆林森脑中灵光一闪,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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